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亿洗钱案唯一女被告认罪判刑,近8亿资产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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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30亿洗钱案团伙中唯一的女性成员林宝英,昨天(5月30日)在法庭认罪,被判入狱15个月。
44岁的林宝英一共面对十项罪状,她承认两项伪造文件和一项洗黑钱的罪状,其余的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警方去年8月15日将林宝英逮捕后,也冻结了她名下的银行账户、汽车、房地产和加密货币等资产,总值约1亿7050万新元(约9亿1000万人民币)。
这批资产有九成会被充公,财产被没收的比例和前几位被判刑的洗钱案成员基本相同,被充的公资产包括6000万新元的银行存款、5处共价值7200万新元的房产、1300多万新元的现金和2两劳斯莱希轿车等,共计超过1亿5000万新元(约8亿人民币)。
林宝英是洗钱案中第8位被判刑的,15个月的监禁也是目前涉案人员中刑期最长的判罚。
洗钱案团伙 | 刑期 |
林宝英 | 15个月 |
张瑞金 | 15个月 |
陈清远 | 15个月 |
王水明 | 13个月又6周 |
苏海金 | 14个月 |
苏宝林 | 14个月 |
苏文强 | 13个月 |
王宝森 | 13个月 |
林宝英的代表律师在法庭上求情时说,林宝英是单亲妈妈,育有2名孩子,希望法官能轻判。
林宝英和团伙中的张瑞金,是同居的情侣关系,刑期也正好是15个月。由于他们的刑期都从被逮捕的那一天算起,因此两人极有可能在同一天出狱。
如果在狱中表现良好,犯人基本可获得三分之一的减刑。被判坐牢13个月的苏文强和王宝森,已经在5月6日刑满获释并被遣返回柬埔寨。
10人团伙中还未被判刑的两人 —— 苏剑锋和王德海也已经表示愿意认罪,他们的刑期将会分别在6月6日和7日,在法庭上正式认罪后宣判。
CY丨编辑
KS丨编审
网络资料整理丨来源
警察部队脸书丨图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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