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犹主义意识法案》梳理的最清晰的一篇文章
作者:Chairman Rabbit
来源:tuzhuxi
文章已获授权
按:2024年5月1日,美国众议院以320票对91票通过了一个法案:《反犹主义意识法案(Antisemitism Awareness Act of 2023)》。最近,连续有不少朋友问到该如何看待这个法案,因此简单就此问题写一篇。
1.《反犹主义意识法案》的背景是什么?
《反犹主义意识法案》(H.R.6090)是共和党众议员Michael Lawler在2023年10月26号提出的。当时以色列和哈马斯已经开战,美国校园的左翼学生也已经动员起来了:我们还记得哈佛等许多大学的许多学生团体都联名起来声援巴勒斯坦,在美国社会引发了较大争议。这就是《反犹主义意识法案》提出的背景:从一开始,它就是对支持巴勒斯坦的校园抗议做出的回应。
但这个法案提出来后就不了了之,直到今年四月以来,以巴冲突不断升级且看不到头,而巴勒斯坦方面已经死亡3万多人,美国校园支巴反以活动也不断蔓延升级,变成了席卷全国的群体抗议活动。学生占领校园建筑,警方强力镇压,先后逮捕了两千多人。
在这个背景下,之前提出的法案就被拿出来了,在众议院被讨论,并在两党政客的支持下快速通过。
法案的始作俑者、共和党众议员Michael Lawler也在5月1日的声明中指出:
“哥伦比亚大学、耶鲁大学、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等学校发生的事情是可耻的、引人担忧的……当人们对犹太人进行骚扰或霸凌,并在那里为杀害犹太人辩护,使用血腥谎言,或将犹太人集体归责于以色列政府的行为时,那就是反犹主义。这个事情令人遗憾,很多事情需要被阐明,而这就是为什么这项法案是必要的。”
2.《反犹主义意识法案》的内容是什么?
《反犹主义意识法案》的核心内容是,要求美国教育部在美国《民权法案》的基础上,对涉及反犹歧视行为做出判断时,参考“国际大屠杀纪念联盟”(IHRA)中对“反犹主义”的定义(包括IHRA给出的实际生活“案例”)。IHRA是一个总部位于柏林,有34个成员国的国际组织。《法案》提到了IHRA,但居然没有援引定义的原文,要求人们自行到IHRA网页上查询。而IHRA定义的“反犹主义”是一个“工作定义”(working definition),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动态调整,而也许这也是美国政客立法时避免直接援引定义的原因:怕今天原文援引,明天IHRA又变了。
下面看看IHRA对“反犹主义”的定义(网页:https://holocaustremembrance.com/resources/working-definition-antisemitism):
“在公共生活、媒体、学校、工作场所以及宗教领域中,关于反犹主义的当代例子,结合整体上下文,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在激进意识形态或极端宗教观念的名义下呼吁、支持或为杀害或伤害犹太人提供理由; 对犹太人本身或犹太人作为集体的权力,进行虚假、贬低、妖魔化或刻板印象的指控,比如特别是但不仅限于有关全球犹太阴谋或犹太人控制媒体、经济、政府或其他社会机构的传说/神话; 指责犹太人作为一个民族对某个单个犹太人或团体所犯的真实或虚构的错误行为负责,甚至对非犹太人所犯的行为负责; 否认纳粹德国及其支持者和同谋在二战期间对犹太人进行大屠杀的事实、规模、手段(例如毒气室)或故意性(即大屠杀); 指责犹太人作为一个民族或以色列作为一个国家,在捏造或夸大“犹太大屠杀”事件; 指责犹太公民对以色列或所谓全球犹太人的所谓优先利益比对自己国家的利益更忠诚; 否认犹太人民族的自决权,例如声称以色列国家的存在是一种种族主义行为; 对以色列施加双重标准,要求七做出与其他民主国家不同的行为; 使用与传统反犹主义相关的符号和形象(例如指责犹太人杀害耶稣或血腥谎言)来描述以色列或以色列人; 将当代以色列的政策与纳粹政策进行比较; 要求犹太人集体对以色列的国家行为负责。
上文部分,有些很有争议(黑体标出部分),后文再讨论。
3.《反犹主义意识法案》的立法进程如何了?
