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查明,田某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公款用于个人支出近77万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超过736万元,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45万元。
文 | 安毅
一份刑事判决书,揭开了首家新三板挂牌农商行前掌门人落马内情。
判决书显示,2021年9月卸任喀什农商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后,田某当年底即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采取留置措施,次年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被刑事拘留,随后被逮捕。
一审法院查明,田某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公款用于个人支出近77万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超过736万元,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45万元。
田某现年55岁,早年在建行系统工作,后加入当地农信系统,陆续担任温宿县农信社副理事长兼副主任(主持工作)、理事长等职,2009年任喀什市农信社委员会委员、书记、理事长。
2014年,喀什市农信社改制为喀什农商行,田某成为首任党委书记、董事长,直至2021年9月因个人原因辞职。其间,该行于2017年5月挂牌新三板,成为国内第一家挂牌新三板的农商行。
判决书显示,离任后不久,田某即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采取留置措施,2022年5月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被刑事拘留,随后被逮捕。
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田某利用职务便利,安排该行刘某以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公款1.78万元,用于购买手机和个人消费。更早之前,他还在2016年7月采取侵吞手段非法占有公款75万元。
据了解,2013年3月,经行党委会研究,同意田某报名参加EMBA学习,并据实报销学费和交通费。但根据规定,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2016年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信联社审计工作组进行业务检查时,对田某报销EMBA学费视为问题并要求立即现场整改,由田某自行支付全部学费,否则将作为检查问题进行上报。
时间紧急,田某于是找到该行计财部杨某,让杨某想办法先替他将培训费56.8万元垫上归还该行。杨某表示,可以用个人资金20多万先替他垫上。田某称,先让杨某垫上,等审计组离开后,让杨某再找几张发票倒一下账,从单位公账上出钱。
2016年7月,杨某以个人资金帮田某先行垫付培训费22.72万元。审计组离开后,田某安排杨某从广告费中列支费用,一部分归还杨某垫付款22.72万元,一部分交剩余要退的培训费34.08万元,一部分9万元交田某使用。
于是,杨某找到与该行有业务往来的公司,通过虚签合同、虚开广告费发票从该商行套取资金合计75.012万元(含税金、管理费),后按照田某吩咐进行分配,剩余现金0.36万元也交给田某。
法院还审理查明,2005年7月至2020年5月,田某利用职务便利,为杨某等27名私营业主在贷款审批、购置不动产、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36.25万元。
从受贿形式来看,既有人民币现金、美元、港币、金条,也有玉石挂件、飞天茅台、低价购房、车位等。受贿原因则主要是为客户在贷款方面提供帮助。
其中,2016年、2017年、2018年、2021年四年间,为规避组织调查,田某陆续退还11名行贿人财物共计365.04万元。但他边退边收,又在2017年至2020年收取4人好处费合计31.68万元。
有意思的是,判决书显示,田某2021年12月案发并非因涉嫌贪污、受贿,而是新疆自治区纪委监委就田某涉嫌行贿犯罪进行立案调查,并在当日采取留置措施。而自治区纪委监委在向田某核实其行贿事实时,田某主动交代了调查机关不掌握的贪污、受贿事实,并退缴违纪违法所得。
其中,他归案后向自治区纪委监委退缴人民币3474.28万元,物品31件价值149.2万元(含涉案玉石5件价值20.2万元),其中退缴违纪部分数额为3387万元,退缴违法部分数额为236.48万元。
同时,新疆自治区纪委监委从行贿人卫某处追缴港元20万元。法院审理期间,田某亲属又退缴违法所得175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田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公款用于个人支出76.78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田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736.2479万元,属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此外,田某在被调查期间,主动供述调查机关尚未掌握的贪污、受贿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田某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退缴大部分违法所得,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田某以上量刑情节,法院对其贪污罪、受贿罪均减轻处罚。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田某犯贪污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45万元。田某贪污违法所得依法由扣押机关发还被害单位,受贿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对田某未退缴的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值得一提的是,喀什农商行已于今年2月从新三板正式摘牌。
在此之前,该行于2023年11月10日收到上级主管单位新疆自治区农信联社发来的《通知书》,该行作为喀什地区农信系统12家行社之一,纳入喀什地区农信系统深化改革,因此停牌,并在当月底发布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公告。
彼时公告称,根据自治区联社《通知书》要求,拟启动喀什地区农合机构以地州为单位统一法人改革。摘牌后,喀什农商行将根据工作安排,全力推进喀什地区农合机构以地州为单位统一法人改革工作。
今年2月底,喀什地区支持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改革动员大会在喀什市召开,标志着喀什地区农信社统一法人组建农商银行改革工作正式启动。
“喀什地区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改革以2024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力争用1年时间完成筹建、开业工作。”新疆自治区联社党委书记郑育峰表示, 统一法人后的喀什农商行,将成为新疆第六大法人银行。
据了解,该行将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提升服务乡村全面振兴、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的信贷支持能力,助力自贸试验区建设,助推地区和兵团第三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末,喀什地区农信系统12家农商行和农信社资产总额近700亿元,各项存款556亿元,各项贷款475亿元,存贷款市场份额分别为27.61%和29.26%,均位居地区银行业首位。
郑育峰表示,力争“十四五”末,将统一法人后的喀什地区农商银行打造成为资产规模超800亿元、贷款规模达570亿元、年纳税额超2亿元的新疆农信系统内重要性银行和区域标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