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泳池着装有永久新规 这些不能穿
(加西网综合)温哥华公园管理局将永久采用有关公共泳池可接受着装的规定,这意味着你最好把性感内衣或飘逸的长袍留在家里。
该动议被称为“公共水上设施游泳着装政策”。
(温哥华市府)
根据《省报》的报道,这是源于去年夏天启动的为期一年的试点项目,其中公园工作人员引入了泳装规则,以确保游泳者的安全,并且在需要救援时不会让救生员面临危险。
BC省的省级泳池法规没有提及公共设施中什么是合适的泳衣,但允许运营商张贴超出其范围的标牌,包括要求“泳池管理层确定的干净且合适的泳衣”。
尽管公园管理人员在报告中指,试点期间收到的唯一负面反馈与此有关,但这一切都和女性是否可以裸露上身无关。那是因为 2000 年,BC.最高法院的裁决维护了妇女在公共设施中赤裸上身的权利。
去年,一线水上工作人员会面并接受了有关泳装规则的培训,“强调确保尊重所有人,并提醒员工注意游泳池的不同用户。”
工作人员大多支持这项新政策,并赞成将其永久化。
在该政策中,某些类型的泳衣被认为是不可接受的——不是出于美观,而是出于安全原因,旨在“为温哥华公共游泳设施中合适且可接受的游泳着装设定最低期望,并为员工提供在能够执行这项政策时履行职责的工具。”
报告指出,这些规则旨在具有包容性,因为温哥华公园欢迎“所有年龄、能力、身体、性别认同和表达、宗教和文化的参与者来到水上中心。”
尽管如此,“适合游泳的泳衣被定义为其他加拿大人认为在家庭公共游泳环境中可接受的耐受水平,包括保持适当覆盖秘私部位。”
这意味着人们必须穿泳衣、泳裤、沙滩裤、T 恤和短裤、布基尼、带紧身裤和束腰外衣的游泳头巾、冲浪服或潜水服。
泳衣必须允许身体“自由移动”,不能“阻碍浮力”或“增加沐浴者或救生员的安全风险”。
泳衣也必须干净,并且“不能是在街上穿的衣服或在游泳池里锻炼的衣服。”
以下是该政策下被视为不可接受的一些服装类型:
• 专为性或亲密目的而设计的物品;
• 吸水变重的衣服,例如牛仔裤或运动裤;和
• 穿着长而飘逸面料的服装,可能会限制活动或造成安全风险。
为了保持水质,游泳者“需要控制自己的膀胱和/或肠道”。否则,“可重复使用或一次性游泳尿布或裤子将由个人在没有充分控制的情况下穿着。”
工作人员在和泳池使用者打交道时应“举止得体,并适当关注城市的多样性”,并尊重所有顾客,包括“尊重他人的权利,以公平和一致的方式以礼貌待人,并承认顾客在选择游泳服装时可能有不同的观点。”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