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一扒这位嚣张的大妈!
今天,一条视频火了。
就是这条视频:
视频中,一位大妈把车停在大路中间,而当其他车辆提醒他不要这样停车之后,这位大妈立刻爆出了很多“金句”:
· “我不停这我停哪?那你告诉怎么停!”
· “你拍我是吗?滚蛋!你再拍我!”
· “我打电话了,你等着吧!”
· “知道什么叫外交豁免权吗?懂吗!”
......
那么,这位大妈口中的“外交豁免权”,到底是什么呢?
查一下你会发现,“外交豁免权”其实它赋予的是外国外交代表及其家属在驻在国一定的特殊权利和优待,旨在确保他们能自由且无阻碍地执行其外交职责。这一概念根植于国家主权平等的原则,意味着一国不能在其司法体系内对另一国的外交官进行起诉或审判,从而保护外交渠道的畅通无阻和国家间的良好关系。而外交豁免权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 人身不可侵犯权:外交代表不得被驻在国逮捕、拘禁或接受任何形式的身体搜查。
② 寓所和办公处所的不可侵犯权:外交官的住所、办公室及其交通工具不得受到侵犯。
③ 司法管辖豁免:外交代表在执行公务时的行为通常不受驻在国的民事和刑事管辖。
④ 免税权:外交官及其家庭成员可能免于缴纳某些税费,如关税和直接税。
⑤ 通讯自由:保证外交代表与其本国之间的通讯不被监听或干扰。
⑥ 其他特权:如悬挂国旗、使用外交车牌等。
所以,外交豁免权,主要指的的是对相关人员在驻在国执行公务时享有的特殊相关权利和优惠待遇,但是,不包括你把车停在马路中间的权利。
因为虽然外交豁免权给予持有者一定的法律保护和特权,使得他们在执行公务时不受驻在国的司法管辖,但这并不意味着拥有外交豁免权的人可以无视当地的法律法规,比如交通规则。外交豁免权主要涉及的是与执行公务相关的活动以及个人的刑事、民事责任等方面,而不是日常生活中的行政违规行为,如违法停车。
所以说,即便你是外交人员,你也得有义务尊重和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秩序。
所以,这位随便在大马路上违停的大妈,我是实在想不通她违停还这么嚣张的底气到底是什么。
违停了还搬出“外交豁免权”来给自己壮胆,不得不说,这位大妈真的是好大的官威啊。
那么,这位大妈,到底是何方神圣呢?
其实只要你扒一下你就会发现,这位大妈在视频中,他的照片,是这样的:
注意看这位大妈的脸上,有两颗痣,分别处于她鼻梁的右侧,以及嘴角的左侧。
而当你搜一下亚太XX合作组织的秘书长余某的时候,你会发现,这位秘书长的脸上,也有两颗痣。
这两颗痣,也分别在这两个位置:
继续扒一下你会发现,这位秘书长,还经常参加一些高大上的公众活动:
那么,这位秘书长余某,到底是不是上面视频中的这位嚣张的大妈呢?
只能说,我也不知道。
但是如果说两个人,她们发型差不多,脸型也差不多,而且脸上的两颗痣的位置也还刚好差不多,如果这两个人不是同一个人的话,那这种情况真的还是很少见的。
那么,这位秘书长所在的工作单位,到底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单位呢?
其实百度一下你会发现,当你搜这位秘书长所在的工作单位的名称的时候,第一个跳出来的提示,是这个:
百度提醒我们,这个秘书长所在的这个所谓的“亚太XX合作组织”,目前暂无官方的网站,请不要被虚假的信息误导,谨防受骗。
也就是说,百度认为这个所谓的什么亚太合作组织,很可能是一个野鸡组织,连一个认证的官方网站都没有(这个是百度说的哈,不是我说的)。
既然百度跳出了这种防骗提醒了,可是当我们扒一下这个组织的时候,为什么我们能看到这位秘书长参加了很多高大上的活动呢?
一个被百度标记为“无认证官方网站”、“谨防受骗”的组织,为什么他们的秘书长能去那么多地方参加了活动呢?
到底是百度错了,还是这些相信这个组织的人错了呢?
只能说我也不知道。
但是文章的最后,我想说的是,我非常欣赏文章开头的这位拍视频的男子。
因为这位男子,他并没有畏惧这个大妈开的是什么车,也没有被这位大妈的一些高大上的词汇唬住,他只是觉得大妈不应该把车停在路中间,然后就提醒了一下,但是眼看这位大妈态度嚣张,这位男子也并没有惯着这位大妈,而是选择和这位大妈的违法违规行为硬刚,这点我是十分欣赏的。
所以,我很希望大家能给予这位与大妈硬刚的男子多一点支持,千万不要觉得这个男子是小题大做、是没事找事——毕竟很多时候,只有这样较真的人多了,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文明、更加规范,而我们的生活也才能更加公平、更加有序、更加和谐!
社会的公平、国家的和谐、以及人民的信任,就是被这类“嚣张的大妈们”一点点侵蚀的。
所以,千万不要把我们的世界让给这些“嚣张的大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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