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肺癌后痛不欲生,新州男子实施安乐死!朋友证实:今晚已离世
在新实施的安乐死(VAD)法律下,来自新州中央海岸的Scott Hollingshed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据News报道,Hollingshed在与肺癌进行了短暂斗争后,选择“有尊严地离开”。在6月份被诊断出患有肺癌后的几周内,他的生活质量急剧下降。
(图片来源:News)
在一篇感人至深的帖子中,Hollingshed的一位朋友确认他于周五晚上去世。“Hollingshed想与那些关注他生命旅程的人分享最后一篇帖子,”Facebook帖子写道。
“他今天平静而有尊严地离开了,并且非常感激他的旅程可以帮助到某些人。”“也许能给任何人一个新的生活视角。”帖子鼓励人们拥抱他们各自的生命旅程,有些日子“你会失败,但没关系”。
在接受安乐死的最后一个早晨,58岁的Hollingshed通过Facebook与朋友、家人甚至陌生人分享了最后信息。“早安,这是我的最后一个早晨,我将在12点钟走进医院,所以我还有几个小时等待我的亲密朋友们到来。我最后想说,那就是大家要彼此相爱,真心关心彼此。”
不少人向他的GoFundMe页面捐款,称赞Hollingshed的勇气。“谢谢你教会我勇敢,”一位捐款者写道。
为什么Hollingshed选择使用VAD结束生命?
在去世前的几天,Hollingshed描述了肺癌迅速发展至第四阶段,并严重影响他日常生活后,他做出这一艰难决定。
“由于我的身体状况恶化速度比预期更快,我将在周五接受自愿协助死亡计划的生命终结注射,”他在Facebook上写道。
(图片来源:News)
“注射处方已经获批,尽管我想欺骗自己说我能挺过来,但我知道我不能。”“我能再活一周就算幸运了,因为我已经无法做正常的事情,比如上厕所、洗澡、做饭(我已经做不到了)。”
“我整天整夜都在咳嗽大量血液,还得支付火化费用。”他表示,虽然选择安乐死有点害怕,但亲朋好友都陪伴在旁,这让他感到安心。
澳洲人如何符合VAD资格?
每个州要求申请人经过申请和评估过程,通常包括每个申请人至少提出三次VAD请求,并由至少两名独立的医疗从业者认定为符合资格。
现行的新州法律规定,自愿协助死亡仅适用于年满18岁、患有至少在12个月内会致命的晚期疾病或病症并且无法缓解痛苦的居民。
(图片来源:News)
他们还必须不受他人的胁迫或压力,具有决策能力,并显示他们有持续的请求通过VAD离开世界。
然而,各州的规则有所不同。目前,VAD在昆州、新州、南澳、维州、西澳和塔州是合法且可用的,需符合各种立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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