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律师,这些人只能靠“低保”过日子
作者 | 刘元坤
来源 | 智合研究院
关于律师这一职业的经济前景,有一种认知向来流传甚广:
律师可以跨越经济周期、旱涝保收:经济活跃、交易活跃的时候需要律师,混到破产了、负债了,还是需要律师。
近些年,破产案件井喷式增长,越来越多的律所和律师纷纷投身破产领域。很多人都说破产律师的春天来了,但破产律师自己又觉得一言难尽,其中有些破产管理人甚至需要领相关部门补贴的“低保”……
那么,破产业务到底是不是一个新的增长点?
这些在做破产的律师到底挣了多少钱?
破产案件井喷
01
近年来,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僵尸企业”加快出清,再加上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大量企业经营困难。多重因素叠加下,破产案件数量持续井喷式增长。
2018-2022年,全国法院审结破产案件4.7万件[1]。去年,全国法院审结破产案件更是达到2.9万件,同比增长达到68.8%[2]。
2017-2022年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收案、结案情况
数据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公报
制图:智合研究院
伴随破产案件的井喷式增长,相关法治建设也不断推进。截至去年7月,全国已设立17个专门破产法庭,有近100个中级、基层法院和部分高级法院设立了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所有高级法院和部分中级法院建立了管理人名册。
各地律所也纷纷顺势增加破产业务,破产案件成为业务增长热点与行业关注焦点。截至去年6月,全国在册管理人达6289家,承办管理人达3728家,各级破产管理人协会达230家,专业服务市场规模与机构数量急剧扩大[3]。
从8680万
到赔钱办
02
破产案件增速如此迅猛,那么破产律师的收入水平到底如何?
破产领域业务主要包括担任破产管理人、债权人代理人、投资人代理人等,关于破产案件律师费的公开数据非常有限,但仍有部分与破产管理人报酬有关的数据可供外界窥探。
平均31万
2023年,上海法院办结破产、重整案件2948件[4]。其中,上海破产法庭审结的931件破产案件共支付管理人报酬2.9亿元,平均每件案件管理人报酬约31万元[5]。
31万的数字可能让很多做破产的律师感觉自己被平均。实际上,破产案件的收入差距非常悬殊,一方面,少数破产案件可以收取比较丰厚的律师报酬,而另一方面,大多数案件都面临无产可破的局面,律师甚至需要赔钱做破产。
上至近亿
在去年详细披露了管理人报酬的上市公司重整案件中,管理人报酬均达到千万级:
*ST东洋破产重整费用预计为3282万元,其中预重整及重整管理人报酬预计为2552万元。
*ST商城破产重整费用预计不超过3000万元,其中管理人报酬预计约1000万元。
*ST东洋和*ST商城的破产重整费用“仅仅”在3000万元左右,去年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中也不乏以亿计算的重整费用。虽然管理人报酬只是破产重整费用的一部分,但是从已公开披露出的情况来看,管理人报酬在其中占有很大比重。
2023年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预计破产费用
数据来源:各公司重整计划等
制图:智合研究院
注:包括管理人报酬在内的破产重整费用为重整计划中披露的预计费用,其中管理人报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及其他相关因素计算,最终实际收取金额由法院最终确定,一般在此基础上有所折扣。
这些体量大、价值高的破产案件中,大多被头部律所占据。
比如在2017年,金杜在重庆钢铁破产重整案中8680多万的管理人报酬曾经一度引发热议。
此外,为了提高破产案件办理质效,各地法院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通常按照成立年限、团队规模、专业水准、勤勉程度、承办案件的影响力等因素,将破产管理人团队分为不同层级。
影响重大、案情复杂的破产案件在一级管理人中指定,普通和简单的破产案件在二级或三级管理人中指定。管理人要想承办更重大的破产案件、赚取更多的合理报酬,需要做出令人满意的业绩不断晋级。
下至数万
报酬丰厚的案件只是少数,更多的则是收入有限甚至无产可破的案件。
法律规定的三种破产程序中,破产清算约占破产案件总量的90%。大量的破产清算企业通常已资不抵债,缺乏清偿能力,其中不乏三无企业、僵尸企业,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具有挽救价值的重整类案件只占约10%,和解类案件不到1%[6]。
以成都市某一级管理人为例,2020年3月至2023年9月,该管理人共接受法院指定破产案件41起,其中“无产可破”案件29起,占比约70%。在这三年半期间内,该管理人实际收到的报酬(含法院补贴)共约540万元。
