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姜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姜杰出生于1965年10月,山东胶州人,早年在家乡工作,曾任青岛市委常委、黄岛区委书记,东营市市长,东营市委书记等职。
2013年6月,姜杰入藏,先后担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等职,2021年12月转岗自治区政协。
2023年7月,姜杰被查,2024年1月被开除党籍、公职。
姜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姜杰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西藏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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