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吴谢宇被执行死刑,最高法:毫无悔罪诚意
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31日消息,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死刑复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吴谢宇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期间,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吴谢宇委托了辩护律师为其辩护,辩护律师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被告人,提交了辩护意见。最高人民法院认真听取并审查了辩护意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吴谢宇送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
2024年1月31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吴谢宇执行了死刑。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执行死刑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告知吴谢宇可以申请会见亲属,但吴谢宇未提出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被告人吴谢宇悲观厌世,曾产生自杀之念,其父病故后,认为母亲谢某某生活已失去意义,于2015年上半年产生杀害谢某某的念头,并网购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17时许,吴谢宇趁谢某某回家换鞋之际,持哑铃杠连续猛击谢某某头面部,致谢某某死亡。后吴谢宇向亲友隐瞒谢某某已被其杀害的真相,虚构谢某某陪同其出国交流学习,以需要生活费、学费、财力证明等理由骗取亲友144万元予以挥霍。为逃避侦查,吴谢宇购买了10余张身份证件,用于隐匿身份。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谢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又构成诈骗罪;购买多张居民身份证,其行为还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应依法并罚。吴谢宇所犯故意杀人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严重违背人伦道德,严重践踏社会公众的认知和情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吴谢宇连续实施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犯罪,主观恶性深,且毫无悔罪诚意,应依法惩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吴谢宇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以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的刑事裁定。
吴谢宇在1月中旬还因为“表现出强烈求生欲”的有关报道,而再次受到关注。
据中新网此前报道,吴谢宇死刑复核代理律师郑晓静12日向记者介绍说,她在2023年11月10日曾到福州市第一看守所会见吴谢宇。吴谢宇在当日所写的道歉信中称:“尊敬的外婆、舅舅、阿姨,我确实做错了,我很后悔。我对不起生我养我育我的妈妈,我对不起您们。我决定把我从父母那里继承来的马尾的一套房和福州的一套房全部给您们,我什么都不要。我非常对不起。”
关于谢天琴(吴谢宇的母亲)家属对吴谢宇的看法,郑晓静说,“好像不接触了”。她表示,另一位吴谢宇死刑复核辩护律师和一位吴谢宇的同室监管友柯某曾想联系谢天琴家属,“他见面沟通想获取谅解,但人家就把他拉黑了,不见了”。
郑晓静还提到,吴志坚(吴谢宇的父亲)家属还在为他争取,吴志坚的同学也一直在帮他。
郑晓静提到,吴谢宇在监室中表现出的求生欲很强,但有时情绪状态不稳定。
“我见到他的时候是(2023年)11月10号,中途大概10月19号的时候,最高法的法官去提审他,他突然又精神低落了,把所有判决书撕掉,把所有律师都解除,把我也解除了,然后法官让我办解除手续,结果没过几天他又说不解除了。”郑晓静说。
郑晓静认为,这说明他的情绪仍然是波动的,仍然是想求死的,“但是情绪过了以后,他又觉得想活着赎罪了,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了”。
吴谢宇案二审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死刑
据央视新闻此前报道,2023年5月3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上诉一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吴谢宇悲观厌世,曾产生自杀之念,其父病故后,认为母亲谢某某生活已失去意义,于2015年上半年产生杀害谢某某的念头,并网购作案工具。同年7月10日17时许,吴谢宇趁谢某某回家换鞋之际,持哑铃杠连续猛击谢某某头面部数下致其死亡,清理清洗现场后潜逃。后吴谢宇编造谢某某陪同其出国交流学习的事实,以需要生活费、学费、财力证明等理由骗取亲友人民币144万元用于个人挥霍。为逃避侦查,吴谢宇还购买了十余张身份证件,用于隐匿身份。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谢宇以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
宣判后,吴谢宇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5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吴谢宇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吴谢宇因自己的错误认知产生杀母恶念,作案前精心预谋,准备作案工具,谋划杀人手段以及对作案现场的布置和清理,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作案后伪造谢某某笔迹制造谢某某存活的假象骗取亲友钱款,网购他人身份证件并毁坏随身手机卡以逃避侦查,将骗得的钱款用于挥霍,毫无认罪、悔罪之意。吴谢宇的行为严重挑战法律,违背伦理道德,践踏人类社会正常情感,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综合全案证据,吴谢宇作案时具有完全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吴谢宇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审审理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吴谢宇及其辩护律师各项诉讼权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以及群众代表旁听了宣判。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新闻网、央视新闻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