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轻易收父母的转账,有个男人因为这事被判赔偿150万
今天的故事是一位家事律师经手的真实案例。
很多儿女经常能从父母口中听到,“爸妈的所有都是你的!”或者“我的钱将来都是你的!”
但事实真是这样吗?
家事律师常问心却见过不止一次父母资助孩子以后,把孩子告上法庭的案例。而且这些父母大部分都能成功从孩子身上,讨要回当年资助的钱财。
只因为从法律上讲,父母大额转账给子女的金钱,没有明确表示赠与的,一般视为借贷。
常问心起初接到这样的案件时,很难理解,为什么会有父母会对孩子那么残忍。
直到她经历了今天要讲给你们听的这个案子。
这个故事来自公众号「天才捕手计划」,他们专门记录真实的职业故事和带劲的亲身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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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的一天。老板突然叫我到会议室,说有一个家庭纠纷的案子让我接手。
我走到会议室门口,就听到里面有人正在和老板说话,“要找一个能说得上话,人际关系比较广的律师办这个案子。我实在没什么办法了。”我心想,现在法院强调的就是公平正义,得多铁的关系才能让人家搭上自己的前途,哪还能谈得上关系。
我推门进去,确定那个说话的人就是当事人李玉。他50多岁,衬衫最上面两个扣子都死死扣着。初见他会觉得人如其名,周身的气质都是内敛的,甚至有点老派。他介绍自己作文字工作,是搞文化的。
李玉说起案子,表情就变得委屈起来。
他给我说,老妈被自己哥哥逼着,要把属于他的财产要回去。
我让他别着急,讲详细点。
他说很久之前,自己是父母的面子,在学习上很厉害。而哥哥虽然学习不如他,但是大学毕业后选了个体制内的工作,薪资待遇各方面稳稳压了他一头。
在结婚买房上,哥哥也是先了一步,房子又大又新。
他说自己运气没有哥哥好,感伤房价越来越高,只能找老妈借了钱去买房,大概拿了一百多万元。当时老妈还心疼他,让他别操心钱的事,好好过日子。后来他妈又给他写了赠与协议,把这笔借款改成了赠与,不要他还了。
但是没多久,他哥就鼓动老妈把这一百万要回去,现在已经起诉了。
李玉已经五十多岁的人了,说这些话时,也很难为情,是捏着衬衣角,带着哭腔来的。他抬头问我,“你觉得父母对家里所有的孩子都公平吗?”
公不公平我不知道。我只是翻了翻诉讼材料,发现李玉收到材料已经一个多月,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不到两周,他就要和自己的妈妈、哥哥分别坐在原告、被告席,把一大笔钱的来龙去脉掰扯清楚。
李玉说完家里的情况,才说到那一百多万元的具体情况。
当时他和妻子新婚需要一套房子。父母商量,因为他哥已经买了新房子,干脆就将一套老房子交给李玉。
李玉夫妇自己掏钱装修了老房子。后来想换大房子,房价涨的厉害,他们钱不够,就找李玉的父母借钱,父母把之前的老房子卖了,房款就借给了李玉夫妻用来买新房子。
李玉说这笔钱一开始是写了借条的,但是谁也没当真。因为爸妈之前就说过老房子是给他的,那卖老房子的钱当然应该给他用。我问他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多写一张借条给自己找麻烦,李玉低头沉默了一会儿,低声说,我本来是想还的,所以我跟我爸妈说卖老房子的钱算是借的,以后每年都还一笔钱。他突然抬起头来说,但是他们一直说给我,就算我本来想还,也当不了真。
