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代美国华裔作家中,李翊云是不可忽视的存在。2003年登入文坛以来,李翊云的作品连连获奖——首部短篇小说集《千年祈愿》获得2005年弗兰克·奥康纳国际短篇小说奖,上榜《纽约客》“最值得期待的年轻作家”,2012年获美国“麦克阿瑟天才奖”,2013年担任英国布克奖评委.......2023年11月,《我该走了吗》在中国出版,这是李翊云首部被译成中文出版的小说。
李翊云的写作和她的人生一样难以捉摸,不可归类。她拒绝陈词滥调,反抗美国写作坊教授的金科玉律,反对“技法”。她的人生也是对陈词滥调的拒绝:30岁,她放弃医学博士的学位,开始写作,再读一年她就能拿到学位;她用英语写作,并一直拒绝将小说翻译成中文;2012年,她患上了抑郁症,有几年不能再写小说;2017年她出版回忆录《亲爱的朋友》,讲述自己的抑郁经历,几个月后,她的长子文森特自杀身亡。面对命运的痛苦和不可知,李翊云一以贯之地给予反击,她对“简单的出路”不感兴趣,认为“安宁就是陈词滥调”。她说:“我不和解。”
李翊云不担心被人误解。相反,她接受甚至享受自己的“欺骗性”。她天生是个观察者,喜欢那些需要你“再看一眼”的人和事,他们迫使你修正先入为主的印象,消除偏见,从而获得更深层的真相。最新长篇小说《鹅之书》(The Book of Goose)出版后,她出席宣传活动时,总随身携带一只手提袋,正面印一只鹅身,黄色立体的脚掌从袋底坠下,在半空中无措摇摆。她喜欢鹅,这种在中英语境里都被低估的动物,说“它们看起来傻,但可能很暴力,并且也很复杂。”通过携鹅登场,她仿佛在扮演“一位无害的华裔女士”,与此同时也在静静提醒外界,“再看一眼”。如何不被低估、如何证明自己大于肉眼所见,是许多移民毕生的需求,也是动力。对用第二语言从事写作的创作者来说,或许更是如此。并非所有移民都拥有李翊云的泰然与自信。也许她已不再担心被低估。她今年五十一岁,在英语环境里呼吸了二十七年,出版了五部小说、一部回忆录和三部短篇集,赢得诸如麦克阿瑟天才奖、古根海姆奖、美国艺术与文学学院文学奖等殊荣。她已一次又一次地证明,她远比你看到的丰富。李翊云于1972年出生于北京一个知识分子家庭。她父亲是核物理学家,母亲是小学语文老师。和同代人一样,她生长在阅读资源稀缺的环境里,读任何可以得到的文字,包括鱼贩不要了的旧报纸,连环画的高尔基自传三部曲,托尔斯泰《复活》的报刊连载,图书馆借来的屠格涅夫的《散文诗》。早在十岁时,她便表现出文学野心,下定决心要背诵所有著名李姓诗人的诗作。
1996年,李翊云前往美国,在爱荷华大学攻读免疫学博士学位。作为科学家的人生轨道一望可见尽头:拿到学位,读几年博后,在学界或生化行业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买房生子,养一只狗。这种确定性让她产生了动摇。爱荷华大学所在的小镇是一个文学之都,“几乎人人都在写小说”。读博第四年,李翊云在闲暇时间参加了面向社区的写作课,在《纽约客》上读到爱尔兰小说家威廉·特雷弗的短篇《传统》(Traditions)。读完后,她从图书馆借出特雷弗的短篇集《山区光棍》,沿着它又找到他的其它作品。特雷弗的写作为她打开一个前所未有的空间,她渴望能像他一样创作出属于自己的文学世界。几周后,她决定离开科研,尝试英文写作。她的高中同学打来电话,“我不相信你能写成,你在中国长大,你怎么去写美国的上层和主流社会?”她的丈夫提醒她,比起科研,写作对她的索取会更多,所谓“不疯魔,不成活”。李翊云没有退却。