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的潜规则能有多不堪?
昨天有个读者朋友提问,国内娱乐圈最大的罗生门事件是什么?
国内娱乐圈最大的罗生门事件,应该是当年《天蚕变》男主徐少强失踪始末。
当时的有个电视台叫丽的,他们拍摄了《天蚕变》,收视率极为恐怖,比现在的狂飙还要高很多。
然后快拍结局时候,主演徐少强突破失踪了,怎么都找不到人。
这个事件闹的非常轰动,丽的的高层对此极为震怒,到现在依旧不能原谅。
现在网上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是徐少强贪财,收了竞争对手的钱,没有基本职业道德。
但是在后来,徐少强亲自登场澄清,才发现和外界传言的不一样。
徐少强不是丽的签约演员,是TVB的演员,刚出道就签了卖身契。
丽的要拍新剧,跟TVB借用了几个龙套,TVB也没放心上。
结果《天蚕变》一下子爆火 ,把TVB所有的剧都压下去了。TVB拍了两三部新戏都打不过。
没办法,就利用合同,要求徐少强不可以再拍了,必须得回来。
徐少强不仅没有「收到竞争对手的钱」,贪财短视跑路。
反而是被老东家胁迫,如果继续拍就得天价赔偿。
完全没办法,才失踪的。
但是他乖乖听话的后果,也非常糟糕。
这件事之后,TVB也完全没有重用他,根本不重视,完全没当回事。
后来徐少强这辈子基本就没当过主角,只能演小配角。
一开始都是演无足轻重的五六号人物,14年后被周星驰发掘可以当反派,于是就去各个影视剧里演终极大Boss,勉强也算是男二吧,待遇才提高了一些。
这个事虽然是罗生门,但是从相关的法律条文个人经历来看,徐少强本人的说法更靠谱一些:
徐少强年轻时候考入邵氏公司,邵氏演员训练中心第三期毕业,即签约为邵氏基本演员。
1977年加盟丽的电视台,主演《天蚕变》,到了结尾失踪了。
1980年被丽的解约。
这里的罗生门就在于:
1977年,徐少强到底是跳槽去的丽的,
还是丽的跟TVB借用的。
丽的说是正式邀请加盟,属于跳槽。
徐少强说是TVB把自己借过去的,
TVB没有对此发声。
以我对邵逸夫行事作风的了解,感觉打工人徐少强说的更靠谱些。
但是事情过了这么多年,当年的证据都遗失了,徐少强的个人事业一耽误,就是耽误了一辈子。
这也没辙。
这种出尔反尔,火中取栗,推锅背锅的事情,现实里的职场还是不少见的。
希望各位不要遇到,但实际上不可能完全避免。
大家对于所有文字方面的东西都要保存好。
更不要信任任何一种口头交代的东西,如果对方不给你文字确认你就不要工作,对方越是发火生气,你越不能屈从。
否则下一个徐少强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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