所以后来,我妈给我写了赠与协议,其实就是把这张不是真实意思的借条改成了赠与,这才是事情的真相。
我一边听他说,一边翻看完了他带来的所有材料,但是材料体现出来的很多问题和李玉的说法对不上。原告不是李玉的哥哥,是李玉的母亲,要求撤销赠与协议,理由是欺诈胁迫,借款变成赠与不是自己的真实想法,还提及了赠与协议附带的条件都没有做。
而且诉讼材料里没有这个借条,这很奇怪,一般来说借条是保存在债主手里的。李玉也告诉我,这个借条好像是丢了,现在怎么也找不到。
这个时候距离开庭已经不足一星期,李玉并没有委托我们代理案件,详细的讲了一遍情况又再三问了能采取什么诉讼策略之后就离开了。
过了几天,李玉又来了,这次他的妻子也一起来了,而且带来了更多资料。要求我们代理案件。这时候留给我的时间已经很紧张了,我抓紧时间和李玉了解情况。
和上次一样,李玉又开始详细的讲和案件有关或者无关的事,李玉的妻子坐在会议室的另一边,既不和我有眼神的接触也不怎么搭理李玉,但是她时不时的补充或者打断又确实提醒着我她的存在。
她背了一个价格不菲的奢侈品包,款式张扬但已经是几年前的老款,一看就是用了有些年头了,也不是很有收藏价值的中古款式,保养的不大好,油边已经磨损,金属环扣也有很明显的擦痕,就那么明晃晃的放在会议桌上,诉说着主人的经济实力。
我感觉奇怪的是,李玉两口子都从事文化工作,不太像会用这种牌子和款式的人,他们的社会地位本身也不需要奢侈品加持。
不同的职业群体是有鲜明的共性的。我接触过的高知群体,有很明显的分层,要不然就是不太追求物质,用的都是几十块钱的帆布包,穿的都没有什么明显的款式和logo之类的衣服,要不然就是年纪还小,特别受消费主义影响,喜欢新款限量款,常换常新。
但李玉的妻子,不属于这两类人,她可能就是想让别人知道她是用得起这种东西的人。
我遇到这样的人都会有点担心,因为他们非常抠细节,抠一些和核心没有太大关系的细节,也很喜欢用杠杆,一点点力撬动一个局面。
果然李玉妻子突然插了一句话,“其实我是不同意找律师的。这个案子本来就莫名其妙,就算不找律师我们也不会输。老太太根本就是糊涂了,那么大年纪了,还把自己儿子告了。”
当事人如果不能完全信任律师,后续代理过程就会互相拉扯,我马上停下来,建议他们夫妻好好商议后再决定是否交给我们代理案件。说完我就出了会议室。
过了一会儿,李玉告诉我,他们商量好了,只是他妻子情绪比较大。
谈话笔录时,我再次向李玉解释我们需要准备的证据,尤其是父母的承诺、卖房款票据、借条。他妻子突然提高声音,“既然已经有了赠与协议为什么还需要其他的东西?人要对自己说出去的话负责。”
我之前听说这个妻子也是知识分子,纳闷她怎么不明白在法庭上需要拿证据说话的。
我耐着性子解释,老太太在起诉书里说签字前有欺诈胁迫的情况,咱们需要证明没有这样的事情。老太太说你们没有做到赠与协议里的要求,咱们就要证明自己做到了这些事情。
没有这些证据很可能会输。
夫妻俩同时沉默了一会儿,李玉面色变了,出声问我,“有没有可能对方会承认呢?我是说我妈会承认。”他说的意思是,哪怕提供不了证据,他妈也承认自己小儿子说的是真话。
我说:“你们应该是最了解她的人,她有没有可能在法庭上承认你们说的,你们可以先评估一下。”
我想,这两夫妻大概是真拿不出什么证据了,我只能按照现在的情况准备开庭。
但是随着和他俩更多的接触,我发现了他们更多奇怪的地方,以至于我不得不担心接下这桩案件是不是错误选择。
李玉夫妇会在不同的时间段分别联系我,询问开庭的准备情况,妻子特别喜欢在晚上9点以后联系我,虽然律师是一个全年无休随时工作的工种,但我也不能每天晚上9点都在干啊。
我经常和他们一个人沟通后,还需要再跟另一个人单独沟通一遍。我不理解这两个人的电话是非得打够时间才能体现价值吗?
