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体验,偏爱“打卡”:影院屏摄背后的社会心态
撰文 | 实习记者 孙杨 黄东婕
编辑 | 尹清露 黄月
薛之谦上个月在微博发布《飞驰人生2》影评并表示支持电影,但由于影评中包含其在影院中拍摄的非官方剧照,引起了公众对于这一行为是正常拍摄还是屏摄、盗摄的争议。“薛之谦 盗摄”的词条也迅速登上热搜第一。
反对盗摄的一方指出,盗摄行为可能损害电影行业利益。央视电影频道融媒体中心在官方微博针对薛之谦屏摄事件进行点评,表示“以盈利为目的的盗录危害行业利益,而‘无意为之’的盗摄,也可能带来剧透等不良后果”。百老汇电影中心转发薛之谦微博并表示“文明观影拒绝屏摄”,《年会不能停!》导演董润年也在微博发声“反对屏摄,屏摄违反版权法”。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也有不少网友认为,随手拍的一张照片不会对电影造成切实损害,分享引发的流量热度反而能够进一步反哺市场,助力票房。薛之谦转发了央视新闻于2月16日发布的“法律上没有盗摄这一说法”的视频报道为自己的言行背书,声称“此心光明,亦复何言”。然而,央视新闻这则报道的完整观点是,将电影的照片或片段用于自我欣赏或个人研究属于合理范围,但倘若在短视频平台传播并不经当事人许可,则属于侵权。
薛之谦此举是否在“合理范围”之内,在难以判断拍摄者出于个人欣赏目的还是谋求利益的情况下,是否应当禁止屏摄?盗摄行为又反映了电影行业怎样的规则,以及观众的何种心态?
社交网络时代,屏摄形塑规则
相比于市场集中在一二线城市的古典乐演出和戏剧,春节档电影涵盖的群体显然更为广泛。2月18日,猫眼研究院发布的《2024春节档电影数据洞察报告》指出,今年平均票价同比下降了6.1%,但春节档电影总票房依然达历史新高,在80.16亿的票房数据中,三四线城市票房占比增长到58.9%。这一方面也意味着对于影院规则较为陌生的群体更多涌入影院,在观影过程中拍摄屏幕的现象更加频发。
从法律上看,尽管国家版权局发布的“保护电影版权 请勿拍摄银幕”的公益广告在社交媒体及电影映前的荧幕上频频出现,纸质电影票的背面也会明确出现“禁止拍摄”或是“严禁摄像、录音及录像”的规定,但是2017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如发现有人对电影进行录制,工作人员仅仅是“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盗摄者并不必承担严重后果。
还有不少声音认为,“盗摄”非但不损害片方利益,反而是在帮助片方进行宣传。以此前《封神》宣发过程中“网友教片方怎么营销”为例。据腾讯网报道,《封神》一开始的宣发策略是围绕费翔等知名主演挖掘影片剧本和美学、强调电影投资力度之大,然而此类“无趣、卖惨”的营销无法打动观众,反而是观众自发的宣传起了效果,“封神男演员的训练量堪比整容”“于适骑马500公里回老家”等更有趣的词条冲上热搜。在上映期间中,胸肌、妲己等片段的屏摄泛滥成灾,甚至电影方也参与其中,用屏摄照片号召宣传活动。在扭亏为盈的营销神话面前,屏摄对于影片版权的侵犯也被视作是无足轻重的牺牲。
截图自微博
随着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日益发达,屏摄行为正在反过来形塑规则。根据日本的《预防电影偷拍侵权法》,如果偷拍院线电影内容在网络上散播,会面临至少5万日元的罚款与其他行政性处罚,但出于对于电影文化宣传的考量,在影院收取观众票钱的八个月之后,这项对电影版权法律保护的规定就不再适用了。在美国,原先由美国电影协会联合全国影院业主协会发起的预防偷拍的条例,也从指示影院应当发现屏摄立刻报警,柔化成为了“可以选择报警”,而更具诱惑力的“电影院员工抓住一个盗摄者就奖励500美元”的奖酬制度,也直接从条例中消失了。
屏摄打卡行为对于存在一定剧情反转的电影来说尤为致命。2023年的电影《灌篮高手》“遭遇史上最严重屏摄”的词条一度冲上热搜,许多观众吐槽,还没有去影院就已经在社交平台上了解了全部剧情。官方预告片和宣传文案留下的悬念,被屏摄和剧透迅速剥夺。
不仅如此,屏摄时手机发出的亮光会严重影响其他观众的观影体验。去年,一个标题为“2023北影节槽点”的共享文档曾在影迷群里流转,里面多次提到了开闪光灯、屏摄的问题。
不体验、只打卡
是记忆失能也是错失恐惧
为什么享受一部电影还不足够,一定要把荧幕上的内容拍进自己的手机呢?
