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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亲爱的 | 戏局

我最亲爱的 | 戏局

11月前


戏局onStage」是人间工作室推出的类型小说写作平台。我们会在这里,定期给大家带来一个或长或短的人生故事。

今天和大家分享的,是来自方悄悄的《我最亲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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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出生的地方原本什么都没有,是父辈们无中生有地建起了家园。

谁能想到,时代的变迁如此之快,孩子们纷纷离开了那里,去别处建立自己的家。

但是,关于那个三线工厂的记忆却不会消散,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却有着丰沛的爱,是那些爱,让这个故事里的孩子们始终不会孤独。

请看戏局新篇《我最亲爱的》。

一封未寄的信

春天绽放了花

清晨醒来时候

是否你偶尔想起

那首未完的歌

认真地对我说

究竟什么不同

属于我们的80年代

——雷光夏《我的80年代》

即使没有看《请回答1988》,可能我有一天也会写这些的。主要是因为不写就会忘记了。我已经十几年没有回到过我度过整个童年和少年时期的院子,但是在感觉里,是更长的时间,像是一生那么确切的长,我感觉自己应该再也不会回去了。那个地方应该已经不存在了。我们出生的地方原本什么都没有,父辈们无中生有地建起了厂房、学校和居民区,过起了欣欣向荣的日子,他们一定没有想到,在他们的生命还没有结束的时候,那个地方就会被废弃。然而,我还是会时时梦到那里。我在梦里如果回家,就是回到那里。时间流逝,那个被丘陵环绕的军工厂,那些本应褪色的平房和楼房却没有任何改变,好像被一个罩子封住了,轻柔的风在内部流动,一切都栩栩如生。栩栩如生,那些实则充满了困苦和烦恼的单纯的岁月,那些伙伴们的吵闹,那些无所事事的晴天和雨天。把耳朵贴在罩子上,如果努力倾听,还能听见那些渐渐远去的笑声。

今天下班回家的路上,又看到了那个“点赞11K加的知乎回答”:穷人和富人能在一起吗?真是一个很讨厌的回答,看似机灵骨子里充满了势利。站在地铁不断向下的自动扶梯上,我忽然感觉到自己在用过去的眼光打量着现在,打量着这个万万想不到的世界。我应该如此生活吗?我生活的世界曾经很狭窄,在那个狭窄的世界里,“月收入5K和月收入50W的区别”,怎么可能,甚至在人们的梦里,都不会出现如此疯狂的事情。那时候我们……怎么说呢,倒不是说更加高尚,更大的可能是想象力有限。那样有限的生活在我的身上留下了烙印吗?我没法回答这样的问题,但我想把它们写下来。

如果你问我,这是真事还是小说?我可以肯定地回答:是小说。我的特长是回忆,但回忆是会说谎的。比方说,即使住在一个院子里,也有见面就要互相翻白眼的人,院子背后三、四分钟路程的空地上,后来修起了两座粉红色的楼房,里面住着厂领导和中层干部。不过我不打算说这些。不是原本有那么美好,而是我们希望它美好。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这种强烈的希望构成了我们的回忆。好了,不应该继续絮叨,应该说回那个院子,在我的小说里,那里很大,很平,住着六户人家,每人家里都有小孩。小孩有我、曾宇、陈凯、邓莎、沈家的龙凤胎姐弟(和每一年夏季盛放的玫瑰花),还有大伯伯、大哥哥家,以及他们的葡萄架。院子的背后是菜园,也开着四季的花朵,清晨映着朝霞的小百合花、喇叭花显得柔嫩而光彩照人。夏天,淡紫色的豌豆花就像蝴蝶一样点缀在绿叶之间。

即使在回忆中,也能闻见那时的花香。

据说我们一家其实还住过别的地方,就是靠近这个院子的、地势更低也更小的另一个院子,但我不记得小时候搬过家,就好像我从一出生起就住在这里似的。小学三年级的地理课,老师告诉我们,我们所处的地方是“丘陵地带”,现在回忆起来,的确,每一个住宅区都是上上下下,有各种坡道和台阶,有的平一些有的陡一些……但我一直都有自己住在一个很平的地方的错觉。就好像我们这个平展的院子构成了整个世界。

