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春的81岁,卖笑的57岁,嫖资25元,三个数字,无一不让人目瞪口呆。其中那25块钱,更让人有种扎心的沉重。
而就是这25块钱,还是大爷跟阿姨讨价还价谈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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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一失联了呢
现在,25块钱,能买到什么吗?
一杯奶茶,一碗面,还是一包烟?
81岁的泸州大爷,就是以25块钱的价格,与57岁的阿姨达成了交易。
两人在出租房发生不可描述的行为时,被警察敲门并查获,最终两人因卖淫嫖娼被依法行政处罚。
买春的81岁,卖笑的57岁,嫖资25元,三个数字,无一不让人目瞪口呆。其中那25块钱,更让人有种扎心的沉重。
而就是这25块钱,还是大爷跟阿姨讨价还价谈出来的。
57岁,本该是含饴弄孙的年纪,却出来倚门卖笑,就只为了区区二三十块钱,何至于?
难道她不能再等三年拿退休金吗?
81岁,本该是偃旗息鼓的年纪,还能老当益壮,却为何非得通过嫖去解决?还要为几十块嫖资讨价还价?
难道他不能像范大师一样赢取30多岁的小娇妻吗?
有人说,五六十还出来卖,八十多还出来嫖,真是为老不尊,给家人丢尽了脸。
说得当然没错,就是丢人,连81岁的大爷都求警察不要通知家里人,当然丢人丢到家了。
可,丢人的还不止他们,“平安泸州”的报道中还提到:
查获赵某(女,62岁)、张某(女,51岁)和陈某(男,72岁)、颜某(男,73岁)等人几人以30-40元不等的价格达成协议,实施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后民警顺藤摸瓜,又查获了类似违法行为的罗某、唐某等人男子。
但凡他们有点钱有点权,也不会有这样的交易,交易额也不会只有几十块钱。女的找个“乱劈柴”,男的娶个小娇妻,那可都是风流韵事,艺林佳话。
当一个人穷了,TA的性,就会变得廉价,逼仄,丑陋,毫无诗意,丢人现眼。
但我觉得最丢人的还不是买与卖,甚至不是那25块钱,而是为了这25块钱讨价还价的过程。
他们的行为当然是违法的,也没啥好洗的,可当我想到一个81岁的人和一个57岁的人,为了那25块钱的嫖资,在出租房里讨价还价,我就从心底生出一种莫可名状的心酸和怜悯。
于是,就笑不出来,也骂不出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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