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陈一丹:法律+科技,步入新阶段
作者 | 陈一丹 腾讯主要创办人
一丹奖发起人
来源 | 智合
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已经深度融入经济和社会的方方面面,从老百姓日常的社交、购物、出行到产业升级转型、公共服务智能化,科技革命的身影无处不在。
数字技术是当下创新活动最为踊跃的领域之一。随着2022年末大语言模型(LLM)的登场,原本仅存在于科幻小说中的能力成为现实。数字革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一方面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打开更广阔的空间,另一方面也提醒我们要为技术进步可能带来的风险做好准备。
法律工作和司法体系是守护社会公正、维持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正常运转的制度基础。“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法律工作不是一成不变的,必然要随着社会现实的变化而不断调整。而科技进步正在成为法律工作与时俱进的重要动力源,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技术进步为法律工作带来新的工作内容。技术的跨越式发展会创造出新的产品形态和消费场景。现行的法律体系是否能有效规制这些新涌现出的社会现象?如何调整现行体系来更好消除负面影响,让新技术新产品在正确的轨道上健康发展?从数据安全、隐私保护到最近的大模型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这些随着数字技术不断进步产生的新问题,也正是法律研究的前沿课题。
其次,技术进步带来法律工作工具的改变。数字技术的本质是又一次工具革命,其推进路径与历次工具革命并无不同,都是从具体而微的应用场景开始,因新的工具拓展出新的能力、新的工作对象,最终形成新的生产力。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课上网、案例库上云;存证电子化、区块链化;基于大数据和算法的合同智能化管理、智慧审判等等,都是法律工作中数字技术的工具性体现。小荷才露尖尖角,正如本书描绘的,新工具在法律工作中潜力无限。
技术革命是对这一稳态的外生刺激,推动法律思想突破既有框架向前发展。以当下一些热点问题为例,在讨论界定数据权属是否是数据交换的前提这一问题时,我们讨论的是数据是否是一种一般意义上的“物”?在讨论机器创作是否享有与个人创作同等的权利时,我们讨论的是人创造的智能体是否享有(或部分享有)人的基本权利?新法律思想可能正是萌芽于对这些基本问题的深入讨论和辩证。
最后是技术进步带来的法律思想改变。法律的核心思想和原则植根于社会基本良知和普遍共识,有着长期的历史和文化积淀,具有稳定、连续、可预测的特点。而本书对法律工作中的数字化工具做了全景式分析。从界定法律科技的概念展开,讨论了法律科技不同的分类方式,分析了法律科技发展的宏观和政策环境,对比了中外法律科技行业发展的异同。按照法律科技应用的不同场景,分门别类对行业生态发展和市场情况进行说明,分析产业链布局、展望行业前景,剖析发展较好的地区和行业领军企业的成功经验,为有志于此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参考。
本书的逻辑清晰,内容翔实丰富,对理解包括人工智能在内的数字技术如何改变法律工作很有帮助。随着技术发展而来的伦理问题、算法偏见问题、大模型的幻觉等问题正在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这些问题放在日常生活中或许无伤大雅,但在法律工作中会产生重大偏差,零容忍不是高标而是底线。对这些问题的讨论,在法律数字工具的开发中,不可有侥幸和回避。了解技术的发展,是所有讨论必备的基础,这也正是本书的价值所在。
陈一丹
2024年2月
注:此文为腾讯主要创办人、一丹奖发起人陈一丹为《智变:法律科技的大模型时代》一书所作推荐序言。原标题为《步入新阶段的法律科技》。
以“用AI赋能法律普惠,用科技助力法治进步”为使命的智合,编写了《智变:法律科技的大模型时代》一书。
智合创始人、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洪祖运,与智合研究院,广泛搜集了当下与法律科技相关的海量信息,加以梳理、归纳和分门别类,辅以抽丝剥茧式的分析解读,最终形成了这部国内独一无二的法律科技全景图谱。
洪祖运
我一直在思索,人工智能对于法律行业来说意味着什么?带着疑问与为法律行业服务的经验,我与团队编写了这本《智变,法律科技的大模型时代》,试图用我们对法律科技3.0的研究与实践,为法律服务行业身处的AI时代做下脚注。
本书希望跳出法律服务行业本身的视角,纳入产业发展的视野,推导法律科技行业的未来格局。
我相信,法律科技的出现不仅是为了赋能法律、颠覆供需、重塑市场,更是承载着法律普惠的使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均等普惠的法律服务体系,让法治插上技术的翅膀,成为人们的生活习惯。真正能够实现“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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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吴梦奇Scott
编辑 / 顾文倩Aro
分类 /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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