该律所专门从事破产管理人业务的律师共25人,另有2名专职行政内勤,在扣除律所税费、行政内勤工资、房租等固定开支后,每名律师平均每年取得的管理人报酬仅约3万元左右[7]。
在温州,2007至2017年,温州范围内管理人共办理1184件破产案件,其中报酬在2万元以下的案件量占比高达67.1%,绝大部分为无产可破案件。
即便在经济较为发达的上海,破产案件中也有80%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80%的破产管理人团队无法依靠破产管理人报酬生存[8]。
面对这种局面,各地法院和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也纷纷制定各类政策,为难以收回相关报酬的管理人提供“低保”。
北京高院规定,每件案件援助资金中用于补贴管理人报酬的部分一般不超过5万元。有其他特殊情况的,不超过3万元或在5至10万元之间确定[9]。
重庆市财政局、经信委等政府部门建立5000万元左右的专项资金,管理人报酬援助资金为5万元-10万元/件,叠加破产费用后每案援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
在上海,三中院等法院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补助管理人报酬1万元。行业协会亦成立上海破产管理人报酬专项基金,对破产管理人报酬超过30万元的部分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对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案件管理人予以相应补助。
在广州,根据相关从业人员在网络上的交流讨论,简易案件与普通案件的补贴金额约为1.5万元-3万元/件。
但“低保”毕竟只是“低保”,这些补贴尚不足够对管理人提供基本的支持和保障。此外,管理人报酬一般需要在案件终结后支付,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不仅要做出大量的无偿付出,还需垫付履职费用,破产案件审结周期较长导致账款回收周期也比较长。在前述成都某一级破产管理人的案例中,其报酬在第三年才开始逐年回收,前两年全由各位律师自行垫付费用履职。
从这个角度来说,破产律师何尝不是一种法援律师,破产业务何尝不是律所履行社会公益责任。
很多律师抱着掘金的期待投入到破产业务中,然而在体会到其中酸楚之后又黯然撤离,一茬接着一茬的进进出出让破产团队极不稳定,业务水平堪忧,很多简单的业务操作需要法官不厌其烦地反复指导,影响案件办理,让法院产生了不小的意见。
破产律师难做
03
破产业务虽然收入少,但是事情却一点也不少。
破产管理人作为破产程序的核心角色和纽带角色,不仅需要与债务人沟通财产移交、接管等事宜,代表债务人参与企业经营管理;还要与债权人沟通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表决等事宜,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更需要向法院汇报破产事务进展、听取法院指导意见,在法院、债务人、债权人等各方之间沟通,协调各方利益。
视频来源:抖音博主Financialleasing
破产案件事务繁杂,利益牵涉复杂,对管理人的各项专业要求极高,稍有不慎,利益相关方动辄威胁管理人人身安全,或者采取各种手段宣泄不满、制造事端。
图片来源:网络
此外,由于各地区、各部门对破产制度的理解和认识水平存在差异,破产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也并不顺畅,即便在银行办理破产业务,也像是在VIP室坐牢。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破产制度的长久实践,破产业务领域近年来经历了一系列引人注目的发展和变化,种种变化为律师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与此同时,伴随其他领域业务的相对遇冷与破产领域业务的持续增长,越来越多的律所和律师向破产业务领域投入更多资源、倾注更高期待。
破产法律服务领域对专业律师存在广泛的需求,律师在推动破产法律实践和制度完善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破产律师当下也同其他律师一样面临一些困扰和挑战。如果有意进军破产领域,充分的心理和专业准备必不可少。如果无意涉足破产业务,也请给身边的破产律师多一点关爱。
本文作者
刘元坤 智合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欢迎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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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顾文倩Aro
分类 /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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