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广东大批项目来了!必须严格执行
《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批复中明确:《规划》是对广东省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
1月1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规划》范围涵盖广东陆域行政管辖范围及省管辖海域范围。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展望至本世纪中叶。
未来建设方向
1.沿海通道:自福建进入广东,经潮州、汕头、揭阳、汕尾、惠州、深圳、东莞、广州、中山、江门、珠海、阳江、茂名、湛江,至广西。
2.沪广-西江通道:自福建进入广东,经梅州、河源、广州、佛山、肇庆、云浮,至广西。
3.汕昆横向通道:粤北生态发展区横向通道,经河源、韶关、清远,至广西。
1.京港澳通道:自湖南进入广东,经韶关、清远、广州、东莞、深圳、佛山、江门、中山、珠海,至香港、澳门。
2.京深港通道:自江西进入广东,经河源、惠州、东莞、深圳,至香港、澳门。
3.粤贵川通道:起自粤港澳大湾区,经珠海、中山、江门、广州、佛山、肇庆,至广西,连接成都。
4.粤湘渝通道:起自粤港澳大湾区,经珠海、中山、江门、广州、佛山、清远,至湖南,连接重庆。
5.二湛通道:自广西进入广东,经湛江,连接海南自由贸易港。
6.粤东北上通道:起自汕潮揭地区,经汕头、潮州、揭阳、梅州,至江西。
1.汕尾北上通道:经汕尾、河源。
2.粤西北上通道:经湛江、茂名
1.水资源配置工程
依托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等主要河流,加快建设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推进珠中江水资源一体化配置工程等项目前期论证,与东深供水工程一起,构建“五纵五横”水资源配置骨干网。持续推进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工程、广州市北江引水工程(水源工程)、潮州市引韩济饶供水工程、韶关市南水水库供水工程、深汕合作区引水工程、东江流域水安全保障提升工程、深圳东江取水口上移工程、澳门珠海水资源保障工程、高州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粤东灌区等项目建设,加强湛江雷州半岛、韶关南雄盆地等新建大型灌区前期论证等项目建设。
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明溪水库、河源市九潭水库、肇庆市西江大湾水库、阳江市龙门水库等大型水库建设。
2.防洪提升工程
加快实施韩江高陂水利枢纽、西江干流治理、潖江蓄滞洪区、思贤滘与天河南华生态控导工程等流域防洪骨干工程建设。大力推进纳入国家规划的集雨面积超过3000平方千米的江河主要支流治理及独流入海河流治理项目建设任务。
推进大湾区堤防巩固提升工程、东江干流治理工程、韩江干流治理工程、北江干流治理工程、鉴江干流治理工程等大江大河治理工程建设,实施生态海堤建设工程,推进雷州半岛海堤加固工程、惠州市白花河防洪排涝治理工程、漠阳江出海口综合整治工程等区域防洪排涝工程。
开展省主要江河临时蓄滞洪区、珠江三角洲河口整治工程等前期论证。
1.电厂及配套工程
推动惠州、陆丰、廉江、岭澳、台山核电项目及配套送出线路工程建设,加快湛江、阳江、江门、珠海、惠州、汕尾、汕头、揭阳、潮州等市海上风电场开发及配套送出线路工程建设,建设粤东和粤西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
加快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华润电力海丰电厂3、4号机组,国粤韶关综合利用发电扩建项目,华能海门电厂5、6号机组,茂名博贺电厂3、4号机组,粤电惠来电厂5、6号机组,国能清远电厂二期,华厦阳西电厂二期7、8号机组,湛江京信东海岛电厂二期等纳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的支撑性调节性兜底保障清洁煤电项目及配套送出线路工程建设。
2.输变电工程
建设广州傍海(番南)、广州南洲(海珠)、深圳中部、深圳皇岗、深圳前海、深圳大空港、佛山雄伟、云浮云城、阳江高新、东莞滨海(沙角)、肇庆德庆、韶关始兴、韶关乐昌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实施珠西南外环配套线路工程、粤西网架优化工程(二期)、五邑-雄伟、穗东水乡线路改造、狮洋-沙角电厂线路增容改造、楚庭第二电源通道500千伏线路工程、珠西南点对网送电通道改造、深汕至现代(皇岗)线路工程、穗东换流站网架完善工程、500千伏茂名至德庆线路工程、500千伏德庆至西江线路工程、粤东送深点对网通道线路。推进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直流工程及配套受端深圳、广州、东莞、佛山落点交流配套输变电工程。
3.油气接收存储及管网建设工程
稳步推进天然气“县县通”工程,建设茂名-阳江、惠州-海丰干线、穗莞干线、珠中江干线、琼粤天然气管线等天然气主干管网工程。推进潮州华瀛、惠州、粤东等LNG接收站新建扩建及外输管道建设,建设华丰LNG储配站(二程接卸)、闽粤经济合作区LNG储配站(二程接卸)、阳江LNG调峰储备站(二程接卸)等。重点建设惠州-韶关成品油管线、珠三角成品油管道互联互通工程、博贺新港-茂名石化原油成品油管道、粤闽成品油管道工程、西气东输三线闽粤支干线二期项目(广东段)等项目建设。
积极推动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二程接卸)、深圳天然气储备和调峰库(二程接卸)、阳江LNG调峰储气库(二程接卸)、潮州闽粤经济合作区LNG储配站(二程接卸)的建设。审慎推进粤西LNG接收站前期工作,为“十五五”及后续做好项目储备。
建设茂名、惠州、揭阳、湛江等原油加工和储备基地。
推动珠海国能煤炭储运中心、湛江港、阳江港、国能台山电厂等码头泊位及燃煤电厂储煤设施建设。
建设云浮水源山、肇庆浪江、汕尾三江口、惠州中洞、河源岑田、梅州二期、阳江二期、茂名电白、韶关新丰、潮州青麻园等抽水蓄能电站及配套送出线路工程。
“一核”即强化珠三角核心引领带动作用,深化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支撑广州、深圳都市圈和珠中江一体化发展,携手港澳共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一流城市群,形成带动全省发展的主动力源。