法案需获得众议院、参议院两党通过,在总统签署后才能成为法律,目前只获得了众议院的通过。
1)众议院:
5月1日,法案在众议院以320票对90票通过。其中:
——共和党赞同187,反对21;
——民主党赞同133,反对70;
——合计:赞同320,反对91。
法案虽获两党支持通过,但在民主党内部是有实质分歧的:有多达三分之一人的反对,反对者大多为左翼/自由派/进步主义的民主党议员。
2)参议院:
法案已在5月2日递交到参议院。参议院多数党领袖Chuck Schumer(民主党)表示,“两党议员对此法案都有异议,我们还在寻找推进的最佳方式。”同时,Chuck Schumer也没有给出推进的具体时间表。一位少数党领袖Mitch McConnell(共和党)领导团队的高级共和党参议员向媒体透露,参议院已经明确法案无法获得参议院的一致同意,处于“待定”状态。
言下之意,这个法案在参议院实际上已经暂时搁浅。
4.共和党的众议院为什么要推进《反犹主义意识法案》呢?
对于欧洲人来说,《反犹主义意识法案》中援引的IRHA对“反犹主义”的定义并不陌生:比如否定“犹太人大屠杀”言论是一种犯罪行为,不享受言论自由。欧洲之所以对犹太人格外保护,是因为纳粹在二战期间屠杀了六百万犹太人,使得欧洲人对犹太人有集体负罪感。
但这个问题在美国并不存在。美国人不仅没有屠杀犹太人,而且犹太人在美国如鱼得水,取得了极高的社会地位,影响力遍及政治、工商业、金融、地产、学术、科技、传媒、文化、娱乐。确切地说,犹太人是美国精英中的精英,主导现实生活中的“反犹主义”,往往是声称犹太人控制着一切的阴谋论。正由于犹太人在美国犹如在“主场”,并觉察不到什么歧视,使得美国犹太人甚至感受不到千百年来在其他国家/社会所经历的排挤、危机、迫害,使得犹太人的身份意识都被弱化,不再感觉自己是“犹太人”。
因此,说犹太人在美国是需要被保护的弱势群体是咄咄怪事,真正在美国遭到歧视和排挤的歧视是穆斯林。在现有法律体系下,不需要额外立法去保护犹太人。
那么共和党众议院为什么要推动《反犹主义意识法案》呢?
纯粹的政治驱动。共和党政客考虑的因素:
这就是共和党众议院推动《反犹主义意识法案》的原因。
《反犹主义意识法案》在众议院仓促通过后被送到参议院,遭到许多参议员的反对。
如之前文章介绍的,参议员都觉得自己比众议员厉害,因为众议员代表的选区小,任期短,因此本位、狭隘、短视。参议员眼中的自己,是“高屋建瓴”,“胸怀国家”,“顾全大局”,能够摈弃狭隘、本土主义、随大流、短视思维,真正代表国民的长期利益。每个参议员都有一颗当总统的心,都希望提出和众议院不同的东西以彰显自己的水平及视野。
参议员们看到了法案的真正问题。
1)来自民主党左翼的批评:认为IHRA的“反犹主义”定义太广、太含糊、太主观,把对以色列政府的合理批评都等同于反犹主义。
IHRA定义的“反犹主义”有如下两条:
否认犹太人民族的自决权,例如声称以色列国家的存在是一种种族主义行为; 将当代以色列的政策与纳粹政策进行比较。
众所周知,人们一直批评以色列政府及以色列的复国主义者在以色列国内推行种族主义政策,对巴勒斯坦人采取系统性的种族歧视,包括推行种族隔离及种族清洗政策。
以下列出了一些事实供大家参考:
1)现代犹太复国主义之父Theordor Herzl提议在巴勒斯坦建立一个犹太国家,作为“文明的前哨,而非野蛮主义”,并且,他以英国在南非的殖民地为模型,将这个项目描述为“某种殖民主义”;
2)以色列第一任总理David Ben-Gurion(古里安)在建国之前的1937年写信给他的儿子,指出犹太定居者“必须驱逐阿拉伯人,并取而代之”。
