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侥幸!亲身经历!持PR卡回国,护照和户口被注销?
这几年来国内对海外华人的相关政策
一直变化很多
大家也一直很关注这个话题
最近网上一些网友的帖子火了
这个网友发帖表示,自己父亲从上海转机去香港要返回多伦多。但是在上海出境的时候,护照被注销盖章。还表示要求她下次在出境的时候,需要出示户口取消证明。
护照和户口要是被注销的话,那就相当于你不是中国人了啊!而且,早前类似的新闻,也只是听说,长期定居海外会被暂时的取消户口(还可以还原),但是护照被盖章注销还是头一次听说。
但网友确实发出了照片,显示护照在9月17日,于上海浦东机场被按下了注销的章。 但此帖一出,不少加国网友都炸了:拿PR和中国护照的中国人,如果中国护照被注销了,自己没有护照了,那入境加拿大怎么办?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很多其他国家的华人网友也炸了,生怕要出什么新政策,关系到很多海外PR永居的中国公民的切身利益。
于是,有人说,这个注销应该是警告,如果下次出境时还没取消户口,就有麻烦了。
本来这个网友爆料变成未解之谜了。结果楼主又发了一个帖子,说自己还有一个朋友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被强制注销户籍和护照。
有一点政策是确定的,最早出现于2020年的6月,从2020年11月就开始执行的:“加入外国国籍和出国定居者,应按规定注销户口。”
当然,爆料人提到的上海,更是在2018年就有了《上海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46条的这一规定。
还有一则帖子引起了大家的轩然大波
因为这位网友在回国期间
收到了一份来自派出所的公告
《已入外籍人员注销本市户口通知书》
这则公告原始于2023年12月9日
内容是通知收件人注销国内户口
之前只是听说
但这次看来是真的开始实际实施了!
公告涉及到了三个关键问题:
1. 入外籍者必须注销户口。
2. 入外籍者须上缴中国身份证
3. 若当事人不配合,可在其缺席情况下直接注销户口
公告显示,收件人出生于1982年,目前已取得澳大利亚国籍。根据《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46条第1款的规定,收件人应当注销本市户口。
公告要求收件人在30天内携带《居民户口簿》前往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并上缴中国身份证。若逾期未处理,派出所将直接注销收件人的户口!
根据中国《国籍法》规定,入外籍者应当注销户口并上缴身份证,但各地方公安部门的执行方式不尽相同。然而,像这样主动公告注销户口的情况相对较为少见,显示了对外籍华人的户口管理正逐步趋严。
对于涉及此事的人士,建议尽快前往当地派出所处理户籍和身份证问题,以免日后遇到诸多不便,例如房产过户、股权确认、银行资金转移等等。
而对于拿了PR的加拿大华人,如果连续在加拿大居住2年(18个月以上),就应该要注销户口了。而没拿PR,但是一直续工签的(不是外派出国工作),连续住满5年以上(30个月),也要注销户口。
只是这个规则挺模糊的,再加上疫情的原因,有些暂时在海外工作,想回来休年假的海外华人也没办法回来——确实也没严格执行。
所以大家现在暂时放心,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多回国住一住,PR和中国户口就都能保住了。实在被海关多次发现要求强制注销户口的话,那只能后续再去重新激活户口了。(户口是可以重开的,这一点大家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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