我怀疑这两人根本就不住在一起。
而且这次起诉,老太太告的不只是自己儿子,还有儿媳,这种情况往往是两个人都来律所。而李玉来找我老板的时候,他是一个人来的,签合同时他妻子才跟他一起来了。
我们在律所的长型会议室见面,一般是我们坐在一边,客户坐在另外一边。而这对夫妻分别坐在我的两个斜向,一个人坐在最东,一个人坐在最西。
他们的肢体语言也非常有趣,李玉在讲什么的时候,他的头是朝着我的,身体却朝着他妻子的,他在有意识的征求妻子的意见,虽然嘴上没说,但身体很诚实。
而妻子不管是听李玉说话还是听我说话,她的头始终是朝向窗外的。我和李玉都看不到她身体的正面。
我觉得她不想来律所聊案子,或者是非常排斥提起这件事情。
其实最让我觉得别扭的是李玉这个人。没签合同前,他来律所的时候,客客气气的,还有点窝囊。签完合同以后,他来律所可精神了,他给我展现了一种什么叫尊贵的客户来了。
他会把我的答辩状反复修改了很多次,包括标点符号和遣词造句。他修改我写的诉讼材料,很多的修改意见是要把整句话按照他的说法来写。虽然还是这些内容,可是他要求你要变一个句式说。对于事实的本质是没有任何变化的。
李玉修改文字,根本不是出于文字工作者的职业素养,他是纯粹地想控制。
他是一个控制欲非常强的人,表现欲也很强:他会改我的标点符号,就是因为他干的是这个工作,他要向你展示,就是虽然你代理我的案件,法律方面是你更专业,但是你看你的文字,你的标点主要这样用,很不严谨啊。那我给你改的这个才是范本,希望你学习一下。
开庭在即,涉及的金额又很大,我都可以理解。
但李玉夫妇奇怪的地方有点多,这引起我的警惕,他们给我说得话都是真的么?他们有没有隐瞒什么?我会不会出现职业风险?这让我很担心。
能让我安心的只有证据,我不得不再次和李玉确认证据,甚至模拟一次庭审。
诉状里写到李玉夫妻“欺诈胁迫”老妈签下了赠与协议。我问李玉的时候,他反复说欺诈胁迫完全子虚乌有。他说母亲有慢性病,那一次,他像往常一样去看望老妈,老妈很高兴,然后提到了之前的借款想作废掉,改为赠给他们,让他们生活压力别太大。这完全是一个老母亲心疼他。
李玉也没法证明这些话,我只能要求他亲自出庭,他本人说这些,要比我讲会更生动可信。
我心里还不踏实,拉上李玉,对着老太太的诉讼书里提到的威胁、欺骗、胁迫逐一进行演练,只要到了需要拿出证据的时候,李玉就卡壳了。
我明确告诉他,案件很不乐观,做好会输的准备。
李玉觉得我危言耸听,有老妈签字确认的赠予协议怎么可能会输。
我研究了那份老妈给儿子减免一百多万元欠款的“赠与协议”,里边有一条附加条件,是让李玉对老妈尽到赡养的义务。如果李玉能拿出证据来,这在法官那能获得一些信任。
李玉说老妈跟着哥哥生活,他去看老妈很不方便。为了证明他的孝心,他给我倒出来那种A4文件夹一兜子的票据,全是七八年前的。这些里面有打车票、地铁票,超市的购物凭证,买药凭证,全是零零碎碎的票据。有的字都不是很清楚了。
我们打眼看了一下,单笔都没有超过500,总额加起来我估计都过不了一万。
他始终认为自己完全尽到了赡养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陪伴老人遛弯、陪诊、取药、生活细节的照顾。但这些证据拿到法庭上,说自己很孝顺老妈,没有一个人会相信。这只能证明他们和老妈的关系不好。
如果说之前只是让我觉得他们夫妻俩对于法律不甚理解,过于自信,那么模拟完我就一个感觉,案子悬了。
家庭纠纷案,一般会有庭前谈话。这个环节可以帮助法官了解案情,明确争议焦点;也方便双方提前调解,避免关系进一步恶化。因为胜算不大,我有点希望这个案子能调解成功。
我在庭前谈话上,看到了李玉的母亲。
老太太看起来不像高干,五官也不是很出众,干瘦的身形,但给人的感觉很利索,精气神儿也很好。
这个老太太不一般,很多60岁以上的老年人都觉得家丑不可外扬,尽量关起门来解决家事。这位母亲是高干身份,退休金多,两个儿子都在体制内工作,看起来更是那种顾及声誉,不会和孩子撕破脸的那种老人。
可老太太亲自写了很长的诉状,用了很多情绪化的表达,还加上了很多感叹号。从律师的角度来看,这个诉状写得这么长,几乎把手里所有的牌都亮出来了。但这也证明老太太敢用法律解决家里的矛盾。
老太太和自己大儿子坐在一起,李玉单独坐在一边,双方回避眼神的接触,没有任何交流,调解室里静得出奇,挂在墙上的表“哒哒哒”听得格外清楚。
法官按照惯例询问双方是否和解,老太太马上说,“坚决不同意和解!”她回答的时候,直直地看着法官,没瞅李玉一眼。李玉觉得不可思议,也有点气愤,憋得脸都红了。他瞅了瞅母亲,目光盯在哥哥身上。
法官见李玉没有说话,又问了一遍,“被告有没有和解的意愿?”