3)1948年3月,犹太复国主义领袖批准了对巴勒斯坦进行种族清洗的蓝图。到1949年,至少75万巴勒斯坦人被犹太民兵逐出或驱逐,巴勒斯坦人将这个历史事件称为“Nakba”(大灾难)。
4)以色列将 Nakba期间被驱逐的巴勒斯坦人称为“失踪者”,没有返回的权利。与此同时,所有犹太人都有权移民到以色列并成为公民。
5)在Nakba事件后,巴勒斯坦的“失踪人口财产”被分配给犹太国民基金,该基金明确将其土地(占以色列的13%)仅保留给犹太人租赁,而对以色列21%的公民(巴勒斯坦/阿拉伯人)造成歧视。
6)以色列的建国者认为,白种欧洲犹太人是优越于有色的东方犹太人(Mizrahi)的,以至于以色列政府支持在1940-50年代绑架了数百名东方犹太婴儿,并导致今天仍然持续在以色列存在的针对东方犹太人的种族主义。
7)自1948年以来,以色列政府已经授权建立900多个犹太定居点,但没有一个是为以色列的巴勒斯坦公民创建的,只有少数几个政府规划的城镇用来集中安置贝都因人社群。
8)为了保持以色列的犹太裔人口优势,以色列政府阻止西岸和加沙地带与以色列公民结婚的巴勒斯坦加入他们在以色列的配偶。
9)以色列为其控制下的所有巴勒斯坦人维持着一套身份识别制度,严重限制他们的行动、居住权与公民权。
10)根据以色列法律非政府组织 Yesh Din 的说法,以色列不仅在西岸实施了种族隔离罪行,而且整个以色列政权都被认为是一个种族隔离政权。
11)以色列在2018年颁布的《国家之法》宣布“在以色列国家内进行民族自决”的权利“独属于犹太人”;巴勒斯坦人没有这样的权利。
在以色列国内,这些种族主义导向的政策是公开的,属于立国之本和基本国策,不是什么隐密的东西。所有的西方政客及有识之士,所有对以色列情况稍有了解的人都明白,以色列现在是全球最大的种族隔离国家,而且是理直气壮的高种族主义。问题只在于:西方人对犹太人犯下了种族灭绝的历史罪行,这时就集体装傻,坐观以色列加害阿拉伯人。
以上是美/西方一般左翼、自由派(“白左”)的看法,也是民主党一大部分基本盘的看法。如果遵循IHRA对反犹主义的定义,等于把批评以色列政府的政策等同于反犹主义,是他们绝对无法接受的,因为欧美左翼运动所要确立的,恰恰就是“批评犹太复国主义/批评以色列政府政策 ≠ 反犹主义”。
因此,对于左翼来说,IHRA的定义只会产生一个作用,就是给批评以色列政府的人扣大帽子、逼其禁言。
2)来自共和党右翼/MAGA的批评:认为IHRA的“反犹主义”定义将把《新约》也变成“反犹”,是对基督教徒的攻击:
国会里出现了一个现象:若干MAGA(“川普党人”,被民主党称为“极右翼”者)政客站在基督教的角度,从右侧攻击了该法案。
共和党右翼/MAGA众议员Marjorie Taylor Greene明确反对法案,在众议院投了反对票:
“作为一个基督徒,我完整的相信福音里的每一个字。
福音说耶稣是犹太人,是上帝之子,弥赛亚,被大祭司、长老和犹太人群众交付钉死在十字架上,正如以赛亚书53章预言的那样。
而福音也说,耶稣在3天后从死里复活。
相信这些话、说这些话都不是“反犹太”的。
把相信这些话或说这些话的我,以及任何的基督徒指控为“反犹主义”,实际上就是在攻击基督徒。
为了避免错误的污名,我绝不会妥协我的信仰。
因此,我对反犹主义法案投了反对票。
MAGA共和党众议员Matt Gaetz也公开反对法案:
“今晚,我将对所谓的《反犹主义意识法案》投反对票。
反犹主义是错误的,但这项立法没有考虑宪法、常识,甚至对词语含义的常识理解。根据这项法案的条款,福音本身将符合反犹主义的定义!
该法案规定反犹主义的定义包括IHRA确定的“反犹主义的当代例子”。其中一个例子包括:“......指控犹太人杀害耶稣......”