她告诉丈夫,给自己三年时间——如果三年结束,写作还没进展,她就去读MBA,或法学院。时限未满,她的短篇《不朽》(Immortality)被《巴黎评论》编辑在自由来稿里选中,在杂志2003年秋季刊上发表。不久后,她被爱荷华知名的创意写作项目录取。同年12月,她的短篇小说《多余的人》(Extra)在《纽约客》上发表。《多余的人》描述的世界不能离“美国的上层和主流社会”更远。故事主角林奶奶在市场经济到来之际被工厂“光荣退休”,几经波折,她来到北京郊区一所高级寄宿小学就职,结识一个小男孩,两人相互依靠。小男孩有偷袜癖,林奶奶善意庇护,最终事发,被学校解雇。这个短篇收录于李翊云2005年出版的首部短篇集《千年祈愿》(A Thousand Years of Good Prayers),捕捉了九十年代中国的脉搏。这部短篇集摘获了五项大奖,包括美国笔会小说奖和《卫报》首部小说奖。继《千年祈愿》后,李翊云接连出版了长篇小说《漂泊者》(The Vagrants)、短篇小说集《金童玉女》(Gold Boy, Emerald Girl),并于2010年被《纽约客》评为“20位40岁以下最值得关注的小说家”之一,她是名单上唯一一个华裔作家。李翊云,2006年,加州,摄影师:Randi Lynn Beach
从《千年祈愿》到2012年出版的长篇《比孤独更仁慈》(Kinder than Solitude),李翊云这一阶段的作品大多发生于中国,或以中国人为主要人物。对如今的中国读者来说,书中描绘的中国经验未必符合他们的期待。以《千年祈愿》为例,书中人物在对话时频繁引用中国格言,这一写法继亚裔作家汤亭亭的《女勇士》、覃恩美的《喜福会》以来已成为常规写法之一,而在强调少数族群主体性、抵抗英语霸权的今天,这样的呈现方式有将人物“他者化”、刻意营造异国情调之嫌。中国在过去二十年间发生的巨变,也让当时书中描写的日常,变成了今日的文化刻板印象。这样的作品引起部分读者揣测,作者是否意在搭建一种中国奇观,以迎合西方读者对中国的狭隘想象而取得最快捷的成功。李翊云对此的回应很简单:她在写作时从不考虑读者,只为自己而写。谈起《不朽》的写作契机,她说在她成长过程中,太监是个司空见惯的存在,直到后来她才意识到这是多么非同寻常,而她在写作时总被“不太对劲”的事物所吸引,仅此而已。《巴黎评论》的前编辑布丽吉特·休斯回忆了她第一次读到《不朽》时的情形。和许多老牌英文文学杂志一样,《巴黎评论》由实习生阅读自由来稿,从中筛选出优秀稿件,推荐给编辑。休斯至今记得,当时实习生拿着《不朽》来到桌前,说,“我认为你应该读一读这个故事。”她读了第一句话——“他的故事,和我们所有人的故事一样,在出生很久之前就开始了”——便被它所吸引。在休斯看来,李翊云或许的确为英文世界注入了宝贵的中国经验,但更重要的是她不同于其他作家的特质:“对时间的持久兴趣,对将自己视为独立个体的追求,一种拒绝服从任何期待的执拗,无论这期待来自他人还是她自己。”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向西方解释中国的林语堂,到五六十年代力图将西方滤镜下的封建中国祛魅的张爱玲,再到九十年代凭借《池塘》、《等待》等小说在美国文坛立足的哈金,用英语写作的中国作家虽然不多,但已有谱系可循。和这些作家不同的是,李翊云在书写中国经验时,无意如实再现外在的社会现实,而是着眼如何捕捉人物的内心图景。在她的早期作品里,两种人物反复出现:不受社会关系束缚的年长女性和在血缘或情感上缺乏家庭依靠的孤儿。