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第二瓜更多细节:证据疑似不足...
8月14日,wjy实名举报了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的硕士张某隽,说他猥亵和强奸。
在公开的举报信里,wjy说这事儿发生了不止一次,总共两次猥亵,一次强奸。
第一次见面,张某隽就做了过分的事。
第二次,在学校实验楼,wjy留下了证据。
第三次,在人民大学的明德楼楼道,发生了更过分的事。
2022年6月,wjy向学校举报并报了警,但到现在,学校和警方都没给出明确的处理意见。
网上的声音也是两边倒,有人气愤,有人质疑。
质疑的人问:
为什么第一次和第二次之后还要见面?
为什么第三次之后过了三个月才报警?
在公共空间,为什么不反抗?
wjy在举报信里解释了,她有双相情感障碍,性防卫能力削弱。
她说,被强奸时她重度抑郁,反应迟钝,甚至无法反应。
至于为什么还要答应见面,wjy说,主要是因为自己抑郁,没有朋友,对张某隽产生了心理依赖。
wjy说,性防卫能力削弱,并不是完全丧失,但确实损害了她对性行为意义的正确认识和对自身性权利的保护能力。
张某隽后来传播了聊天记录,里面有wjy在案发时间之外主动要求发生性行为的内容。
wjy承认发出了邀请,但她说,那是在情绪低落、不理智的状态下发出的。
wjy强调,案发时间是3月10号晚上,其他时间的聊天记录与案发当时的意愿没有直接关系。
她说,只要案发时不同意,就是强奸。
这个案子的关键问题就是,利用双相情感障碍实施的无明显反抗性行为,是否构成强奸。
我国对于性自我防卫能力的评定是三分法,即完全、限制、无。
法律规定,与无性防卫能力的妇女发生关系属于强奸。
但在性防卫能力削弱的情况下,认定强奸罪存在困难。
以前也有类似的案例,比如袁某某的案子,还有山东临沭的案子,都是因为被害人的性防卫能力削弱,被告人被判了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犯罪构成的关键要素。
wjy的案子,因为性能力削弱,判断起来难度较大。
她案发前一天还主动发出性关系邀请,这让她的性能力削弱程度存疑。
wjy在举报信中说,当时楼道是监控死角,没有监控录像,她因为双向障碍也没有呼叫。
她明确表示反对发生性关系,但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案发被强奸。
这可能也是学校和警方迟迟无法推进案件的原因之一。
这次和之前人大女生举报老师的事件不一样,这次证据的有效性显得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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