圣经是很清楚的。这并不存在什么神话或争议。因此,我将不支持这项法案。”
在保守主义者群体中拥有巨大影响力的网红政论员Ben Shapiro表示,他也反对《反犹太主义意识法案》,认为这一法案“不当地扩大了民权法”,而民权法“本已违宪”;他认为IHRA定义中包括的一些例子,包括围绕耶稣之死的措辞,“至少是含糊不清的,几乎肯定会侵犯言论自由的问题。”“这些定义过于宽泛,我认为不应该以这种方式适用于美国法律。”Ben Shapiro是正统犹太人,他本来就是右翼网红,出来发表意见,影响力自然很大。
此外,MAGA/右翼精神领袖Tucker Carlson、Charlie Kirk 都站在基督教的立场,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们既反映了MAGA群体的想法,又在引导MAGA群体的想法。
共和党今天的主心骨是MAGA,重要的MAGA政客站在基督教/右翼的角度反对法案,这恐怕是推出法案的共和党政客没有意料到的。
这里面透露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与精英/建制派共和党不同,MAGA的核心基本盘是中低收入白人(其中包括信仰基督教的白人)。这些白人对犹太人毫无兴趣,甚至在骨子里是反犹的。《反犹主义意识法案》推得太猛了,引发了反弹。
结果,包括Rand Paul、Ron Johnson、Mike Lee在内的数位共和党参议员都对法案表达了反对声音。因此共和党内部也出现了分歧。
3)左右两党政客都认为《反犹主义意识法案》会限制言论自由。
在言论自由问题上,美国一直都比欧洲开放。而在涉及犹太人和纳粹问题,美国就相当开放了:在欧洲很多国家,反犹是被禁止的,纳粹标识是绝不能展示的。但在美国,仍然可以表达相关观点,可以展示相关标识:发声者只会面临舆论上和道义上的“软约束”,但不会面临法律上的“硬约束”。这既和美国重自由的传统有关,也与美国没有在本土经历犹太人大屠杀相关。总而言之,极右翼及带有反犹属性的言论在美国仍然是可以存在的,并以宪法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作为保护。
——民主党左翼政客对IRHA“反犹主义”禁言批评以色列政府不满;
——共和党右翼政客对IRHA“反犹主义”禁言基督教批评犹太人不满。
最后,左派、右派的政客们不约而同,都落位到最安全的“捍卫言论自由”问题上。
——共和党参议员Ron Paul:“参议院的适当回应是:谴责10月7日的凶残暴行,并谴责美国各地校园上呼喊支持哈马斯所犯暴行的声音。但不适当的做法是:参议院在反应激烈的情况下,匆忙对美国的言论自由进行新的限制。
——民主党参议员Brian Schatz表示,担心“设立法定思想犯罪,即使那些令我个人感到反感的思想。”
——民主党参议员Peter Welch表示希望确保言论自由:“我们都对日益增长的反犹太主义感到担忧,到我们要谈论宪法第一修正案,我们要一直非常认真对待它。”“
6.《反犹主义意识法案》未来还会推进么?
法案现在的情况是:两边不讨好。民主党左翼不喜欢,共和党右翼也不喜欢,理由不同,但最终都落位到言论自由上。
一开始是共和党众议院把皮球提到了民主党参议院,民主党有些难受,但很快可以看到,共和党内部出现了分歧——其实最核心的原因,就是共和党右翼/MAGA群体从来就不是犹太人的粉丝。他们是隐藏极深的反犹主义者,在白人至上主义/纳粹主义 和 犹太人之间,他们会选择前者。他们之所以支持犹太人,只不过认为与穆斯林相比,犹太人还是离西方世界近一点。MAGA的“白屌丝”们对围在Trump身边的犹太人律师、政客、幕僚、女婿,始终是不舒服的,他们只是忍着而已。
现在既然共和党内部也出现了分歧,而且矛盾来自MAGA,那民主党就舒坦多了:何必还要在选举年推这么一个得罪民主党基本盘的法案,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呢?民主党的压力已经大大减小。
综合来看,《反犹主义意识法案》或相关的法案已经丧失了动能,推动难度很大。
所有这些法案,都不能只看表面,背后都是美国两党政治的算计和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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