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安乐死正式合法化:131名绝症病人自愿离世,仅60%申请获批
一份新报告显示,在新州将自愿协助死亡合法化后的头三个月里,131名新州居民接受医疗帮助,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新州自愿协助死亡委员会的中期报告显示,自11月28日自愿协助死亡成为合法的临终选择以来,有517人首次提出申请。
其中,309人经过严格的评估程序后被认定符合条件,246人的药物授权申请被委员会批准。
大多数申请人的主要诊断是癌症(175人),其次是神经退行性疾病,如运动神经元疾病(42人),以及呼吸系统疾病,如慢性阻塞性肺病(17人)。
在截至今年2月29日的三个月里,总共有131名患者——首次提出请求的患者中的四分之一——最终在自愿服用辅助死亡药物后离世。
执业医生为其中91名有尊严死去的人注射了药物;而剩下的40人自行服用药物。
新州自愿协助死亡实施临床负责人Wade Stedman表示,身患绝症的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拥有“控制和选择”是很重要的。
新州的流程包括几个保障措施——例如,一个人只能自己申请自愿协助死亡,没有人可以代表他们这样做;他们必须提出三个单独的要求,并由两个独立的医生进行评估。他们可以在任何时候暂停或停止该进程。
申请人必须患有可能在6个月内死亡的绝症,而患有神经退行性疾病(如运动神经元疾病)的患者则可在预计死亡日期前12个月内提出。
Stedman说,“从病人的第一次请求到最后的请求必须有五天的时间,然后他们会收到一份处方,药物会送到健康或姑息治疗机构,如果他们愿意,也可以送到他们自己的家里。这过程中有很多安全措施——即使在最后一天,如果医生出现,病人已经失去了决策能力,那么他们就不允许使用这种药物。”
中期报告显示,在接受首次评估的408人中,约57%(232人)是男性;2.5%(10人)是原住民。35%(142人)住在悉尼,其余(265人)住在其他地区。
大多数人年龄在70-79岁(146人),4人年龄在30-39岁。
编译:Nick
来源:Daily Telegra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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