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寓住户遇到过,但物业这样做合法吗?
巴黎6月8日(鲁佳)在巴黎大区伊夫林省(Yvelines,78省)凡尔赛(Versailles),一幢共管公寓楼的住户从物业管理委员会那里收到了一张通知,令他们咬牙切齿。但其实,这样的情况,很多共有权公寓的住户遇到过。
据《费加罗报》报道,玛蒂尔德(Mathilde)觉得难以置信。5月29日,这名年轻人收到物业管理委员会发来的信息,称“在多次发生泄漏后”,暖气设备维修人员将于6月10日进行干预,更换加热器接头。这是正常的,但问题是,如果当天业主和租客不在家,无法将他们的家门钥匙交给大楼门卫,因为没有门卫。这给玛蒂尔达带来了麻烦。她担心道,“6月10日我不在家,我男朋友也不在家。”
更让她感到不安的是,物业管理委员会在通知中称,“如果不在家,将进行额外和单独的干预,每套公寓的费用为300欧元(含税),由相关业主承担。”玛蒂尔德质疑,“物业管理委员会有权这样做吗?”
共有权律师让-菲利普·马里亚尼(Jean-Philippe Mariani)解释说,根据1965年7月10日法律第10条和第10-1条,这种类型的干预成本必须按情况分摊,而不是分摊给每个共有权人。物业管理委员会承担风险,这是物业管理委员会对共管公寓施加的压力,迫使共有权业主在场或允许维修人员进入公寓。如果诉诸法庭,这将取决于“法官的判断”。
根据1989年7月6日法令第7条,在进行供暖系统或能源改造等干预时,让维修人员进入必要场所的义务是合法的,业主或租客必须让维修人员能够进入必不可少的场所包括他们的公寓。但让-菲利普·马里亚尼指出,这种法律义务和干预的紧迫性不允许物业管理委员会强加自己的条件,“如果业主或租客证明他真的不能在家,有权对物业管理委员会设定的日期提出质疑,这是一个协商的问题。”
而且,由业主代表组成的委员会也应负起责任,委员会必须考虑到,如果业主或租客当天不在,也不能将钥匙交托给亲戚、朋友或大楼门卫,谁来负责这件事?按照让-菲利普·马里亚尼的说法,这可以由业主代表委员会负责,但该委员会可以拒绝。玛蒂尔德表示,“我不太相信委员会。”事实上,很多业主或租客都不会愿意将家门钥匙交给不熟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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