“两极”即支持汕头、湛江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支撑汕潮揭同城化和湛茂一体化发展,提升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发展能级,与珠三角沿海地区共同打造世界级沿海经济带。
“多支点”即增强汕尾、阳江的战略支点功能,增强北部生态发展区中心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建设若干个重要发展支点,形成融湾发展、适度集聚、协调联动的空间发展格局。
建设联动发展的网络化空间格局。
引导重点发展平台、科技创新节点沿重要交通廊道集中布局,强化轴带支撑作用。
完善高快速交通网络建设,支持各功能节点差异化发展,促进跨界地区空间协调布局,强化都市圈核心区、都会区、外围地区的联动,形成组团式、多中心、网络化的空间格局。
强化广深“双城”联动的核心引擎功能。
推动广州、深圳立足“双区”建设全局谋划国土空间布局,共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大湾区“双子城”,放大核心引擎的辐射带动和示范效应。
以高速铁路、城际轨道、高速公路为依托,强化广州、深圳两市核心区之间的直联直通,以城际地铁、市域快线等中距离大运量轨道交通加强核心区与广深发展轴带上各功能节点之间互联互通。
支持两市协同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联合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共同推动大湾区建成更高水平的高质量发展动力源。
集中资源打造“黄金内湾”。
统筹推进环珠江口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和珠江口东西两岸跨江跨海通道布局建设,促进相邻城市轨道系统“多网融合”,形成环珠江口多层次的同城化交通廊道网络。
建设协同一体的都市圈。
支持建设广州强核心簇群式都市圈,强化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和综合性门户城市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广佛全域同城化、广清一体化建设,加强广州与肇庆、云浮、韶关等周边城市协同发展。
支持建设多中心网络化的深圳都市圈,强化深圳作为科创中心的引领作用,加强深莞惠跨界协同,强化深圳对汕尾、河源等周边城市的辐射带动。
深化高水平对外开放,畅通支撑“双循环”的陆海大通道,加强区域协调联动发展,促进“一核一带一区”协调发展,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支点。
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
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互联互通。
建设面向东南亚、欧洲、远东地区的国际陆路大通道,加快推进川贵广-港澳-南亚国际物流大通道、广州国际港公铁联运枢纽、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广州国际物流产业枢纽)、深圳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东莞(石龙)铁路国际物流基地、东莞常平铁路进出口货物装卸点建设,支持湛江参与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强化海铁联运效能,提升中欧班列运营水平。
积极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港口网络体系建设,以铁水联运、江海联运、江海直达等为重点,构建立足粤港澳、辐射亚太、面向全球的水上物流大通道。
推动建设一批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
强化资源要素支撑,积极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南沙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建设,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
加强对广东自贸试验区的空间保障,积极争取自贸试验区扩区。
大力发展特色合作平台,加快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和广州穗港智造合作区、佛山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以及东莞、中山、肇庆等地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的建设。
打造一批国际科创产业合作高地。
高水平建设国际合作产业园,重点推进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国际生物岛、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广东(湛江)奋勇东盟产业园、中以(东莞)国际科技合作产业园、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中德(中山)生物医药产业园、中韩(惠州)产业园、中欧(江门)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建设,加强与日本、韩国、新加坡、欧洲、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
加强科技创新合作,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建创新孵化中心、联合实验室或技术转移中心。
搭建“读懂中国”的人文交流平台。
规划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重大文体设施,推进会议会展场馆及配套设施建设和提升改造,为各类国际交流活动和重大赛事场馆建设做好空间预留和保障。
促进区域协调联动发展
推进区域间融合发展、协同共享。