二者常常结伴出现,比如《多余的人》中的终身未婚的林奶奶和被父亲流放到寄宿学校的小男孩,《金童玉女》中丧夫独居的戴教授和她大龄未嫁的女学生,《善意》中独居的单教授和她郁郁寡欢的女学生莫言。年长女性和孤儿之间从来不是母子关系,他们的权力动态更接近于平等的爱情或友谊,双方对边界进行试探,每一次逾越和角力都在深思熟虑后进行。在《善意》中,单教授未经莫言养父母允许,向女孩透露了她的身世,长大后,莫言不再拜访自己的启蒙老师,以缺席确认了自己的力量。通过联结没有孩子的女人和没有母亲的孩子,李翊云创造了一种新的世情契约。某种程度上,正是这种脱离了传统东亚情感框架的契约,让她的作品游离于读者熟悉的中国经验之外,获得了超越国界的力量。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西方的凝视不存在。一方面,作者只能写自己想写的故事;另一方面,出版作为商业行为,注定要经历市场精明的评估与筛选。《千年祈愿》出版17年后,李翊云在《鹅之书》(The Book of Goose)里,借主角法比安(Fabienne)的故事回望了自己早年的出版经历。法比安生长于二战后的法国农村,年少时,她和朋友以自己的所见所闻,合著并出版了一本短篇集,被媒体誉为神童。李翊云的编辑米兹·安吉(Mitzi Angel)敏锐地指出,这或许是李翊云最具自传性的小说。和李翊云一样,法比安与她的朋友是为了自己而写作,但她们在作品中呈现的奇情奇景却引起了外界强烈的好奇与争议。与其说是写作者为了一己私利将现实扭曲,不如说是外界的凝视将作品和写作者曲解。李翊云的真实想法可从法比安的自述中窥见一斑:“媒体说我们的书每一页都诚实到残忍,说我是战后生活的记录者,年轻而野蛮,被病态的现实所吸引。我野蛮?我病态?这就像说我的鸡是强盗团伙一样。……《快乐的孩子们》出版后,媒体激烈讨论是什么让我这样一个农村女孩选择写一本书。有人说,是野心。有人说,是必要。……野心和必要,这二者我都从未真切感受过。”《鹅之书》,摄影:钟娜
质疑和非难从一开始就伴随李翊云的写作。李翊云将她在爱荷华写作坊的经历形容为“非正常的”,因为“有一半的时间我都没在听。”为什么?“因为我觉得他们说的话没有意义,”她说。在作家玛丽莲·罗宾逊的写作课上,李翊云的美国同学认为她提交的作品没有“故事”;在他们熟悉的西方叙事里,故事要有情节,冲突,人物弧光。另一位美国教授在入学后不久的一堂课上朗读了《多余的人》里的一句话,说:“这句话很好,但你不知道它有多好。”李翊云在心里说:“我知道它究竟有多好!”她知道自己作品的价值,并会毫不犹豫地捍卫它们。在修改首部长篇《漂泊者》(The Vagrants)时,李翊云的编辑凯特·梅迪纳劝她去掉一个年轻女性角色脸上的胎记。她拒绝了。此后她不再接受梅迪纳的建议。梅迪纳是兰登书屋的资深编辑,合作过众多作者,包括南希·里根。她后来对别人说:“翊云不好管。”你或许会认为这种自信来自一个坚实的自我,但李翊云却写道:“我有信心‘扮演’我的‘存在’。然而这种信心是拿一个空洞来替代‘我’。一旦‘我’走入我的叙事,我的信心就分崩离析。”当你纵身跃入李翊云的写作,你会发现它处处闪烁着类似的自我矛盾。比如,尽管她书写了一群独一无二的人物,却坚称自己从未“创作”他们,而仅仅只是“发现”。她反感陈词滥调,却花了超乎常人的时间引用、解析、反转它们,也从它们的平庸中获取慰藉。她被煽情的情节剧(melodrama)吸引,为它创作了我所读到的最为深刻新颖的剖析与辩护,但当我问她认为自己哪部小说的情节剧含量最高时,她想了想,用近乎耳语的声音说:“我不认为我的作品很情节剧。”“《比孤独更仁慈》(Kinder than Solitude)呢?”《比孤独更仁慈》出版于2013年,故事始于90年代的北京大院,四个少年少女相逢,其中一人临时起意下毒同伴,受害者在十数年后去世,其余三人的命运被这场谋杀捆绑在一起,无论选择留在原地,还是远走美国,都无法摆脱过去的强大引力。小说世界被死亡的巨大阴影笼罩,爱和善意像灰色天空中落下的零星雪花,转瞬即逝。“这部小说唤出我内心对他人的恶意和对自己的无情,”李翊云写道。《比孤独更仁慈》,图源:网络