李玉的目光从哥哥身上挪开,看着法官,用一种很委屈的口气说,“其实我们家的问题真的不至于这样,完全不是他们说得那样,这不是我妈的意思。”
他说完,目光又回到哥哥身上,一副怨恨的表情。
开庭的时候,老太太亲自出庭,哥哥是第三人陪同。
老太太看起来很精神,虽然年纪比较大了,但是回答法官问题时都很有条理,态度坚决。
我当时就觉得,这个老太太,不是李玉口中那个完全受大儿子左右的老人。随着审理的推进,这位老太太展现了一个母亲的不易。而李玉也给了我更多的“惊吓”。
老太太说,这份赠予协议,是李玉胁迫她签字的。
李玉解释那一次签字,是他去接老太太出门散心,哥哥不在家,他们母子很少有这样一起出游的时刻,一路上聊得不错,夫妻二人对老太太照顾有加。老太太一感动直接说借给他的那100万不要了,才给他写个赠与协议。
这时候,李玉的哥哥站起来了。他外形很端正,看上去就是在体制工作的人。他说,早春季节,天气还很冷的时候。那天他去上班了,弟弟来家里接母亲,说是带老妈出去散心,可实际上车后,车子在小区里几个小时一动未动。
李玉马上想反驳。哥哥又甩出一个“致命问题”,如果真的那么关心老人,那气温变化那么大,带老人出去游玩,为什么不给老人穿外套?老太太从车里出来,回家就给他打电话,说老二夫妇强行让她待在车里,而且她自己只穿了一件单衣。
李玉解释当时天气已经很暖和了,是老人自己不要穿外套的。哥哥马上出示了当天的天气预报,母亲根本没有办法穿单衣出门。
法官给着李玉说,“既然你是开车出来的,那你的行车记录仪肯定是开启状态,把行车记录仪调出来不就好了?穿没穿外套这个事情是很好取证。”李玉一直说录像没有了。接着,兄弟俩开始在法庭上对骂。这个哥俩儿气得法官,不停地敲法槌。
其实那天属于微凉。如果是年轻人的话可能忍忍就过去了,要是把“忍一忍”放在老人身上的话,好像不太合适。
李玉说,这个温度问题上就是为难他,因为这个和温度没有关系,签赠与协议就是母亲自己同意的。他还强调自己还给母亲念了一遍协议内容,母亲是在知情的情况下签字的。
如果母亲提出是被胁迫的,那就必须拿出被胁迫的证据,仅仅是天气比较凉,老人受不了的话,这个说服力非常小,不够强。所以法官没有认定老太太和哥哥所说的胁迫情况下签署的协议。
老太太这时在法庭上讲到,“李玉一直跟我装可怜,一直说如果我不写这个的话,他以后就要一直还债,他也照顾不好我。他一直强调现在经济压力多么大,经济环境多么差,不要看他现在工作很好,其实危机重重,很多人就盯着他这个位置。”
我听到这,心里嘀咕了一句,跟自己亲妈说这些,杀人诛心,谁家亲妈受得了。
说的楚楚可怜,其实就是明着暗着把钱和赡养老人捆绑在了一起,如果不签就不探望老人,因为自己要打工还房贷。怎么?给你卖到黑煤矿了?以前常听我奶奶说当妈的心在孩子身上,孩子的心在石头上。我当时总觉得人一老就很悲观,现在看看,还是我见识少了。
不过我作为代理律师,不能表达自己真实的态度的,只能替李玉辩解,老太太可能觉得李玉这是在用妈妈不忍心他过得很差来威胁,迫使她做了这个决定,让她根本没有时间去想这个协议是什么意思。
但这个也不能算是法律意义上的胁迫,没逼到老人不得不要做这件事情的程度。
不过提到赠与协议里的赡养义务,李玉后来有没有经常去看望老太太,我真无话可说。
原本法庭上非常安静,双方还很克制,直到聊到李玉的赡养义务,兄弟二人开始擦枪走火,打破平静。
李玉大概的意思,“你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我没有赡养老妈,老妈都没有说什么,你跟我一样,你凭什么站在这里说我?你凭什么在这里指手画脚的?”
