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遭偷拍!大温男子网站发现自己被上万人围观?法官却这样说......
之前VanPeople论坛上
出现过一个很火很火的帖子
叫《色狼传说2--天车之狼》
里面上载了93张女子臀部
腿部及足部的特写照片
照片里全是温哥华妹纸们在夏天
穿短裙、短裤的部位
拍照人还强调所有照片都由他亲自拍摄
无盗图,更无大量修改痕
图片全是偷拍,很多是从后面拍摄
妹纸们都是完全不知情的
真的超级猥琐好吗!!
妹子们穿短裙短裤没错,
偷拍的人才是恶心!
这几年我们常会在新闻上看到女生/男生被偷拍了照片或者食品发布到网上,
立刻就会有人跳出来说:“这完全违反了肖像权!”
甚至"完全可以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吧。"
近日,一名男子在其他省份网络上看到自己被拍摄的视频时,
正在寻求法律的帮助。
民事解决法庭上周公布了此案判决,
解释如何确定司法管辖权问题。
双方仅以首字母缩写——JG 和 RC。
视频显示两名男子正在发生性关系,
JG 发现 RC 已将视频分享到他的 OnlyFans 和 Just For Fans 账户以及 Twitter 上,
而他的一个账户拥有10万名粉丝,
遂向法庭投诉。
RC承认分享了视频,
并不支持将其下线删除或赔偿损失,
并且他认为$5000元的赔偿金太高了。
法庭成员迈卡·卡莫迪(Micah Carmody)指出,
首先要决定该省法庭是否具有管辖权。
法庭书中称:“涉案视频是在被告的家乡制作并在那里分享。”
“在受理申请之前,法院或法庭必须具有“地域法院权”。这意味着法院或法庭所在地之间必须存在某种联系。”
卡莫迪指出,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分享他人私密照片的案件中,
法院判给的赔偿金从$45,000元到$85,000元不等。
对此,原告表示:“我住在BC省,照片也是在BC省拍摄的,并且也是对方拍的,为什么不能在BC省得到判决呢。”
对此,BC省给出的判决书称:
“尽管被告推翻加拿大《私密图像保护法》,视频是在省外拍摄的,但BC省仍对私密照片案件拥有管辖权。”
“任何未经同意披露私密照片的行为都是对个人隐私的严重侵犯。非金钱赔偿可以缓解当事人的痛苦、折磨和生活乐趣的丧失,维护原告的尊严和个人自主权,从而解决这一伤害。”
“在这里,无法确定申请人的视频被观看、下载、复制或分享了多少次。正如案例所指出的那样,即使图像被删除,申请人也无法确定它们不会再次出现。”
RC 还被要求停止传播这些图片并将其下线。
同时还下令要求“互联网中介”移除、删除和取消索引这些图片。
如果个人或公司不遵守这些命令,
卑诗省的立法将允许进一步处罚。
个人每天可被罚款500加元,
最高可达10,000 加元,
公司每天可被罚款 5,000 加元,
最高可达 100,000 加元。
文章综合自:https://bc.ctvnews.ca/b-c-has-jurisdiction-in-intimate-image-case-even-though-video-was-made-out-of-province-tribunal-1.6922604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