写作期间,她的心理健康出现严重问题,产生自杀倾向,最终被诊断患有抑郁症。她频繁地前往欧洲、美国各地参加文学活动,因为这好过住进医院,好过在原地待着。她随身携带笔记本,记下与自己的辩论,一个声音冷静理性,另一个激烈叛逆,如同“乔治·艾略特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对峙”。2012年,在纽约参加文学活动时,李翊云再次出现自杀倾向,最终入院。在医院,她结识了其他病友,会和她们坐在走廊沙发上聊天,倾听她们的故事。病友知道她爱吃橘子,便从餐厅偷来,藏进她的抽屉。朋友前来探望,带来她要的托尔斯泰的小说和蒙田的随笔集,她与它们形影不离,引来病友善意的戏弄。她告诉她们,你们可以嘲笑我,但不能嘲笑我的书。前所未有地,她感到时间的牢笼,它仿佛只为别人流逝,却在自己这里停滞;如何从这一天过到下一天,这一刻过到下一刻,变得无比艰难。生活围绕医生诊断、药物治疗和院方管理展开。有许多问题需要回答:每天的目标是什么,今天为什么哭了,以及,为什么要自杀?现代医学对抑郁症的成因有一套简单明了的解释。比如睡眠不足对身心健康带来的直接影响——多年来,李翊云的时间被工作和母职瓜分,只有在午夜到凌晨四点之间写作。遗传基因也是一大因素:李翊云的外婆有精神病史,最终在精神病院离世。科学难以度量的是一个人的过去对她的影响。李翊云生长于一个不快乐的家庭,“我母亲的不快乐是尖利的,我父亲的是沉默的,我姐姐的是苦涩的。”她的母亲在外是一名优秀的老师,受一代代学生与家长尊敬,在家中却是一个暴君,“冷酷和脆弱都来得猝不及防。”与姐姐相比,李翊云受到母亲明显的偏爱,当母亲暴怒时,总被派去“抚平她的情绪,平息她的怒火,让她重新回到孩童般的快乐,这样我们才有呼吸的余地。”早在李翊云能用语言表达感受之前,她就知道,“我们家唯一的孩子是我母亲。比起她的狂怒,我更害怕她的眼泪。”隐私是不存在的概念,母亲将钟爱的女儿视作自己的延申。为了抵抗母亲翻看自己的日记,李翊云发明了自己的加密法:如果她要写看到的一只鸟,就去写树,写云,写天,唯独不写自己真正想记录的东西。中文于是成为一种密文,真实的自我被藏匿在沉默的空白中。12岁时,李翊云第一次翻开英语课本,“那是我最美好的记忆之一”。她的母亲不会英文,这门外语于是成为一道屏障,将母亲的凝视挡在外面。李翊云获得了自由:“写作时,我经常忘记别人也会使用英语。英语是我的私人语言。每一个字都要经过深思熟虑才能变成我的文字。我毫不怀疑……我和自己进行的对话,无论语法上多么不完美,都是我一直以来想要进行的对话,每一个字都如我所想。”直到长篇小说《我该走了吗》(Must I Go)的中译本出版前,她拒绝授权让自己的作品被译回中文。“我人生中唯一脱离母亲的讲述的部分就是我的写作……我完全可以想象我人生的其它部分出现在她的叙事里:我的婚姻,我的孩子,我的过去。她要求进入我的叙事,我要求离开她的。”李翊云,2010年,加州,摄影师:Ye Rin Mok
