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献金?首富上贡!
首富马斯克也挺搞笑。
他一开始支持民主党,特斯拉主要利基也是民主党的新能源补贴。其实,造电动车本身不赚钱(中国也一样,撤掉补贴后现金流全部为负),他赚的是政策的钱,一边是中国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一边是美国的新能源补贴政策,中美两头吃,吃成首富。
结果祸兮福所倚,他大儿子在加州也受益于民主党过度宽松的LGBT政策,变性了,父子恩断义绝。首富大怒,从此与白左势力分道扬镳。
2024年7月16日,马斯克甚至宣布把SpaceX总部从南加州迁至得克萨斯州,把X公司总部从旧金山迁至奥斯汀。
导火索就是7月15日加州州长纽森签署了一项新法案,该法要求加州所有学区不得要求教职员工将学生的性别认同变化告知家长。也就是,未成年人的性隐私权高于家长的监护权。我不歧视LGBT,但未成年人很多都在青春期存在一定程度的性迷惘和性焦虑,未必就是生理性的同性恋,或者有变性手术的必要。家长的知情和介入,心理开导,协助子女成长,是人之常情。民主党以尊重未成年人隐私的借口,排除家长的干预,这种过于激进的措施将导致传统家庭价值的瓦解。
现在的马斯克,已经变成了狂热的川粉,作为顶流天天发推为老川站台,并高调宣称不惜砸几亿美金帮川王东山再起。他成了美国极右翼保守派的大金主。
更搞笑的是,马斯克又反悔了,辟谣了,或者他认为砸钱的效果不大,甚至是反效果。
很多Pink动辄就说美国民主是虚伪的,美国选举是金钱游戏,最喜欢用的词就是“政治献金”,说得好像跟自己熟知的贪污贿赂一样。
“政治献金”是个典型的污名化翻译,正确的称呼应该叫“竞选捐款”,只有那些非法的、不当的、上不了台面的捐款才是政治献金。我来科普一下选举的常识。
美国选举是不是金钱游戏?
是,因为竞选需要大量的费用,雇团队,招义工,打广告,宣传造势,全国各地巡游演讲,方方面面都需要钱。这些费用,国家不会给你出钱,只能靠候选人自己四处化缘拉赞助。
如果不允许候选人向公众募捐,只花自己的钱(即便川普这种富豪竞选,也不是自掏腰包,经费都是靠募款),那么选举就变成了彻头彻尾的富人游戏,普通人和穷人根本无法参选。
富豪是不是有钱就能控制权力?
那倒不是。
选举需要大量经费,资金多的一方往往能碾压资金少的一方,选民捐款也是民意的风向标,所以募款能力是一个重要的指标。但竞选必须在法治的框架内活动,游戏规则对所有选手都是平等的、公正的、透明的。
你用钱买票叫贿选,或者用钱收买势力恐吓、胁迫、阻挠选民投票,都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只要被爆出,无异于政治自杀。这一点,发达国家成熟的选举体制,已经基本不会出现这种低端局玩法。很多第三世界国家民主失败的原因,就是操纵选举,一手胡萝卜,一手大棒,一手贿选,一手恐吓,政治强人永远高票当选。我国90年代曾试点村级直选,也出现过类似现象。
美国的选举法,对政治捐款有严格的监督和限制,在一人一票的条件下,不是钱能说了算的,否则就无法解释,从洛克菲勒到比尔盖茨,首富们的巨型公司照样能被民选官员重锤,甚至惨遭肢解。在美国玩政治,第一要素是选票,获得选票关键看你的路线、方针、纲领能不能得民心。
那么,富豪们怎么影响政治呢?
富豪个人只有一票,但他有很多钱,可以在公共领域影响其他人的意见。这个机制叫政治行动委员会,马斯克的捐款不是捐给川普,而是捐给支持川普的政治行动委员会。
政治行动委员会(Political Action Committee,简称PAC),是在美国联邦法律下注册的一种特殊类型组织,主要目的是影响公共政策和选举结果。PAC通常由公司、工会、行业协会或其他团体自发建立,以便募集、分配资金来支持或反对特定的候选人、立法或公共议题。
政治行动委员会就是公共领域的一种意见表达机制,任何人都可以发起设立,就像注册一家公司,只不过它的职能不是盈利,而是向公众表达意见,从而影响政治决策。其适用也不限于选举,所有公共议题都可以,例如我爱小动物,就发起一个政治行动委员会,主张为动物福利立法,其他志同道合者都可以加入进来,给这个PAC捐款,筹集的资金就用于宣传我们的观点,推动国会立法。
诸如此类,支持全球变暖、反对全球变暖、支持同性婚姻、反对同性婚姻、支持川普、反对川普……都有大大小小无数个PAC,就像微博上粉丝团,它们在公共空间进行各种推广、辩论和撕逼。这是公民社会的正常现象,也是美国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
马斯克支持川普,不能捐大笔资金给川普个人或者其竞选团队,那个有限额,而是捐给粉川的PAC,让它们为川普的选举造势。
钱多操纵选举怎么办?美国法律早想到了,与慈善募捐一样,所有竞选资金往来、谁捐了多少钱、钱是怎么支出的,PAC的账目都必须公开透明。
PAC的行动规则
1. **功能**
- PAC的主要目标是为政治竞选提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告、邮寄广告、电话银行、网络广告等。它们可以支持或反对特定候选人,也可以关注特定政策议题。
2. **财务规则**
- 传统PAC必须遵守联邦选举委员会(FEC)设定的捐款限制。
- 超级PAC则可以在不与候选人直接协调的情况下,无限制地筹集和花费资金。
3. **透明度**
- 所有PAC都必须向联邦选举委员会报告他们的收入和支出情况,以确保透明度和遵守选举法。
以前的传统PAC,可以接受个人和组织的捐款,但是金额有限制。怕的就是富人捐钱多,公共领域的话语权就大,那么选举的官员、制定的法律就可能有利于富人,有失公平。
但在2010年,联邦最高法院重大转向,导致了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的产生。根据当年的“公民联合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Citizens United v. FEC)的判决,超级PAC可以无限制地接受个人、公司、工会和其他团体的捐款,但是不能直接与候选人或其竞选团队协调支出。
虽然很多美国公知批评该判例妨害民主过程中的公平性,但我认同最高法院的判断。宪法保护言论自由和财产自由,富人愿意为自己感兴趣或利益关切的公共议题和候选人,大声疾呼,玩命砸钱,那是他的自由,又没花你的钱。
至于效果,不是钱多就有效,例如马斯克真发飙了,自己掏100亿美金,天天霸榜在所有媒体头条狂赞川普,就能操纵大选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大多数人只会认为他是个SB,甚至产生逆反心理,本来想投川普的也改投别人了。
所以在《华尔街日报》报道之后,马斯克立刻改口,悔捐不是舍不得,这点钱对他来说是毛毛雨,是因为他知道舆论效果可能适得其反,激发中间选民仇富,你有钱任性,老子偏不尿你!