在《浅薄:你是互联网的奴隶还是主宰者》一书中,美国科技作家尼古拉斯·卡尔提出了记忆外包的概念。他指出,媒介的技术性变革正在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在信息爆炸式增长的时代,人们很难同时记住大量信息,不得不去依靠手机、相机等外部存储软件辅助记忆,而这种依赖又进一步使人们将知识内化、综合多方信源进行查证、自主记忆的能力受到损害。人们会把存储记录的信息当作是自己大脑里已经记住的知识,或者是一个未来将会去处理、深度学习的flag(旗帜)。
如果将这一理论用于解释屏摄行为的话,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些人对自身记忆力的不信任。不少网友表示屏摄是为了“记录感动的瞬间”、“留在相册里以后回看”、“拍下了就是记住了”,就像看展览和逛景点时拍照打卡,哪怕这样会牺牲一部分全身心投入的沉浸式体验。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为什么人们甘愿牺牲直接的观赏,渴望记录胜过体验?在《整个巴黎属于我:青年海明威传记》一书中,文化史学家莱斯利·M.M.布鲁姆认为,书商和出版社之间的营销争斗利用了一种叫做FOMO(错失恐惧症)的心理——人们因为害怕错过或遗忘重要时刻,从而迫切地寻找在场证明。销售团队千方百计试图制造轰动,每本书都是“好到炸裂的力作”。受众觉得自己没有跟上动态就是掉队,因此盲目地流转于各类新书广告之间。这种错失心理也出现在屏摄者身上。在观看电影、音乐会和戏剧表演时,都有不少人因害怕错过重要时刻而搁置当下的体验,频频拍摄照片或视频以作为某种“在场证明”。
学者赵力洲曾在文章中分析“屏摄”折射的自媒体情绪,他指出,观影者在观影过程中进行“屏摄”,将“美图”在自媒体平台上分享,获得别人的“点赞”,这一过程可以促进圈子文化的形成、使参与其中的人获得满足。所以,屏摄电影不止是为了外包记忆和对抗遗忘,也是为了在后续的分享中寻求肯定和欣赏。正如法国思想家罗兰·巴特曾预言的那样,摄影在未来一定会被社会驯化,驯化的形式之一就是让摄影泛滥成灾,变得“合群”。
拍摄银幕作为到场证明,反映出看电影正在成为一种社交行为。界面文化曾在编辑部聊天室中谈到“盗摄”问题,记者林子人指出,屏摄难以被根除的原因或许在于,越来越多的观众开始把看电影当成是社交场景。比如,电影《一闪一闪亮星星》的营销策略是在电影院里人工“下雪”,吸引观众打卡拍照。
电影《一闪一闪亮晶晶》海报。图片来源:豆瓣
在观看电影的时候,我们是在欣赏影片本身还是获得社交资本?电影结束之后,我们收获的到底是身心投入的体验,还是走马观花的打卡?在关于屏摄的舆论争议退潮之后,这些问题将继续存在。
本文为独家原创内容,撰文:实习记者 孙杨 黄东婕,编辑:尹清露、黄月,未经界面文化(ID:booksandfun)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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