对李翊云而言,离开家——母亲、祖国、母语——不只是对另一种可能性的探索,更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机制,一种重新建立边界的必要,去确认何处他人结束而自我开始。很长一段时间里,她致力于消泯自我。她拒绝“自传性”写作,“英文中,我最讨厌用的词是‘我’。”她选择学习免疫学,也是因为免疫系统的运行机制吸引了她。“它的工作就是监测和攻击非我 ……它的记忆可能会选择性出错,甚至还会敌我不分,导致系统将自身误认为需要消除的异物。”转向写作后,她从小说人物对她的漠不关心中获得了慰藉。“他们没有兴趣干涉我的生活;他们既没时间也没兴趣问我问题;他们不会把我保存在他们记忆的琥珀里。这种自由——一种接近不存在的自由,除了这个我从别人那里还有什么想要的呢?”在获得自由的同时,她也付出了代价:当一个人常年用第二语言阅读、写作、思考,她也赋予了它篡改记忆的权力。李翊云发现,哪怕在梦里,当她回到儿时的北京,里面出现的熟悉面孔也说着英语;她记得美国教授打来的长途电话,却不记得和姐姐在某个新年前夜在电话上聊了什么。第二语言的中立甚至漠然,让她成为了自己的异乡人。小说家加斯·格林威尔如是评价李翊云的写作,“她对人物的关注好似我们想象中上帝对我们的关注:一种泯灭自我、不带丝毫感伤的爱,一种残暴的关注(brutal attention)。”患上抑郁症后,李翊云意识到,否认自我的机制失效了。“我背离了自己的直觉,对一些人、一个职业、一门第二语言产生了依恋,但我尚未学会如何与他们共处。”如何重塑自我,并学会与之共处?李翊云选择了阅读和写作。阅读是她允许自己进行的为数不多的越界行为之一,它让她得以深入他人的思想、情感和记忆,却无需在他们的生活中占据一席之地。在与抑郁症对峙的两年里,她读了多位作家的信件、日记、传记和作品,包括约翰·麦加恩、斯蒂芬·茨威格、伊万·屠格涅夫、安东·契诃夫、伊丽莎白·鲍恩、菲利普·拉金、玛丽安·摩尔、詹姆斯·艾伦·麦克弗森、托马斯·哈代、凯瑟琳·曼斯菲尔德。他们有的与故乡亲密无间,有的受困于不幸的家庭关系,有的被病痛和琐事缠身,但时间一视同仁地从他们的生命中流逝,这比什么都让她感到慰藉。她一面读,一面想起那些她拒绝讲述的故事。写作对她而言是一个悖论:要想隐藏自我,沉默是最有效的方式,然而自我唯有在表达中才能显形。李翊云最终选择直面自我,“开口即会犯错,但我仍愿尝试”。自此,她成为了一名新的作家。这天,李翊云在普林斯顿大学的办公室阳光灿烂。我们就情节进行了友好的辩论。对她来说,真正好的短篇小说就是“无事发生”。她告诉学生,你一开始讲“故事的弧线”——情节交代、起始行动、高潮、下降行动、冲突解开——“你就错了。”“因为故事没有弧线,”她说。“这是个人为的概念。你不是靠弧线来生活的。你不是靠情节来生活的。人生没有情节。生活会自行发生。”“写作坊还有一个陈词滥调的说法——你觉得人物应该有目的吗?”当下我正处在对情节兴趣盎然的阶段。情节,一系列精心搭建的因果关系,它暗示着搭建者的信心和乐观主义,认为我们的所作所为会产生后果。爱尔兰裔英国作家艾丽斯·默多克是我今年最惊喜的发现之一,这位哲学家和小说家乐于编织情节,哪怕它们有时近于荒诞。她的作品跌宕起伏,富于娱乐性,却探讨着最为严肃的课题。“我刚刚重读了很多艾丽斯·默多克的作品,”李翊云说。“我不喜欢她……我时不时会读她的书,就为了提醒自己我不喜欢她。我觉得她是个道德家(moralist)。”李翊云的父亲是一名宿命论者。在他的影响下,李翊云从十二岁到二十三岁期间熟读佛经,从佛教对“空”的阐释中获得了许多慰藉。情节和道德,这两个概念几乎可说是宿命论的反义词。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和命运讨论情节是否合理、是否合乎道德,是没有意义的。