着眼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完善东联闽浙沿海城市群、西接北部湾城市群、北通长江中游城市群、南衔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省际交通网络,强化与国家重要城市群间的多通道布局,拓展与京津冀、长三角、成渝地区等重要城市群及国内重要节点城市、物流枢纽的联系,保障南部海洋经济圈与内陆腹地交通网络提升能级的用地用海需求,构建深度融合、协同共享的区域发展格局,提升广东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战略支点作用。
共同推动珠江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
加强产业合作,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粤桂黔滇川高铁经济带等建设,推进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广西玉林)等省际平台建设,支持沿海地区产业有序转移,促进产业组团式承接和集群式发展。
加快建设干支衔接、区域成网、江海贯通的珠江黄金水道,推动珠江水运安全高效发展。
加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合作。
发挥湛江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两大国家战略重要连接点和支撑点作用,支持湛江、茂名积极参与和对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战略联动走廊。
加快推进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支持湛江联动海南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携手共建琼州海峡经济合作区。
推动与北部湾城市群协同发展。
支持湛江、茂名、阳江参与北部湾城市群建设,促进基础设施共建、资源整合和产业协调发展。
推动湛江-北海粤桂北部湾经济合作区、粤琼(徐闻)特别合作区等建设。
加强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交通联系,推进南宁-湛江、贺州-连山、韶关-贺州、博白-高州、昭平-广宁、北流-化州、玉林-信宜等跨省高速公路和南宁-玉林-深圳、柳州-梧州-广州、合浦-湛江、岑溪-罗定、岑溪-茂名等跨省铁路项目建设。
充分发挥湛江作为陆海联动发展重要节点城市和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枢纽的作用,完善“北拓南联”通道网络,带动粤西地区全面对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促进粤闽浙沿海城市群联动发展。
充分发挥汕头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和粤闽浙沿海城市群重要连接点作用,支持汕潮揭和梅州积极参与粤闽浙沿海城市群建设,合作发展海洋经济,共建海洋经济示范区。
依托厦深铁路及沿海高铁,推动汕潮揭地区与深圳、厦门及沿线沿海城市产业资源的梯次布局和高效配置,支持汕头加快建设区域创新中心,充分利用深圳、厦门科技创新资源和优势,引领带动粤东地区协同发展。
加快推进漳汕铁路规划建设,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闽粤经济合作区产业合作水平,推动重大项目优先落地,促进省际合作和区域联动发展。
推动“一核一带一区”协调发展
促进“一核一带一区”协作联动。
进一步发挥珠三角核心区辐射作用和示范效应,推动广州、深圳与汕头、湛江深度协作,形成“双核+双副中心”动力机制,构建形成以珠三角城市群为引领,城市群和都市圈融合发展,带动全省城乡互补、深度融合的空间格局。
充分发挥汕尾、阳江的战略支点功能,推动东西两翼与珠三角沿海地区产业衔接联动、城市“串珠成链”,整合沿海地区港口物流、临港工业等资源,实现沿海地区优势互补、分工协作。
促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资源型地区和老工业城市等加快振兴发展,支持梅州建设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振兴发展先行区。
加强“一核一带一区”交通联系。
强化沿海经济带大通道大枢纽建设,重点加强珠江口跨江通道及沿海地区高快速铁路建设,完善北部生态发展区至沿海经济带运输通道布局,保障粤东、粤西、粤北与珠三角陆路2小时通达,粤东、粤西、粤北之间陆路3小时通达,支撑“一核一带一区”多向对流发展,增强珠三角核心区对全省的辐射带动作用。
进一步谋划北部生态发展区东西向高快速铁路通道布局,补齐北部地区横向交通联络的短板,完善各市重点功能区的快速交通网络建设,顺畅东西两翼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城际、市域、农村道路微循环,实现相邻城市1小时互相通达主城区。
搭建产业协作和要素对流平台。
鼓励珠三角与东西两翼、北部生态发展区合作共建产业平台,重点支持韶关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河源深河产业共建示范区、梅州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云浮氢能和金属智造产业基地、汕尾陆丰沿海新型能源和装备制造产业带等平台建设。
推动东西两翼企业在珠三角设置总部与研发中心,实现“逆向孵化”“逆向创新”。
加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基础保障
强化对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物流网络支撑。
围绕产业空间布局,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和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及相关集疏运网络建设,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
支持县域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畅通区域间、城乡间流通网络,促进高效通达国内国际市场。
国务院批复同意:
