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英国十年永居规则再次调整,不注意这些很可能被拒签!
英国时间3月14日,经过几个月的讨论,英国下议院发布了HC590号修正案,包括工作签证、配偶签证在内的签证申请门槛的提升被写入英国移民法。而就在前几天,工作签证(4月4日)和配偶签证(4月11日)的门槛提升正式开始落地实施。
当然,3月14日发布的移民法修正案中的改革内容并不仅仅包括工作签证和配偶签证的改革,人权类移民路径英国十年永居,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被写入移民法的附录中,并计划于4月11日正式落地执行。
根据移民法修正案,英国移民局对十年永居的连续居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申请人在递交十年永居申请时,不仅需要满足原来的规定,持有英国长期签证在英国居住10年,且10年内累计离境天数不超过548天、单次离境天数不超过184天外,还需要满足在任意的12个月内,累计离境天数不超过180天的规定。
不论是对工作签证、配偶签证申请门槛的提升,还是对十年永居的申请提出更高、更细致的要求,一直以来,移民局都在释放一个强烈的信号,移民缩紧是大趋势,各类移民路径的门槛只会越来越高。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4月11日,移民局又对英国长期居住(Long residence)的相关规则做了调整和更新,在调整的相关要求内容中,移民局竟然删减了部分关于连续居住的要求,也明确了EA延期等居留方式不再计入十年永居的统计时间内等相关内容。
下面,彼得森律师行就为您详细解析移民局最新发布的关于长期居住相关要求条款的变更内容。
EA延期不计入十年永居统计时间内
在此次更新的长期居住文件中,移民局特别指明,滞留英国获得EA延期(Exceptional Assurance)居住在英国的时间将不计入十年永居的统计时间内。
具体来说,即通过英国政府为新冠疫情大流行特别设立的EA延期(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而居住在英国,不论时间长短,均不计入十年永居的统计时间内。但在英国政府推出EA延期政策前的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8月31日,因为新冠疫情无法离境英国的居住时长,可以计入十年永居的统计时间内。
彼得森律师行提醒您注意,虽然通过EA延期居住在英国的时间不计入十年永居的统计时间内,但这段居住时间即便超过184天,也不会被视为违反了十年永居中的连续居住要求。
除此之外,移民局规定持有以下签证类型居住在英国的期间均无法计入十年永居的统计时间内:
所有访客类型的签证;
所有6个月以下的短期学生签证;
包括季节性工作签证在内的临时工作签证;
处于移民保释的期间;
处于临时释放的期间。
彼得森律师行提醒您注意,如果持有上述签证的期间多于184天且处于10年间,则会被视为10年连续居住的中断。
取消十年内不得离境超过548天的限制
基于3月14日发布的移民法修正案,在最新的条款中,对于4月11日这个时间节点,英国移民局特别设定了一个过渡期,选择性保留了原连续居住的内容。申请人在申请十年永居时,如果能满足下述情况,则不会被移民局判定为居住不连续:
2024年4月11日之前,任何单次离境的时长都不得超过184天;
2024年4月11日之前已经居住满10年,那么申请人必须满足10年总离境时间不得超过548天;
如果在2024年4月11日之后居住满10年,则无需满足10年总离境时间不得超过548天这一要求,而是以2024年4月11日为节点,前后两段分别计算离境时间;
自2024年4月11日起,申请人在任何连续的12个月内的总离境时长不得超过180天。
彼得森律师行提醒您注意,在第三条中,若您在4月11日后居住时长达到10年,那么在申请十年永居时需要以4月11日为节点,遵照两套连续居住要求来满足申请条件。具体来说,就是4月11日之后的居住无需满足总离境不得超过548天的要求,但4月11日之前的居住时段仍需满足总离境时长不得超过548天的要求。
4月11日后申请十年永居,需持有现有签证至少满一年
在本次发布的长期居住文件中,针对4月11日之后才满足十年永居居住条件的申请人,英国移民局特别强调了一个关键点,即在申请之日,申请人必须已经持有现有签证至少满一年。
彼得森律师行提醒您注意,若申请人现在持有的签证是在4月11日之前获批的,那么申请人无需满足这一要求。
举个例子,A先生在多年前以小留学生的身份来到英国留学,截至2024年4月12日,A先生已经通过学生签证在英国居住了9年10个月,而在完成研究生课程后,A先生顺利找到了一份工作,并在2024年4月12日获得了工作签证以衔接原来的学生签证。那么根据改革前的十年永居的规则,2024年6月11日,A先生便能够申请十年永居。
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A先生满足十年永居居住的时间在2024年4月11日之后,且A先生现在持有的签证是4月12日获批的,那么根据最新的要求,A先生必须持有现有签证至少满一年才可以申请十年永居,那么根据最新的规则,A先生需要等到2025年4月11日才能申请十年永居。
移民官自由裁量权、与英国的联结等超期离境申诉理由不再适用
在往期文章中,不论是工签中断的情况,还是疫情下离境英国超期导致居住中断而违反了连续居住要求的情况,彼得森律师行都曾提到移民官的自由裁量权以及永居申请人与英国的联结的情况。
而在本次最新发布的长期居住文件中,彼得森律师行发现,英国移民局删除了与移民官的自由裁量权以及永居申请人与英国的联结的情况的相关内容,仅表示,十年永居的连续居住要求请参见移民法的《连续居住附录》(Appendix Continuous Residence)。
而根据移民法《连续居住附录》中对于离境超期(任意12个月内离境超过180天、2024年4月11日前单次离境超过184天或10年总离境时间超过548天)的要求,若离境超期属于下述任一原因,则有可能被视为没有违反连续居住的要求,具体还要根据证据准备情况和移民官的判断为准:
1. 申请人在英国境外从事协助英国或国际的人道主义危机或环境危机的相关事宜,并能够提供其签证担保方的同意证明文件;
2. 申请人因为自然灾害、军事冲突或大流行疾病(类似于新冠的全球大流行疾病)而导致离境英国超期;
3. 申请人在英国境外因为一些值得同情的个人原因,如自己或近亲属出现了重病或意外的情况,或是近亲属离世而导致离境英国超期(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继父继母、继子继女、直系兄弟姐妹或上述所有亲属的配偶);
以上便是彼得森律师行对英国移民局于4月11日最新出具的长期居住/十年永居指导文件的重点及重要变化的解析。如果您即将申请英国的十年永居,但面对复杂的移民条款和移民要求,仍对自己是否符合资格感到疑惑,欢迎您随时联系彼得森律师行进行咨询。
彼得森律师行,创始人Peter Liu, 刘鹏 ,英国内政部移民事务所注册的高级律师,英国移民律师协会资深会员。信奉专业至上,以最全面、最专业、成功率最高的英国移民法律服务为您的英国移民生活提供完整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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