写作能不能教?自创意写作教育被引入国内以来,围绕它的争议便从未停止。在李翊云看来,写作不能教,但阅读可以;老师不必向学生指出哪条路可以走,但可以教他们避开哪些弯路。当年在爱荷华写作坊上,李翊云孤身一人面对美国同学代表的西方叙事;如今她在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创意写作,并于2022年接任美籍印度裔作家裘帕·拉希莉成为创意写作系主任。她的教学理念和她的写作风格一脉相承:通过抵抗,完成创造。华裔作家艾达·张(Ada Zhang)就读爱荷华创意写作专业时,曾参加过一场李翊云的体验写作坊。在课堂上,李翊云将她的短篇“大卸八块”,但“不是恶狠狠地(把它拆解),而是带着决断和智慧。”她用三个关键词形容李翊云的作品:颠覆性的、敢于冒险的、好玩的。美国写作坊的金科玉律是“呈现而非讲述”(show don't tell),“而翊云喜欢说,去讲述,除非你不得不呈现……她已经超越了技法,某种意义上,她是‘反技法’的。”继《亲爱的朋友》之后,李翊云的写作发生了变化。自2019年起,她出版了长篇《理性终结之处》(Where Reasons End)、《我该走了吗》(Must I Go)、《鹅之书》和最新的短篇集《星期三的孩子》(Wednesday’s Child),在这些作品中,她的人物依然沉默、内敛、坚韧——他们接受生活的本来面目,忍受时间和关系的磨损,不对世界怀抱过高期待,也甚少将自我意志强加于人,不同的是,他们如今不再戒备他人的善意,也不再害怕暴露脆弱,暴露自我。李翊云出版的小说,摄影:钟娜
这种“打开”,或许和这些人物大多都做过母亲有关。在孩子面前,母亲注定是脆弱的。抑郁症逐渐康复后,李翊云开始创作长篇《我该走了吗》。莉利亚是一位耄耋之年的美国女性,住在死气沉沉的老年护理中心,生活中最大的乐趣来自阅读一个叫罗兰·鲍利的男人死后出版的日记选集。罗兰和莉利亚有过一段露水情缘,但他不知道自己和莉利亚生有一个女儿,名叫露西,更不知道在莉利亚四十四岁那年,二十七岁的露西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多年来,性格强悍的莉利亚拒绝和任何人谈论女儿之死。为了给露西的女儿留下一份记录,她开始为罗兰的日记撰写注脚。回忆松动,莉利亚的声音开始动摇。在某一刻,她承认,“所有的母亲都是失败的。”《我该走了吗》中文版,图源:网络
2017年9月,在创作《我该走了吗》的过程中,李翊云十六岁的大儿子自杀了。这年她四十四岁,正忙着从加州举家搬到新泽西州。儿子死讯传来的四小时前,她和丈夫刚刚交付普林斯顿新家的定金。“在小说里,我决不会让这两件事发生在同一天。”她写道。“写小说时,作家会避免这样的巧合,因为它的戏剧性流于牵强,伤痛流于粗糙,隐喻过于讨巧,场面过于俗套。然而,生活并不会遵循小说家的原则。我猜想,小说常比生活平淡。”谈起大儿子时,李翊云用的词不是人们常用的“去世”,“不在了”,“走了”,而是“死了”。和其它形容相比,“死了”更钝更重,没有修饰掩藏,最接近事实本质。这个词响起时,我愣了一秒;面前的李翊云脸微微涨红,但目光没有退缩。这个瞬间虽短,却能代表李翊云的态度。应该如何面对一位丧子的母亲?一部分人,出于好奇或恶意,会选择追问;另一部分人,出于同情或无措,会选择沉默。李翊云对这两种反应都选择抵抗。一方面,她温和而坚决地拒绝谈起她的孩子和丈夫。“我尊重他人的隐私。我可以谈论我的感受,但我不会告诉你我丈夫或(我儿子)的感受。我不会告诉你他们的事,因为那是他们的生活。无论我说什么,都远远不够。”另一方面,她也拒绝躲在沉默背后,向外界假装这件事从未发生。曾经,她致力于将自己和生活藏在小说里,现在她意识到,躲藏没有意义。她决定以最直接的方式面对儿子之死。于是就有了2019年出版的《理性终结之处》(Where Reasons End)。《理性终结之处》,图源:网络
