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少女医院分娩,一分钱不交,产后把孩子扔在医院,跑了~~
真是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近期多名医生都遇到了很大的困扰!
4月19日,在网络上颇有影响力的湖北某大三甲妇产科主治医生“仗剑走天涯cx”向我们讲述了她遇到的困难。
这名医生表示:“我们科室一个患者,18岁少女,夜晚分娩,一分钱没交,产后跑了。这个18岁的女生,大晚上跑过来,说肚子疼怀孕了,我以为是宫外孕,结果一问末次月经,好家伙,怀孕39周,内诊宫口开了一半,要马上送产房。结果她男朋友说没钱,能不能等明天再来医院,我说都要生了,等不及了,先住院再交钱吧。”
“没想到这个家伙真的不打算交钱。女生在那里疼的历害,那样子确实让人心疼,没结婚,也没产检过,问她为什么不产检,说男朋友不让产检。经过我们的努力,少女很顺利地分娩,是一个男娃。结果让我想不到的是,这个男生竟然连孩子的衣服都不愿意买,最后只能用别人多余的产垫抱着。这也就算了,孩子不停的缩嘴唇,哇哇的哭,这对情侣竟然不管不问。我说孩子饿了,要买奶粉喂孩子,结果这男的轻言淡语说了一句,没钱买,你要喂就自己喂。”
“我要气炸了!让你交住院费,你说没有!让你买产垫,你说你没钱!你自己的孩子要吃奶粉,你也说没钱,那也不能总是借别人的奶粉喂吧?你们生孩子是为了搞笑的吗?”
然后,最可恶的事情发生了。当天晚上,这对男女趁着没人看见,居然跑了,孩子还留在病房!这名医生悲催地说:“你说这搞笑不?谁也联系不上!费用怎么办?医院有规定,谁的病人谁负责,这科室又得跟着倒霉,医生们又要平摊费用……”
随后,科室报了警,截至发文前,据最新的消息,警察终于找到了这两个人,据说他们回了云南老家!医院要求他们把出院费补上,他们却说没有钱,要等年底有了钱才来结账,先欠着,面对这种情况,警察也没办法。
至于刚生下来的孩子,这对男女则表示“随医院处置”,后在警察的强烈要求和劝说下,才同意把孩子接走。
纵观这起令人惊掉大牙的事件,该医生表示:“父母不负责,孩子以后肯定会受罪。我们科室经常遇到患者逃单的事,他们要是真的就是死活不把住院费补上,那也没啥好办法,最差的情况就是我们医生自己掏钱补上。”
好家伙,患者逃单做到这个地步真的令人头皮发麻、彻底无语,好在最后警察叔叔找到了患者,要是找不到的话,这个钱可能还真得医生给补上,这样的事近期发生的可不少。
4月24日,南昌一名二甲医院的骨科医生则透露了另一件类似的情况。
他说:“我最近也倒了大霉,接诊了一名右下肢开放性骨折的男性患者,大概40多岁,做完手术后,趁着我们护士休息了,半夜偷偷跑了,病房里还少了一个床,护士叫我起来的时候我特么都震惊了,人跑就跑了,还把我们病房里的床给推走了,查了监控,是他的几个朋友推着床跑的。报警后现在还没找到人,不过在车库里找到了床。科室明确跟我说了,谁的病人谁负责,警察要是找不到人,这欠下的12000块医药费就从我的绩效里扣,真是无语了,病人也不是我看没的呀?凭啥只有我一个人承担这高昂的逃费?这一点都不合理!我只希望能尽快找到患者,让他把欠费补齐,别总坑我了。”
医生分摊患者的逃费
极不合理
谁又能来兜底呢?
针对上述两起近期发生的患者逃费事件,医院要求“谁的病人谁负责”“病人逃单,医生追缴”“科室平摊”等,不少医生都表示难以接受。
长沙一名医生困惑地指出,正规医院,二级以上医院的急诊都有专门应对此类无钱诊治的突发事件经费!根本无需科室倒霉去承担费用,更别提所谓的平摊了!怎么可能会让医生去支付这笔逃费呢?如果要求医生支付,那绝对是不仁义不道德、毫无底线的事!
