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桥自杀的胖猫很可怜,但很难说是受害者……
胖猫,一名涉世未深的男青年,通过非常努力的游戏代练几年时间赚到几十万收入,自己省吃俭用一天只吃一顿,钱都用来满足“女朋友”的消费与转账要求。近日,胖猫因分手挽回不成,伤心绝望之下跳桥自杀,并引发网友极大同情与愤慨。
在很多旁观者看来,这名社会经验丰富的“大姐姐”显然从来没有对胖猫付出过任何真心,却不断通过虚假希望来吊着他,逐步榨干他的收入,并用决绝分手捅下终结其生命的绝情一刀。在这种视角里,胖猫的“女朋友”是一名蛇蝎心肠的吸血鬼,是PUA导致胖猫死亡的元凶,其行为涉嫌违法犯罪。
从社会的朴素情感出发,如果相关情节全部属实,那事件里的这名女性的确应该受到严厉的道德谴责,而胖猫的努力与“牺牲”又成倍地放大了这种舆论情绪,由此,人们恨不得将“蛇蝎女”剥皮抽筋而后快。
但我还是想扫兴地泼一盆凉水……
首先声明,我同情胖猫坎坷的经历与悲痛的结局,我也谴责谭某的贪婪与虚伪。
然后我想指出,胖猫很可怜,但在这段关系里其实算不上受害者。
作为事后旁观者,我们都能够清楚地看到,胖猫与谭某这几年的关系属于供养者-吸血者的模式。我们当然可以批判这种关系模式不健康、不道德,但身处其中的供养者们其实往往甘之如饴。他们(也有时是她们)通常很清楚自己在关系中的角色是供养者,也很清楚自己在关系中处于完全被支配的地位,但由于实在没有其他可以用来对等交换的恋爱价值,缺少其他值得对方留恋的特质,只有靠“真金白银”才能继续维系关系,才有机会继续吸吮悬崖边上那一滴致命的蜜糖。
在“最后的破灭时刻”到来之前,任何人试图规劝他们停止供养往往都很难奏效,甚至会反遭埋怨嫌弃。在你看来他是PUA的受害者,但在当事人自己看来,他是努力追求爱情的孤勇者。
让我们做个思想实验:
假设没有跳桥自杀的情节,活着的胖猫把之前几年发生的事情都发在网上,介绍自己如何省吃俭用给谭某买东西、转账,介绍谭某如何狠心分手,网络舆论会如何评价呢?
完全可以想象,迎接他的必定是狂风暴雨般的舔狗羞辱与网暴,很难会有一丝一毫的同情。
同样的两个当事人,同样的关系模式,同样的故事情节,只因“自杀与否”的结局不同,大概率会收获完全相反的舆论评价。
由此可见,在这几年的相处过程中,胖猫算不算是一名可怜的受害者,大概率不是由过程中发生的事实来决定,而是由结果是否足够惨烈来决定的。
现实是,这种供养者-吸血者的关系模式在社会上其实很普遍,它当然不纯美、不健康,但非要去分辨这种关系里当事人的是非对错,还是很为难的。
供养者通过一种“相对简单易行”,并且“效果可以预期”的充钱方式,收获一段时间内的情绪价值,与一位原本看不上Ta的人建立名义上的亲密关系,或者仅仅是亲密想象,在其自身视角中也不算“一无所获”。至于值不值得,早知道不同人的标尺是有天大差异的。
而吸血者通过付出一定的时间精力,长时间与一名原本看不上的人周旋,进而获得金钱和物质收益,在其本人的视角里大概也算是一种“勤劳致富”了。
再次强调,我本人并不赞赏推崇这种供养者-吸血者的关系模式,我同情胖猫的遭遇,也明确谴责谭某通过感情表演来获得钱财的行为(无论男女),也支持法律打击那些有预谋、有组织,通过编造虚假信息来骗取钱财的杀猪盘犯罪行为。
本文要表达的意思是:
对于生活中双方信息基本真实透明的,你情我愿的供养者-吸血者关系,我们每个人可以有自己的道德判断,但实在不宜代入太深去网暴某一方,也不宜轻易呼吁用刑法来规制私人感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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