《理性终结之处》是一部虚构作品,但和普通小说不同。在书里,李翊云和儿子以最接近他们现实生活中的面貌出现:失去儿子的母亲来自中国,用英文写作,出版多部作品,其中一部名《千年祈愿》。选择自杀的儿子尼古拉十六岁,敏感早慧,身姿轻盈如鹿,喜欢阅读、音乐、烘培、编织,能轻易地用他的蛋糕、鲜花、音乐和活力占满整个空间。母亲想知道,这样一个富有活力的少年,为什么会选择结束生命?死亡究竟意味着什么?母亲是否能够拯救自己的孩子?死去的人还会痛苦吗?换作另一个作家,比如琼·狄迪恩或安妮·埃尔诺,会冷静地记录亲人死亡的过程,剖析自己哀恸的历程,回忆与他们共享的过去。李翊云也这么做了,但她采取的路径更具颠覆性,异想天开。死亡是有去无回的未知国度,是时间终结之处,是彻底的沉默,而她选择打破以上所有认知——动用小说家的想象,她怀着去爱与理解的愿望,将死者召回,在昨天与明天的缝隙里,与儿子进行了一场不可能的对话。这是一段与众不同的母子关系,他们相处的方式是争辩。尼古拉极富语言天赋,尤其喜读诗歌,拥有傲人的词汇量。母子经常不知疲倦地进行文字游戏,把旧词拆解,在颠转腾挪中将它们赋予新意。如果有noon(中午)和afternoon(下午),有math(数学)和aftermath(后果),那为什么不能有time(时间)和aftertime(后时间)?两人就形容词和名词的辩论贯穿全书,母亲认为形容词惯于评判、固执己见,儿子则抱怨名词枯燥乏味,不够轻盈。借着这些看似不着边际的对话,母亲和尼古拉其实是在交换彼此对人生的看法。孩子渴望挣脱生活的种种束缚,获得轻盈;而母亲希望孩子脚踏实地,接受某种朴素框架的庇护。有一些问题将永远无法得到解答。在尼古拉自杀当天,从母亲送他去学校到得知孩子死讯之间,经过了八个小时。这八个小时里,尼古拉做了什么、想了什么,将永远成为一个谜。尼古拉生前留下了一个电子文档,母亲在和丈夫商量后,选择不打开它。“无法知道答案想必最接近人们所说的伤口,”李翊云写道,“一个人可以携着如此性命攸关的不确定性活下去吗?”临近书的结尾,她用反问的方式给出了答案,“深渊是不是可以变成一个人自然栖居的地方?我们是不是可以像接受头发或眼睛的颜色一样,接受痛苦?”小说家加斯·格林威尔(Garth Greenwell)是李翊云的校友、朋友,读过《理性终结之处》不下十次。在一堂以“文学如何肯定生命”为主题的大师课上,他以《理性终结之处》为例,解读何为“消极感受力”(negative capacity)。这个概念最早由英国诗人约翰·济慈提出,指代作家接受“不确定性、神秘、疑惑,不去急躁地追求事实和原因”的能力。书中的母亲选择不打开尼古拉生前创建的文档。在格林威尔看来,这个决定体现了她的消极感受力,她对儿子自杀之谜的承认和接受。他说,“这本书要想能令人信服地肯定生命,就必须规避一厢情愿的自我欺骗。这是一种需要穿过否定才能抵达的肯定。”他认为,尽管李翊云并不信教,但她所热爱的许多爱尔兰作家都有天主教背景,而天主教中提倡以消泯自我而抵达上帝的否定神学(Apophatic Theology),或许通过爱尔兰文学间接对她产生了影响。李翊云,2016年,意大利佛罗伦萨,摄影师:Basso Cannarsa/Agence Opale
