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黑老大”1200万杀人,公检法“一条龙服务”
辽宁“黑老大”花1200万制造杀人案,公检法领导提供“一条龙服务”,内幕惊心动魄!
近期的一份法律文书,显示了辽宁省锦州市一起以故意杀人案为基础的黑社会案惊心动魄的内幕。
“黑社会大哥”娄河通过一路收买或勾兑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武仁、锦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方勇、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欣、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孙伟、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德顺,把一起子虚乌有的故意杀人案变成了现实。
该事件的基础事实如下:
2019年初,娄河为打击报复北镇市鸿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柳秋,先后找到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武仁、锦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方勇,通过线索举报方式,请托二人从严从重查办柳秋案件线索,追究柳秋刑事责任,且将柳秋滋扰张雪松致其自杀的事实认定为柳秋构成故意杀人犯罪。
2019年上半年,刘武仁利用分管锦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和担任锦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便利,将娄河举报柳秋相关案件线索交方勇侦办,并指示方勇从重从快办理。
2019年9月,经前期初查,柳秋涉案团伙相关犯罪事实达到立案标准,锦州市公安局遂成立“9.22”专案组对柳秋涉嫌犯罪问题开展侦查,刘武仁任专案组副组长,负责专案日常工作,方勇任专案组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具体指挥案件侦办工作。
为打击柳秋,娄河于2019年10月再次找到刘武仁,请托对柳秋案件从重办理。此后,刘武仁利用担任“9.22”专案组副组长的职务便利,多次到办案一线督导案件办理,并指示专案组对“柳秋案”深挖彻查、从重从快办理。
2020年5月,公安机关对柳秋案件侦查终结,其中关于柳秋滋扰张雪松致其自杀的事实,经公安机关侦查及检察机关、法院派员提前介入讨论后,均认为柳秋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并以此向锦州市太和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娄河为了将柳秋滋扰张雪松致其自杀的事实认定为柳秋故意杀人,找到时任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孙伟帮忙。
孙伟告知娄河,要以柳秋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以上刑罚,需将案件提级到中级法院作一审管辖。为此,娄河于2020年5月末再次找到刘武仁,向其请托协调相关部门将“柳秋案”提级办理。嗣后,刘武仁电话联系中共锦州市政法委员会书记姚国民,以“柳秋案”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为由,建议将该案提级办理。
2020年6月4日,锦州市政法委组织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召开案件协调会,会上方勇按照刘武仁的授意,代表公安机关首先提出将案件提级办理的意见。与会人员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欣、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德顺均表态同意公安机关提级办理的意见。最终,经会议决定将案件提级办理。
2020年7月,锦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柳秋涉嫌寻衅滋事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向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孙伟为帮助娄河,向杨德顺提出案件由刑二庭办理,经娄河请托,杨德顺同意案件交由刑二庭办理,孙伟担任合议庭审判长。
2020年8月末,娄河通过康健宴请刘欣,席间向刘欣提出希望检察机关日后对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柳秋的判决结果不要抗诉,刘欣答应。
案件审理过程中,孙伟利用审判长职务便利,向案件承办人李岩提出柳秋滋扰张雪松致其自杀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并让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善故意杀人的相关证据,但经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认定柳秋故意杀人的证据仍不充分。期间,因担心柳秋聘请的知名律师影响庭审判决,孙伟又通过公安机关承办人让柳秋解除与上述律师的委托合同。
2020年9月23日,孙伟与杨德顺、李岩等人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汇报“柳秋案”中相关定性问题。高法刑一庭庭长宋颖等人认为柳秋滋扰张雪松致其自杀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孙伟随后将此意见透漏给娄河,娄河认为处罚过轻,遂找杨德顺沟通此事。杨德顺提出改变定性需要检察机关及公安机关的认可,娄河表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工作由他负责。
判决宣告前,杨德顺召集公、检、法办案人员共同研究“柳秋案”定性,并授意孙伟代表法院提出柳秋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意见,孙伟提出该意见后,刘欣表示尊重法院意见。
娄河为达到认定柳秋犯故意杀人罪,使其得到重判的目的,于2020年10月再次找到刘武仁,请求刘武仁协调法院重判柳秋。为此,刘武仁借宴请孙伟、杨德顺之机,对二人提出重判柳秋的意见。
2020年10月,孙伟、杨德顺明知柳秋滋扰张雪松致其自杀的事实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为达到娄河目的,杨德顺授意李岩伪造合议庭合议笔录、授意刑事专业法官会议书记员伪造刑事专业法官会议记录,以形成合议庭多数意见及刑事专业法官会议一致意见均认为柳秋滋扰张雪松致其自杀的事实认为故意杀人罪的意见。
随后孙伟和杨德顺在审判委员会上隐瞒高法相关人员对该案中柳秋滋扰张雪松致其自杀的事实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意见,以承办法官、分管刑事审判副院长的身份,率先提出同意合议庭意见,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柳秋无期徒刑的主导意见。最终,经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将柳秋滋扰张雪松致其自杀的事实以故意杀人罪对柳秋定罪量刑。
2020年10月23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柳秋犯故意杀人罪追究柳秋滋扰张雪松致张雪松自杀一事的刑事责任,判处柳秋无期徒刑,并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检察机关承办人因刘欣已在案件讨论会上表达了尊重法院判决的意见,故未针对法院以柳秋犯故意杀人罪追究柳秋滋扰张雪松致张雪松自杀一事提出抗诉。刘欣因受请托,亦未履行抗诉职责。
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娄河先后三次共计送给刘武仁600万元。2019年11月至2020年7月,娄河先后三次共计送给方勇300万元。2020年7月至2020年10月,娄河先后四次共计送给孙伟180万元。2020年8月,娄河通过康健欲向刘欣行贿100万元,被刘欣拒绝。2020年6月至2020年9月,娄河先后两次共计送给杨德顺40万元。
以上事实,均依据对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德顺提起公诉的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检察院“东检刑诉〔2021〕34号”《起诉书》。据了解,杨德顺已经获刑,入狱服刑。
对“另案处理”的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武仁、锦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方勇、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欣、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孙伟,因为判决等法律文书未公开,目前处理结果不详。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2年1月15日电视专题片《零容忍》第一集《不负十四亿》的定性,娄河是从经营赌场起家的“暴力为祸当地的涉黑组织”,原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王立科是其保护伞。娄河一路仰仗王立科的庇护,累计送给王立科财物8000多万元。
王立科的下场早已宣布,但娄河的处理结果目前未见相关的官方发布。可以想见,上面这起惊人的故意栽赃陷害事件的败露,应该也是一次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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