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女艺人,胜诉!“幕后黑手”被揪出
公告显示,法院判决被告徐某、殷某某在微博账号向原告萧亚轩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萧亚轩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合理支出2.1万元。
此次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与2019年知名艺人萧亚轩被传
"因私生活太乱感染艾滋病"有关。
2019年5月,昵称为“瑾瑾漫步娱乐圈”的用户发布了《萧亚轩患艾滋病被证实正在积极接受治疗,经纪公司已经把她抛弃》的文章。
2019年5月14日,萧亚轩发文辟谣,称这个谣言不仅是对自己的伤害,更是对妈妈的伤害,会想尽一切办法找到造谣源头,避免更多人受伤害。文中,萧亚轩还解释了久未露面的原因,是因为喉咙和胃不舒服,只能慢慢调理。
2020年10月9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萧亚轩诉某网络用户(何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一审胜诉。
被告因在其注册、运营的微博账号中发布针对萧亚轩的诽谤/侮辱内容,被主审法院判定构成对萧亚轩名誉权的侵犯。
不过此后,
侵权账号注册者何某某上诉称
据公开资料,萧亚轩,1979年8月24日出生于中国台湾桃园市,华语流行乐女歌手、词曲作者。
造谣演艺界名人被起诉的案例,
不止这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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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林俊杰,赵某某发声明致歉
天眼查App显示,1月10日,法院刊登赵某某向林俊杰致歉的声明。
内容显示,赵某某使用微博账号发布了11条针对林俊杰及其家人的侵权博文,以及41条针对林俊杰及其家人的恶意侵权评论,恶意捏造、诽谤、传播了关于林俊杰的不实负面传闻,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定案涉博文侵犯林俊杰的名誉权。
赵某某对判决内容完全认同并愿意履行,在此向林俊杰致歉,保证今后不再以任何方式作出侵害林俊杰及其家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律师: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不要随意传播未经证实的内容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慧律师此前表示,近年来,明星侵权案件还是主要集中在两类。
其一是明星的肖像权侵权,具有典型性的有整形机构肖像滥用、表情包滥用、微信软文侵权等。
其二是名誉权侵权,名誉指的是对人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如果侵权人的行为造成明星的社会评价降低,就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侵权主要是通过侮辱、诽谤等方式进行的,例如张凯丽的案件。
律师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友们不要随意传播未经证实的内容。
网友纷纷表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要为自己言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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