虽然超级PAC的捐款没有了上限,但候选人自己的竞选委员会募集资金,法律依然存在严格的限额,超额是违法的,为的是避免大金主控制候选人,操纵政治。
PAC是社会自发组建的,目的是表达公共意见;竞选委员会是候选人自己组建的竞选团队。候选人参加竞选,不可能事必躬亲,必须组建一个竞选委员会,作为班底,募集资金,开展活动,在接受政治捐款时有如下限制:
竞选委员会的募捐限制
1. **个人捐款限制**
- 根据联邦选举法,在2022年的选举周期中,个人向联邦候选人捐款的上限为每人2900美元。这意味着对于总统、参议员或众议员的初选和大选,个人的最高捐款额为5800美元。
2. **政治行动委员会(PAC)捐款限制**
- 传统PAC向单一候选人竞选委员会的捐款也有上限,同样在2022年选举周期中,这一限制为每轮选举5000美元。
3. **禁止接受的捐款**
- 禁止接受来自外国国民的捐款。
- 禁止接受来自政府承包商、银行、公司、工会和其他特定实体的捐款。
4. **披露要求**
- 所有捐款和支出都必须向联邦选举委员会(FEC)报告,以确保透明度。
5. **小额捐款例外**
- 对于200美元以下的小额捐款,联邦选举委员会不要求详细报告捐款人的信息,但仍然需要记录总额。
无知的Pink们,懂了吗?
政治捐款是公民社会参与公共政治的一种表达自由,不是“政治献金”,更不是什么“上贡”。只要选票分散在每个个体手里,公共资金的募集、分配、支出全部透明,所有信息都是公开的,就不怕什么资本操纵选举。
资本又不是一个人,富豪多了,有人支持川普,有人支持哈里斯,大家都可以大笔捐钱,效果不就互相抵消了嘛。
富人直接捐款给候选人(竞选委员会),一轮选举最多2900美元,想多捐都不许,超额就违法。这钱入账后只能用于竞选目的,专款专用,别说候选人偷进自己腰包,挪用都是犯罪。川普2023年被判有罪,就是把募集的竞选资金给了艳星当“封口费”,属于挪用资金。
而且,你给谁捐多少钱,选民都一目了然,你们之间的利益关系都在舆论监督之下,众目睽睽,资本怎么把一人一票选出来的公职官员弄成自己代言人?如果哪个候选人被贴上标签“资本的走狗”,哪个选民还会投票给他?
真正的金权政治,是看不见的,是密室交易,是黑箱操作,是行贿受贿,是官商勾兑。凡是能在阳光下运作的,大都搞不出什么猫腻。
我的观点,选举政治不是完美的,事实上存在众多弊端,邱吉尔说民主是最不坏的制度而已。美国经济学界专门有个“公共选择学派”,布坎南等大师把一人一票民主制批判得体无完肤。但恰恰不是Pink们津津乐道的“政治献金”,何等低幼的认知,也不怪它们,夏虫不可语冰!
竞选资金的募捐,非但不是缺点,甚至算一种刻意的制度安排,一个神来之笔。为什么必须要求总统候选人去向选民募款?募款本质是什么,是拉赞助,是化缘,是乞讨,是求人……明白了吧?
权力的谦卑,要靠制度实现。总统是人间至尊至贵的职位,乞丐是人间至低至贱的角色,然而在竞选这一环节,两者是相通的,你想爬到最高峰,就得从最低谷启程,就得接地气,就得体会人间疾苦世态炎凉,就得四处跑来跑去拉赞助,拜选票,求爷爷,告奶奶。这不就是美国宪法设计出来的群众路线嘛,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佛法也如此,佛是三界六道中的最高存在,但佛祖释迦摩尼规定,佛教徒修行,不事生产,生活只能靠化缘。化缘就是要饭,做叫花子,吃百家饭,穿百衲衣。从最低微处修行,才能修成正果,立地成佛。
道家也一样,《道德经》里一句话:“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百谷王,就是王者、圣人、主宰,不是高高在上,而是上善若水,善下之,在最低处,承受包容一切肮脏污秽,海纳百川,方成大道。
至尊无位,大道无方,佛法、天道、美国宪法,古今中外所有人类文明的牛逼事物,它们的底层逻辑往往都是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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