老大说,“你带了这么一兜子票过来,你随便给我挑一张 2, 000 以上的,你拿出来让我看一看,你拿得出来我就瞧得起你啊。”
李玉说,“钱花大花小,那都是我们在孝顺妈,不要拿你的标准来要求我,你管我有没有 2, 000 块钱的,反正我孝顺了。妈也从来没有说过我不孝顺,这里没有你说话的地方。”
在赠与协议中确实约定了李玉必须按时看望母亲,并且在老人生病需要住院治疗或疗养的时候尽照顾赡养的责任。
李玉为了证明自己尽到了赡养义务,把给我看过的一大包票据都拿到法庭上展示。我并没有把一些小票据放进去,而是重点给法官提交了金额较大的,包括医疗、生活支出等。
但是李玉妻子坚持要用全部票据,认为越是金额很小的票据,越能展现对老人生活无微不至的照顾。她还提出可以把自己因为照顾老人误工导致少发工资的工资条提交,但是由于缺少这个时间段对老人具体照顾的证据,被我劝说之下放弃了。
结果李玉还是坚持向法官展示了没有被整理提交的票据。
法官大受震动,问我是否作为证据提交,我赶快补充只是作为参考,并不作为证据。
法官问这些票据总额是否进行过统计,这正是我担心提交全部票据会引出的问题,从票据时间来看,每次探望之间隔了挺久时间,而且所有票据的总额并不高,不但不能形成对李玉有利的局面,还有可能加深法官对于李玉没有完全尽到赡养义务的印象。
法官问老太太,“原告对于被告提出的相关票据证据发表意见,对于其他票据相关情况是否需要说明?”
老太太说,“我和老大一起生活,除了我自由支出的钱,大部分钱孩子都付了,老二来看我无非就是买水果买点吃的,定期给我拿过一段时间药,但是那些钱我也都转给他了。远的不说了,近的转账记录就在我手机上。”
李玉非常委屈,“你们非要说我没有尽赡养义务,我有证据举证了,你们又说不够,不就是爸爸去世了,不想给我钱了吗?”
他还称父母长期跟着哥哥生活,哥哥早就拿走了父母的工资,从来不让他知道花在了哪里,既然拿着父母的工资就该赡养老人。他还反复说同样是儿子,家里的财产也有自己的一份。
他哥哥倒是觉得自己是长子,一直照顾着父母,付出的早就超过了得到的,反而是弟弟除了给父母装可怜,什么都甩手不管。哥哥说,“既然你不尽义务,你就没有资格拿父母的钱。要那个好看的面子就不要私下又坑父母的钱。”
两兄弟争执不断,法官狠狠地敲了几下法槌,他们才安静下来。
老太太还提到,李玉夫妻已经离婚,而在要求老太太签字的时候,俩人表现得还很恩爱。老太太认为李玉与前妻表现夫妻恩爱也是为了欺骗她签赠与协议。
提到李玉离婚,我也是在开庭前才知道。开庭前,李玉的妻子问我,她也要出庭吗。我给她解释,你俩都是被告,涉及家庭内部纠纷的案件建议最好自己出庭,我还问她为什么不想出庭。
她说:“他妈妈告的是夫妻,但是我现在跟他已经离婚了呀!”