国务院关于《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函〔2023〕7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报请批准〈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自然资发〔2023〕7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广东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广东省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是向世界展示我国改革开放成就的重要窗口。《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广东实践。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广东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75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52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5.07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66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国家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36.4%;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435亿立方米;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推动陆海大通道建设,加强与港澳地区布局协同,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支点。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确保良田粮用,优化南粤精细农业布局,保障区域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供给,促进城乡空间功能融合,建成一批特色鲜明、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乡村振兴示范带,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广东样板”。筑牢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等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加强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加大珠江流域岸线修复、生态整治力度,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对珍稀海洋生物的“三场一通道”严格实施用途管制。将珠三角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城市群,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高地,保障实体经济发展空间,完善区域性公共服务体系,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改善城镇地区人居环境质量。以珠三角港口集群为核心,发挥湾区引领带动作用,构建完善的海陆通道网络,打造陆海联动、双向开放的门户枢纽,发挥海洋作为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的作用。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依托,统筹协调各类专项规划空间安排,提升国土空间承载能力。保护传承利用优秀传统文化,整体保护、系统利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塑造独具特色的岭南水乡和魅力海岸。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广东省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广东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地方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对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对涉及空间利用的水利、交通、能源、农业、文物保护等专项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做好统筹。建立健全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盘棋”,提升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治理水平。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加快建立《规划》实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国务院
2023年8月8日
省政府正式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土空间
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粤府〔2023〕10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自然资源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6日
(此文有删减)
附件(点击可下载查看):《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pdf
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共1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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