对于“突发事件经费”这笔钱,确实有,它的名字叫做“三无人员救助基金”(无身份、无医保、无费用)。
但笔者想说,启动这个基金是有门槛的,是相当难的。必须是危急状态,而且也仅限于为了解除患者当下的即时危险。像住院后患者逃费这种情况,病人一般都有身份信息,危急情况也解除了,想走三无人员救助基金的通道来支付逃费,那是绝不可能的事,如果真的追不回来欠费,通常医院都会要求当事医生自己垫付。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医院一年病人欠费约30亿-40亿元,可见,这是一个相当普遍的问题。
《人民日报》此前曾报道,一项关于全国27个省份630家不同规模的医院在2011年“三无”病人欠费情况的调查显示,每家医院接待欠费病人超过85人次。医院规模越大,病人欠费越多。100张以下床位的医院患者平均欠费为5.32万元,800张以上床位医院患者平均欠费为64.33万元。
按理说,实在找不到患者的三无欠费应由财政给予补助,这和科室、医护都没有关系,医护人员又没法控制患者的逃单行为,这是很简单的逻辑。可是,患者逃了单,各地财政并没有专门资金预算安排或者预算不足,最终欠费只能全由医院垫付,这加重了医院的运行负担。
很多医院为了减少损失,激励临床科室追缴这些费用,通常会将责任落实在医生身上,一旦发生逃费,将由整个治疗组平摊。所以,搞笑的一幕发生了,医生不但要为患者治病,还得提防患者别趁人不注意跑了,要是住院期间半天时间都不见患者,那心里别提有多慌了。
对此,湖北省某医院医生郝洁(化名)表示:“之前只是听说有病人会逃单,但从没遇到过,这次我也碰上了。”
据悉,郝洁在给患者做完眼部手术后,发现该患者在应当交费前从医院偷偷溜走,虽然此前交过押金,但用来抵付1万多元的手术等费用还远远不够。
“刚开始我觉得很容易就能解决,毕竟我们留有病人的联系方式,便给他打电话,结果一直没人接,后来我们选择报警,结果警察说这种事不归他们管。”郝洁说,“几个月过去了,感觉要账无望,最后领导决定这笔费用由我们科室承担,科室每个人均分。”
据她了解,病人逃单后可能没法用医保看病,但如果是自费看病便不会有任何影响,而且如果真生病了来医院,医生也不可能不去救治,否则造成的影响要比病人欠费大多了。
郝洁发出灵魂拷问:“1万多元尚且能承担,如果病人逃单的是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费用,科室还能承担得起吗?单位一些资历比较老的医生告诉我,以往病人逃单最后都是由科室承担损失,即便去法院起诉往往也没用,对方就是不还,医院也没有办法。病人欠费逃单情况到现在还在医院门口贴着呢,但钱可能再也要不回来了。我想说,相关部门能不能出个政策,能不能为我们兜底?医生自己承担患者逃费,这真的不合理!”
52% 的医务人员曾为患者垫付医药费
追讨、救助、坏账是规定的处理方式
根本不需要医护分摊!
患者逃费,医生不得不垫付,这可如何是好呀?
在一项主题为“你为患者垫过医药费吗?”的调查研究中,有4745 位医务人员参与了调研。
调研的结果超出了不少人的想象,在全部的被调查者中,52% 的医务人员曾为患者垫付过医药费,垫付医药费的现象对临床医生而言已屡见不鲜。
这其中,34% 的医生为 1~2 位患者垫付过医药费,还有 46% 的医生已记不清具体数量,更有 2% 的医生为 10 位以上的患者垫付过医药费。
从医生垫付医药费的总金额来看,人均高达 3970 元,其中 8% 的医生超过 10000 元。从医生垫付医药费的单次最大金额来看,人均高达 1572 元,其中 2% 的医生单次垫付的金额超过 10000 元。
在医生垫付后,有多少患者会偿还垫付的医药费呢?调研结果显示:仅有 45.3% 的患者会还钱。也就是说,超过一半的患者都没有还钱,医生的垫付最终都打了水漂。
老话说,面对患者,救死扶伤是大义,老少贫富一视同仁,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医患双方建立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方有提供符合诊疗常规的诊疗的义务,患方有支付医疗费用的义务,患方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医方也应当履行救死扶伤的法定义务。
是的,天下没有不是的患者,救死扶伤是医者需要遵循的第一要义,即使患者一分钱没有,医院也必须接诊,不能拒绝。但诊疗结束后患者实在没有钱缴费,欠下的医疗费谁应该去还呢?
我们赶紧查了相关文件,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一份《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规定: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有效地对急重危伤患者施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
2.对救助对象急救后发生的欠费,应设法查明欠费患者身份;对已明确身份的患者,要尽责追讨欠费。
3.及时将收治的无负担能力患者情况及发生的费用向相关部门报告,并请相关部门协助追讨欠费。
4.公立医院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机制,通过列支坏账准备等方式,核销救助对象发生的部分急救欠费。
5.鼓励非公立医院主动核销救助对象的救治费用。
6.对救助对象急救的后续治疗发生的救治费用,医疗机构应及时协助救助对象按程序向医疗救助机构等申请救助。
看到这份文件中的内容,我们大概知道了处理原则和方式,首先要查明患者身份,尽力追讨欠费,能申请救助的就及时申请。找到人后也追不回来欠费的,那就只能做坏账处理。
纵观文件规定,这一条条处理意见,怎么看都扯不到医生身上,所以医院要求科室医生分摊的做法十分不合理,涉及违法,医护人员可凭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唉,话说回来,前些日子“先诊疗后付费”这个新政策曾在网上被广泛讨论,现在看到患者逃费的事件那么多,笔者不免有些忧虑。患者逃费问题不妥善解决、社会诚信的氛围不营造好,“先诊疗后付费”的政策怎么可能实施得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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