我那时强压得知他们离婚消息的震惊,还是告诉她,虽然你们俩离婚了,但是你们俩都是被告,即使你跟他没有婚姻关系,你也要出庭。她一直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就好像听不懂一样。
李玉夫妇虽然离了婚,但他们还住在一起,只是分房间睡而已。我估摸着他们可能是都是体面的知识分子,很注重隐私,离婚了也不想让人知道。
对于老太太提出的这个“欺诈”问题,我给出了辩护意见——
李玉夫妇离婚后,在老太太面前秀恩爱,与老太太签赠与协议没有直接的联系。老太太觉得这是“欺骗”,可能她想维持这个大家庭的和睦,也担心过这个借款影响李玉夫妇的生活质量,让夫妻二人心生芥蒂,影响婚姻生活,所以她综合考虑之后,才签下赠与协议。
而事实上,李玉没有因为赠与协议过得更好,他不但离了婚,而且和大哥、母亲的关系更差了。这才让老太太觉得李玉欺骗了她。
我说完这些,觉得这个案子有点像罗生门,每一个家人说的都不是事实,都不是真相,他们都会站在自己的角度,讲述有利于自己的事情。
最终这个罗生门是被法官打破的,他终于提到证据这个环节了。
现在法庭上,唯有效的证据,就是一张免除一百多万元债务的“赠予协议。”
然而另一份关键证据,就是代表那一百多万元债务的借条。
法官问借条哪去了?
按照李玉之前跟我说的,应该是不知道丢哪了,如今在庭上,他居然说借条在自己手里。我还不理解这个借条为什么在李玉手里,这个借条最应该在借款人老太太手里啊。
接着,我在老太太的口中得到了答案。
老太太说,“之前是有借条的,借条也交给了我,但是被他抢走了”。
我听到这个情况,扭头看了一旁的李玉夫妻,脏字都到嘴边了又咽了下去。妈的,又被这两夫妻骗了。
法庭上,没等我说话,李玉自己先开口了——
“那本来就是该给我的钱,写借条只是因为当时我不想用父母的钱,是你们一直说那是我的,借条只是形式。既然是给我的,为什么不能换成赠与协议?我为什么不能把借条拿走?”
这相当于他直接在法庭上承认,这笔钱他就是借过,不仅没还,更没有以后还的打算。
老太太马上接了话,“难道给你的不够多吗?你结婚给你钱、买房子生孩子什么时候没有帮过你,你自己的工作也好,我们也不给你拖后腿,你什么时候过得不好了?我们也要有养老钱的,万一生病了不花钱嘛?我病倒了你给我付钱?平时帮我买药我都补给你钱。”
在准备阶段,李玉在对我隐瞒的信息,在法庭上都自曝了出来,我再回头坐在身边的李玉时,已经有了弄死他的冲动。
开庭之前,我没有跟母亲直接接触过。现在我觉得这个母亲不但非常有法律意识,而且很了解自己的孩子,那个借款协议格式标准,用词严谨。
从诉讼材料和庭审内容来看,老太太确实扶持了李玉很多钱。而老太太与李玉的对峙中完全看不出母子之间有一丝丝的感情交流。
这位母亲很不容易。随着庭上信息越来越多,我甚至有点佩服这个老太太。
老太太接着说,“是你一直说偏心,不护着你,你哥哥过得比你好。你还说要卖掉你哥哥用你名字买的房子,把卖房钱还给他,我才签的”。
我当时听到又有“房子”牵扯进来时,心里有一万匹马在奔腾了。这李玉到底给我埋着多少大雷,他是要把我刚刚积累的行业名声都给败坏了嘛!
