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主席躲过一劫
【“我们一定要对好口供。”
“两个人光起身子不是嫖娼是做啥子事?”
“光起身子就是嫖娼?我走错澡堂子了,我光着身子被女人看到了。那到底是我嫖了那个女的,还是那个女的嫖了我?”
“大叔,你这个谎话说得真是太溜了,我跟你说,就算警察真的把你抓进去,他也要亲自送你出来。”
——《无名之辈》】
1
我知道权贵人士和上流社会从来不看A片,因为他们都喜欢真干。
只是未曾料想到,他们干得如此下贱无耻。
3月20日,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
网传消息,洞口县政协主席尹小龙涉嫌嫖宿幼女,被长沙警方控制。
洞口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接受@大河报记者采访表示:
“根据公安通报,网传嫖宿幼女一事不属实,对方属于嫖娼,对象是14岁以上。”
你看看,体制内搞宣传和主持会议工作的,别的不说,语言艺术,基本都是高考语文135+的水平。
尹主席嫖宿幼女这么恶劣影响的事,人大主任这么轻飘飘的一句,就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是嫖娼了,但是对方满14岁,属于“自愿原则”,不大点事,就是个私生活不检点。
可惜啊,现在的网友就爱较真,现在的吃瓜群众,也愈发精明了。
“领导,这届观众不好忽悠了啊。”
2
新闻虽短短几句,我们却要细细品读。
嫖娼对象年满14岁与否,这是一道生死红线。
我国现行法律有规定: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而满了14岁,再加上有金钱交易,那就是“花钱买春”,即卖淫嫖娼。
卖淫嫖娼,治安管理处罚,罚点钱拘留几日,就没事了。
一旦定性为强奸,那就是刑事拘留,要坐牢的。
尹主席还是“很聪明”、“很幸运”的,你看,她年满14周岁了,我是花钱办事,我可不是死变态奸淫幼女。
为什么人大主任要强调“满14周岁”,而不说对方具体年龄?
因为大概率,这个嫖娼对象,就是刚满14周岁,可能还不到15岁。
其实到这里,深究起来,问题就更严重了。
3
尹主席虽然是洞口县的政协主席,但毕竟是小县城的“有头有脸”人物,到了长沙,谁认识尹主席是谁?
这不,一不小心就给警察逮住了。嫖宿幼女的消息,一下子就从网上传开了。
人大主任,虽然给尹主席辩护了,“满14周岁”了,但是这里等于是给长沙方面埋了一颗雷。
假如幼女刚满14周岁,就是十四五岁的年龄的话,那么按照我们现在的基本国情,这个小女孩,应该正是在读初二初三的年纪。
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女学生,跑出来卖淫,还刚好被尹主席“撞上”了。
长沙教体局局长,现在是不是有点慌?
4
尹主席是1972年出生,今年52岁,却嫖宿了一个可能比自己女儿还要年幼的小姑娘。
老家伙,真挺恶心的。
更恶心的,是伪君子的虚假丑陋嘴脸。
今年3月2日,“洞口政协”官方曾发布文章《尹小龙到山门镇调研校园食品安全和信访维稳工作》,文中写道:
“尹小龙还调研了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未成年人保护、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他强调,要担起预防性侵未成年人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多措并举堵住管理漏洞,从严从细落实各项措施。”
白天开会,“要预防性侵未成年人主体责任”,晚上发春,跑到长沙嫖宿刚满14岁的幼女。
穿上衣服比柳下惠还要正人君子,脱下裤子都跟岳不群一个B样子。
真不如当年秦淮河的女人,人家至少不立牌坊。
5
满了14岁,强奸罪不成立,那就是嫖娼了,可凭着尹主席的身份,大概率“治安拘留”也能免了。
也就是说,别看现在网友们义愤填膺,其实尹主席屁事没有,一个通报批评、警告处分记个过,估计也就没事了。
恶心的,不是嫖宿幼女这件事,而是后续的一系列“官方口径”。
警察没出通报、纪检委没说话、甚至洞口县宣传部门都没发通报,尹主席的同僚就急着打掩护,“满14岁,只是嫖娼”。
目的就在于想要“更正”一下地方形象:
“偶尔”私德有亏,我们这个地方的领导班子,整体优良,请领导放心。
真要是揪着这个“私德”不放,使劲查下去,后面的瓜更多:
尹主席和幼女是怎么联系上的?陌陌摇一摇,还是“中间人”牵线?尹主席是第一次嫖娼吗?为什么要去长沙,是公干还是走私活?
这里面,可不单单是嫖娼那么简单。
到最后,就剩一句辟谣“满14周岁”。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复旦大学那三个嫖娼的研究生,是直接被开除学籍了的,到了这里,人民的代表尹主席嫖宿了一个未成年少女,都不用扒掉衣服打几板子吗?
原来儆猴,真的只是杀鸡,连只沐猴而冠的猴,他们都舍不得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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