一家位于Burnaby的咖啡馆在一名员工因性骚扰被解雇后,上诉失败,被判支付4万加元的赔偿金。 咖啡馆声称解雇是有正当理由的,但法院认为这种行为不足以解雇员工。 法院还指出,咖啡馆拒绝向员工出具就业记录,除非他签署一份“自证罪状”的文件,使其看起来像是一个“危险的性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