李玉看着老太太继续辩解,“这根本是两件事,我们协议是协议,我帮他代持房子是另一回事。而且我没有逼过您,我只是接您出来散心玩玩逛逛,顺便签了赠与协议。”
老太太称,多年前大儿子,也就是李玉哥哥买了一套房,因为购房名额的限制,把房子登记在了李玉名下。这个是他们家庭内部沟通过,大家都同意的事情。房价涨到高位的时候,老大想要把房子卖掉变现,李玉却不同意了。
最后李玉以卖掉老大的房子为条件,让老太太作废借条,改成赠与协议,他才会尽快买到老大那套房子,把卖房款还给老大。
直到开庭,李玉都没有依照协议卖掉那套房子,老太太认为李玉这是胁迫她,甚至还欺骗了她,所以要撤回赠与协议。
我之前找李玉了解案情,他闭口不提代持房产的事,多次强调是太太是自愿签协议了。当对方律师拿出的证据证明李玉至少有三套商品房,都是地段非常好的房子时,我知道或许后面还有更大的雷,不过整个人已经麻木了。
这个案子必输无疑,光是用哥哥房产,胁迫母亲写协议这件事,就足够让法官做出判断了。
最终一审判决结果是赠与协议无效。因为签署协议的过程中,超出了老太太能处理的范围,李玉也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也没有履行附加义务。
李玉输掉了这个案子,他后来再次上诉依然败诉了。
他之所以输掉官司,是因为他没有意识到,老太太的爱都是有痕迹的,是给他过实实在在的补贴,是作为妈妈需要他来照顾的寄托。他始终没明白,爱可以作为自己胁迫父母的道具,爱也可以作为法庭上的证据。他总以“受害者”的身份辩解,是无法获得法律的支持的。
而李玉的母亲之所以能赢,是因为她是一个有是非观的老太太。
老人一般遇到这种问题,有的可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抱有一种美好的期待。而这个老太太明白赠与协议不能解决家庭矛盾时,选择了用法律解决问题,她敢于收回自己付出的一切,保全有良知的大儿子。
一审上诉期内,李玉多次问我,“是不是法官有问题?”
我能听他的言外之意,他可能觉得法官被收买了,我告诉他,法官基于书面证据、庭审调查,依据法律规定做出了判决,你觉得问题在哪里?
我言下之意是:“难道你不觉得,法官没问题,妈妈没问题,你才是有问题的那个吗?”
他还在说,“那我不知道,难道你不知道吗?”
常问心告诉我,这个家庭从表象来看,值得人羡慕,有资产积累,老太太非但不是拖累,还能帮扶孩子。而且从教育和事业的角度,兄弟俩都能算成功人士。
但是在没有任何外部困难的情况下,家庭内部为了分配问题,闹成了这种样子。
对于弟弟来说,不管物质上得到了多少,如果心里不认可,永远会觉得不公平被亏欠。其实在常问心的观察里,他的生活条件是很好的,至少比身边人都要好,可是他也不觉得很富裕。
越来越觉得不平衡,一直在比较、衡量。
离了心又怎么做一家人呢?
常问心也因此,更加发自肺腑的敬佩老太太。
老太太签下赠与协议的原因,除了心疼孩子,更是想通过让出自己的财产,解决兄弟之间的矛盾。当发现小儿子想用欺诈和威胁的方式,获取更大的利益,她的选择很果断——
不被传统观念绑架,担心跟儿子打官司丢脸,直接起诉,收回赠与协议。
在她心里,家和万事兴只是一种追求,但绝不是人生的必需品。反而把话说清楚,在家人之间有一条明显的边界,不屈服于协迫和恐惧,这才是她要的生活。
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新时代的“家和万事兴”呢?
除了这篇故事外,家事律师常问心,还在【天才捕手计划】刊发了很多夫妻、兄弟、父母子女之间争夺财产的真实案例。
她帮被坑的妻子争夺应得的财产——有位妻子出钱给家里买房,等丈夫取回房产证,才发现上面没写她的名字;
她也帮当事人赶走觊觎自家房产的不速之客——有人被邻居盯上房产,在这起案件中,按照法律,邻居争房产的行为合理合法;
在这些真实案例里,不但能看到精彩的家庭冲突,也有专门解决冲突的法律知识。
常问心记录故事的初衷很简单——
“用具体的个案,让更多人看到家庭中每个微小的冲突该如何解决,让一部分人更擅长处理与家人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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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部分人物系化名)
编辑:林克 大耙子 小旋风
插图:大五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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