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就在国常会“部署进一步做好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的同时。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女企业家马艺珈伊,为某区承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幼儿园、小学等10个政府项目后,持续讨要工程款8年。据企业的说法,该区政府共欠企业约2.2亿元,区政府一度提出以1200万元化解所有债务,被她和代理律师拒绝。2023年年末,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听证会召开当天,她被地方公安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在她之前,为她代理债务执行的律师、律师助理等10余人已被刑事拘留,涉嫌罪名均为寻衅滋事罪。原因是她和律师等人曾在微博、抖音发布相关债务、诉讼信息,诉诸媒体维权曝光这个事。如果这个事情是真的,那么该地方政府就以“创新”的方式,开创了一种叫做“以刑化债”的新模式,或许极大的为“化债”打开了新思路,如果这个事情不为真,那么总要有一个能够说过的过去的理由。今天,随着舆论的进一步发酵,该区做出“情况通报”的回复。不过认真读读这个“情况通报”,可能不太能够解决问题,反而可能会让该地方在这个“以刑化债”的舆论漩涡中越陷越深我们一起看看这个由“水城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做出的“情况通报”。首先这个“通报”主体,选的就很有意思,一般来说,如果希望“情况通报”有公信力”,需要由具体负责部门来发布。比如由负责项目建设(欠钱)的“城建局”,或者负责抓人的“公安局”来进行情况通报,当然,更好的方式是由“区政府”来进行发布。说白了,发布主体要有承担责任,“为言论负责”的能力。而这次由“新闻办公室”发布,想来多少是存着一点“进可攻退可守”的意味,如果后续出现了一些“事实不清”的问题,是可以把责任推给“新闻办公室”,审查不严,把关不够上面的。再来看“情况通报”的内容。中间,对于“中国经营报”的报道,进行了全面的“驳斥”,最后说的这句“我们真诚欢迎媒体秉承依法,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报道”。多少有一些说“中国经营报”的报道没有太做到上面这些要求的意味。对此,疑似中国经营报的记者也在第一时间做出了回应,如下图。我们不看双方打嘴仗哈,我们就字斟句酌的从“情况通报”的字里行间中,看看能够呈现出来哪些事实:“2016年至2019年,贵州鸿瑞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艺珈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恒建设集团分别承建的野玉海景区 10 个项目,项目实际负责人均为《中国经营报》所称女企业家马某某。10个项目中,经法院判决或审计的项目8个,金额 11775.52万元,目前已支付11538.9万元;未审计项目2 个,根据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金额约 4557.19万元,目前已支付3131.7万元。上述10 个项目共计金额约16332.71万元,目前已支付14670.6万元,支付比例89.82%。”虽然情况通报中专门强调:“综上,“六盘水市水城区政府共欠企业约2.2 亿元”,以及“区里要以1200万元化解所有2亿余元的债务”的报道均不属实。”第一呢,该区政府的确欠钱没有还,不管是经审计过的,还是未经审计过的,欠钱未还的事,是属实的。
第二呢,的确有原报道中提及的,“不审计”的情况出现。因为最后一个项目是2019年的,那么现在已经2024年,5年过去,项目没有去审计,这个事实也是属实的。
那为什么审计过的钱就不支付?为什么项目完工五年就不审计?情况通报中并没有提及。
这一点,以个人的一些浅薄的“社会经验”评估一下哈,双方对于金额的分歧可能出现在三个方面。(纯属猜测,不构成任何指责)
1、政府有可能把钱支付给“总包方”了,但是作为具体干活的企业那没拿到钱,拿到了多少钱,可能是一个未知数。因为很多时候总包方可能在当地还干的有其他项目,有些时候存在拿这个项目的钱,去填上一个项目的坑的情况。2、资金成本和违约金,16年-19年,正是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融资成本高企的时候,资金成本年化10%就算很低了,比如一些“债圈网红”城市,做项目资金成本15%-20%也正常。按最低的五年时间过去,资金成本和违约金累加,可能就高达一两个亿。
3、咳咳……最后一个猜测可能就比较复杂,不展开说,在2020-2023,很多钱账面上看似付了,其实是挪了,或者是付了之后又要求企业再“借”给政府。包括很多zyzx……
“2022 年10月,马某某为讨要有争议的工程款雇佣耿某某、方某某采取安装GPS 定位器等手段跟踪他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2023年9月以来,马某某、侯某某等人编造虚假信息,安排洪某某等3人、雇佣屈某某等5人在网上恶意炒作、在公共场所张贴不实大字报和抛散传单。因马某某等人的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寻衅滋事罪,2023年11 月27日公安机关依法对马某某刑事拘留,同年12月27日对其依法逮捕。虽然情况通报中专门强调:“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正在依法办理中。”第一、“寻衅滋事”的目的是为了要回欠款,虽然“新闻办公室”的定性是“讨要有争议的工程款”,但是出发点是“要帐”是属实的。第二、“寻衅滋事”的方式是在现实和网上编造虚假信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所以因此“发布信息”“被认定违法”也是属实的。
第三、因为已移送检察机关,所以如新闻报道所说,当事人以及之前委托的律师被抓和被起诉这个事情也是属实的。
好的,问题来了。如果说事情的起因是“情况通报”第一段,那么这个情况通报的“第二段”就是结果。“情况通报”分析完了,我们推测一下后续的情况。该“水城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做出的“情况通报”能够回应群众关切么?能够让该地方在这个“以刑化债”的舆论漩涡中跳脱出来么?可能很难,越陷越深。1、马某为什么要跟踪他人,是跟这个人有仇,还是因为这个被跟踪的人(大概率是付款方)不愿意见她,想往后继续拖下去?
2、编造虚假信息,到底编造了什么,假设政府认为欠企业2000万,企业认为政府欠2001万,这中间的分歧算不算虚假信息?
3、“恶意炒作”的标准是什么?想要回政府欠的钱,想要让五年都没有审计的项目抓紧审计的这个愿望,算不算是“恶意”?有网友说,该地区方面的做法,有“以刑化债”的嫌疑,“以刑化责”是指以刑事手段来化解债务,当债务人不想还款抵赖时,可以通过当地警方以寻衅滋事罪抓捕债权人。债权人为免牢狱之灾,便会减少或者免除债务,债务人即可免于还款。
该地区的做法,是不是以刑化债,不能贸然“扣帽子”。但是如果水城区的这种破坏营商环境的做法不能得到纠正,很可能起到很坏的示范作用。而与此同时,如果该地区不想掉入“以刑化债”的舆论漩涡。想来,应该由“上级”能负责的“部门”(避免类鼠头鸭脖的包庇),认真的调查清楚,抛出了具体的数据和内容,回应公众关切,同时“慎用”“寻衅滋事”这种强制手段,或许才是正确的方法。
中国将继续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2020年11月19日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对话会上的主旨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