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通知“禁止新能源汽车入内”,物业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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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济宁一小区贴出通知,“禁止新能源汽车进入小区”,引发部分业主不满。有业主称,该通知是禁止所有机动车在小区地面停放,新能源汽车只能和燃油车一样停至地下车库,但在地库里无法充电。
1月22日,小区物业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因存在堵塞路面、消防隐患等问题,物业跟社区共同采取了相关管理措施,他们建议业主租赁地下车位停车,充电问题由业主自己想办法解决。
这则《禁止新能源汽车进入小区的通知》显示,“小区车满为患,无序停放,堵塞安全通道,给业主出行带来不便,消防安全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如发生火情等情况,119无法进入小区,难以施救。因此从2024年1月20日起,禁止新能源车辆进入小区。”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涉事小区为济宁市任城区的东南华城小区。通知发布后,引发不少业主不满,相关出入口还被车辆围堵。
通知内容(图片来源:网络)
1月21日,东南华城小区业主王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该小区是一个回迁小区。小区北门供两轮或三轮的电瓶车进入小区,在地面停放可以充电;至于机动车,可以在小区地下停车场停放。近年来,王先生等很多业主陆续购买了挂绿牌的新能源机动车,物业允许新能源车从北门进入小区路面停放,并共享充电设施,没有收取停车费用,只交充电的电费就行。
然而,17日物业公开发布的一纸通知,以存在消防隐患为由,禁止绿牌机动车从北门进入小区地面。这样,新能源车只能和燃油机动车一样停到地下车库。
王先生说,对小区规范停车、人车分流,他表示支持,也愿意租赁地下车库停车。不过物业不允许在地库安装充电桩,所以,“即使我们把车停到地库,也没有地方充电。”
另有业主黄先生表示,物业在采取相关措施之前,应该跟业主商量,找到折中的解决办法,而不是出一纸通知进行“一刀切”。
小区大门(图片来源:网络)
22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小区物业公司,其表示该通知是社区和物业联合发的。据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讲述,此前曾有多名业主拨打市长热线,投诉小区地面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此前也出过事故,消防多次验收都没过关。所以物业决定加强管理,人车分流,让所有机动车都停到地下车库。
工作人员称,业主可以租赁地下停车场停放车辆,每半年价格1300元左右,但租赁车位目前无法安装充电桩,“充电得业主自己想办法。”
针对此事,济宁市任城区住建局工作人员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东南华城小区出台相关措施是为了人车分流,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据其了解,小区里的充电桩目前只适用两轮、三轮电动车等,不适用新能源机动车。该工作人员称,他们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协调,但无法强制物业。
来源:极目新闻 记者:詹钘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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