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报废汽车可获最高$1500奖励,南北加稍不同
洛杉矶华人资讯网6月23日报道 湾区空气质量管理局推出“车辆回购计划”,合资格的湾区居民报废生产日期早于1998年的车辆可获$1500美元的奖励,该计划今年7月起正式生效。
该计划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向湾区居民提供旧车报废奖励,鼓励民众积极报废生产日期早于1998年的车辆,从而减少污染严重车辆的尾气排放,达到改善湾区空气质量的目的。
图:湾区“车辆回购计划”(图源:湾区空气质量管理局提供)
以下为“车辆回购计划”具体要求:
· 车辆生产日期须早于1998年
· 车辆状态目前必须登记为可操作且可驾驶
· 车辆必须在过去24个月内在湾区注册
· 车辆须通过雾霾检查
申请链接:https://www.baaqmd.gov/en/funding-and-incentives/residents/vehicle-buy-back-program/how-to-apply-and-eligibility
据资料显示,自1996年以来,空气管理局的车辆回购计划已经报废了将近10万辆汽车。据估计,报废一辆旧汽车,每年就能减少75磅的空气污染。
图:加州“消费者援助计划”(图源:BAR)
除湾区居民外,加州其他居民也可获得汽车报废奖励,但有收入要求。加州有“消费者援助计划”(CAP),只要在加州汽车维修部(BAR)报废一辆燃油车辆即可获得至少1000美元的奖励,而符合要求的低收入申请者则可获1500美元的奖励。
家庭总收入低于或等于联邦贫困线的225%的申请者可获得1500美元的奖励,不符合该收入限制的申请者则获得1000美元的奖励。
以下为具体收入要求:
· 1人家庭收入不超过$33,885
· 2人家庭收入不超过$45,990
· 3人家庭收入不超过$58,095
· 4人家庭收入不超过$70,200
· 5人家庭收入不超过$82,305
· 6人家庭收入不超过$94,410
· 7人家庭收入不超过$106,515
· 8人家庭收入不超过$118,620
对于8人以上的家庭,每增加一个人增加12,105美元。
申请者可递交以下任一收入证明文件:
· 公共福利援助证明信,如Cal Fresh、CalWORKs及白卡资格等。
· 失业、残疾或退伍军人福利证明,如失业金领取通知信等。
· 最近一个纳税年度提交的联邦税表1040或州税表540及60天内的工资单复印件。
申请链接:https://bar.ca.gov/consumer/consumer-assistance-program/cap-vehicle-retirement-program
本文记者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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