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绿色周报|9家上市公司暴露环境风险 呼伦贝尔一矿业公司被罚1674万元
煤矿疏干水排水口超标排放,并受到按日连续处罚,云天化(600096.SH,股价18.98元,市值348.16亿元)控股公司被罚1674万元;未取得相关证书排放大气污染物,中国神华(601088.SH,股价39.09元,市值7766.6亿元)控股公司被罚20万元⋯⋯
2024年3月第五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且看A股绿色周报第154期。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个省市区、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A股绿色周报”,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传播能力,让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根据3月第五周收集到的数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共有9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
一周绿鉴:
云南一化工行业上市公司子公司被罚超千万元
环境风险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况(3月第五周)
本期数据显示,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等风险信息共关联到9家上市公司。其中,6家属于国资控制的企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9家上市公司背后有17.94万户的股东,投资标的登上环境风险榜,可能使他们面临投资风险。
本期值得注意的是,云天化控股公司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明矿业)因煤矿疏干水排水口超标排放,并受到按日连续处罚,被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累计罚款1674.2686万元。
文号为“呼环罚〔2024〕110001号”的处罚书显示,“该公司入河排水口2023年4月14日采样的水质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超标排放,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0.55倍,总氮超标0.44倍,总磷超标0.65倍。未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超过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水污染物”。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被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罚款57.7334万元,同时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水污染物达标排放。
3月14日,云天化发布的公告显示,“3月12日,东明矿业收到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呼环罚告字〔2024〕110001号),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以及《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试行)》的规定,对东明矿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东明矿业被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累计罚款1674.2686万元。
云天化在公告中表示,“目前,东明矿业实施疏干外排水整治措施已建成投用,经生态环境部门抽样检查,检验结果表明疏干外排水水质已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同时本次处罚预计影响公司2023年归母净利润854万元,不会对公司及东明矿业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云天化近期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其归母净利润45.22亿元,同比下滑24.9%。前述处罚情况亦被披露于年报中,东明矿业未被列示于云天化2023年度的“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中。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对子公司投资”部分,东明矿业被列示,云天化对其投资的期末余额为533.75万元,较期初无变动。商誉部分显示,投资东明矿业形成商誉的期末余额为8671.34万元,较期初无变动。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云天化制定公司首个ESG战略,旨在将ESG因素融入公司长期发展蓝图中。根据《2023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2023年,云天化环境排放在线监测装置及其数据传输率符合环保要求,污染物排放浓度远低于国家允许排放标准,化工装置废水、废气排放达标率100%,危险废弃物100%合规处置。
3月2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所涉东明矿业相关问题发送采访函并致电云天化,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环保处罚:
中国核电控股公司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被罚
文号为“杭环钱罚〔2024〕11号”的处罚书显示,“2023年12月5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开展了执法检查。该单位主要从事染料及配套中间体的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10万吨染料及配套中间体。检查时其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中。检查发现该单位10万吨染料及染料中间体技术改造项目已建成9万吨并投产,2022年开展的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仅对615车间(生产17个分散染料、3个酸性染料和1个直接染料,共计1万吨生产规模)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了验收,现场未能提供该技改项目其他内容的验收资料”。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被杭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48万元。
3月28日至2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多次致电吉华集团,截至发稿,暂未获得回复。
此外,中国神华控股公司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被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0万元。
信用中国收录文号为“陕K神木环罚﹝2024﹞22号”的处罚书显示,“1台40吨燃煤锅炉运行,燃煤锅炉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被被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0万元。
3月2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中国神华,接线人员表示,公告将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进行。
中国核电(601985.SH,股价9.19元,市值1735.37亿元)控股公司双柏汇科新能源有限公司被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罚款98.2万元。
信用中国收录文号为“楚环双罚字〔2024〕2号”的处罚书显示,“‘双柏县石头光伏电站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在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现场检查时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五十五、核与辐射161输变电工程其他(100千伏以下除外)’,双柏县石头光伏电站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被被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罚款98.2万元。
3月2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中国核电,接线人员表示,将会去查看采访函。截至发稿,未获得进一步的回复。
近年来,随着ESG(环境、社会责任及管治)投资理念逐步升温,投资者越来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环境责任也应受到重视,因此直接或间接参股企业环境数据被纳入A股绿色报告项目数据库。
需要说明的是,环境信息数据的公开均有赖于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平的不断提升。从2008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专章确立“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从制度建设上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编写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也指出,环境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公认的原则。
如对本项目环境数据存在疑问,或需就榜单涉及环境问题进行沟通反馈,请联系蔚蓝地图。
(实习生李庚尧、卞昱媛、鲁亚男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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