我问李翊云是否对成为母亲有过挣扎。与雷切尔·卡斯克、希拉·海蒂、玛吉·尼尔森等女性同行不同,李翊云从未直接写过自己成为母亲的决定、过程,或抚育孩子和照料家庭的痛苦。“我没有挣扎过。有些人知道自己要什么。我觉得人们有不同的倾向。”她补充道,“我甚至不觉得自己是一名女作家。”“过去二十年里,女性一直在写是要生孩子还是不生,好像这些是最重要的决定。它们不是。它们不是!我不这么认为。”她说。她的回答如此云淡风轻,让我不禁问出下一个问题:“你怕痛吗,生理上的或者精神上的?”“生理上的疼痛我还是有点怕的。”她俏皮地笑道, “我以前不怕。”“没错。也许我唯一能笃定断言的,就是我很stoic。塞内卡,他的书信,都是关于斯多葛主义(Stoicism)的。而我确实很喜欢塞内卡。”“Stoic”这个词如今多用于描述个体忍受痛苦、鲜少流露感情的特质,这个定义已经大大偏离它的起源,即斯多葛派哲学。这个学派上可追溯到苏格拉底,其理念在代表人物塞内卡的书信集中得到了全面的阐述。塞内卡是活跃于罗马帝国早期的哲学家、政治家,他在生命最后两年写给朋友卢西利乌斯的书信涉及广泛的主题,包括人为何要了解自我,如何明智地把握时间,为什么我们需要友谊、自然、朴素的生活方式,以及如何面对失去和死亡。他鼓励朋友(以及读者)接受自身无法掌控的事,通过严格的自省抵达心智的平和。在关于如何哀悼逝去的朋友的信里,他写道:“你想知道我们为什么会悲形于色、泪流不止吗?因为我们在通过眼泪寻找丧亲之痛的证据,我们不是在屈服于悲伤,而是在炫耀它。” 他总结到,“我们可以流泪,但不能号哭。”2017年11月,儿子去世两个月后,李翊云和家人搬入新家。房子后院里,大半植物的叶片已被秋雨打落,难以辨认种类。整个冬天,她读不进小说,转而阅读莎士比亚的戏剧和华莱士·斯蒂文森的诗,还有休斯赠给她的两本作家写园艺的文集和书信集。时间推移,春天准时的到来,玫瑰确凿的存在,自然的无情与客观,都带给她安慰。同年冬天,她订购了二十五颗风信子。去年秋天,她种下了八百颗。在外界看来,这似乎象征着某种缓慢的愈合。但李翊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生活是不可知的,”她说。“人是不可知的。”“那你如何与这个事实和解(make peace)呢?”“我不‘和解’。有意思的是,我从没用过‘与某事和解’这个表达,因为我不会这样做。我拒绝和解,但我接受现实。我认为这是两件不同的事。我听过一个说法——‘全然接受’(radical acceptance)。对我来说,它意味着,‘我接受事情会永远这样下去。’”她继续道,“人们总是在寻找简单的出路。我不喜欢那样。我不会那么轻易地放过我自己,我也不会轻易地放过别人!我抗拒任何陈词滥调。安宁(peace)对我来说就是陈词滥调。”李翊云,2018年,新泽西州普林斯顿,摄影师:Denise Applewhite
距离2017年的冬天已过去六年,眼前的李翊云短发中透出几缕银丝。她裹在一件及膝的深灰茧形毛线开衫里,结实的运动鞋不太牢靠地踩在办公桌底层抽屉的把手上,桌前的墙上装饰着家人的照片。她看起来很平静,甚至是安宁,但你能感觉到她内心的宇宙,那里充满了独属于她的记忆、思绪和感受,它们在一道看不见的边界背后涌动,你几乎能感觉到那道边界。为了捍卫这道边界,她用自己选择的语言、自己认可的方式书写了自己的人生。就像她早年研究的免疫细胞一样,她通过一次次拒绝“非我”的入侵,完成了对自我的重塑。她说:“定义一个人的不应是他人和世界对她做了什么,而是她对自己做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