我和我的父母,住在院子里最靠外的一间。厂子刚建立的时候,我的父母最先都是在检验科工作,后来爸爸调到子弟学校短暂当过体育老师,又因为会武术调到了保卫部门。为什么我爸爸会武术?因为他是湖南省体校武术队的。他十二岁考进湖南省戏剧学校,练的是武生,结果变声期嗓子坏掉了,就转进了体校。这是我知道的我爸爸的全部青年生活。他既不与我谈论,好像也不跟任何人谈论。因为在农村的爷爷奶奶早已去世,姑姑在部队,叔叔漂泊在全国各地找生活(后来在云南卖玉发了财),所以也没有任何人会在我面前谈起这些。院子里的小孩们好像都这样,不太在意自己的父母原来是干什么的,来自哪里。因为从我们出生开始,他们的身份很固定,没有什么值得好奇的地方,他们是三车间的冲床师傅,二车间的热处理工人,是小卖部的朱阿姨,武装部的曾部长。至于未来,我们好像从没有想过。孩子们都是生活在现在的。

因为年龄接近,我、邓莎、曾宇、陈凯很自然地玩到一起,因为住得近,所以不管性格如何,我们天生就是好朋友。我,从出生的时候开始,就是一个严肃的孩子,在幼儿园里上课时能一直把手背在身后。陈凯的妈妈是子弟小学的语文老师,因此他们家有很多的图书,还订了《故事大王》和《小蜜蜂》(后来转成《童话大王》《儿童文学》《少年文艺》)。我很喜欢去陈凯家看书,也没有人特意教,我跟着陈凯的妈妈刘老师一起学,在学龄前就认识了很多字。陈凯是一个被寄予了厚望的孩子,据说开始讲话特别早,因此也被认为惊人的早慧。他跟我同岁,但妈妈想办法让他早一年入了学,因此跟隔壁大一岁的曾宇同级。但是谁也没想到,他的天才越发展,越只表现在说话上,他的人生巅峰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拿了全市小学生演讲比赛的亚军。除此之外,他是我见过语速最快的人,曾宇跟我偷偷地给他测过一次,当他聊起自己感兴趣的话题(他的兴趣十分广泛而多变),一分钟可以喷出两百个字,是我们正常人语速的两倍。

我家隔壁住的是邓莎一家。我们当时用的下水道,是房屋屋檐底下的明沟,有时还会长出青苔。但我们这个院子的沟特别干净,因为邓莎的爸爸、二车间开洗床的邓叔叔,他有严重的洁癖。他只要一下班,就会把水开到最大,拿一个竹扫把刷刷地扫水池。他还会用大桶装水,洗刷大家共用的大坪。幸亏那时候自来水不要钱,不然邓莎家每个月的生活费还能剩下多少就不好说了。但是,邓莎却没有继承父亲的洁癖,是一个大大咧咧的女生。小时候,她经常因为弄脏衣服被罚站,贴墙站着又不准靠墙,看上去可怜兮兮。但只要一解除罚站,她马上又转到另外一个院子里跟男生打弹子。你们打过那种弹子吗?在泥地上用弹子踩出一个个小坑,然后再用自己的弹子把别人的弹子打进去就算赢,邓莎能在泥地上换几个姿势瞄准,不厌其烦地对比着弹子进坑的角度。因为瞄准力不够,我在把我们家一盒跳棋输得七七八八并且被打了一顿以后,再也没参加过这种游戏。

曾宇的爸爸是武装部长。为什么我们一个厂,既要有派出所、又要有武装部,还要有保卫科,这事情我一直没弄明白。不过武装部长是要跟地方一起训练民兵的,曾宇因此有很多子弹壳,不仅有短短的手枪的子弹壳,还有那种很长的步枪的子弹壳,还有用子弹壳粘成的飞机模型,让男孩们羡慕,也缠着说想去跟着他爸爸打靶。然而,他自己并不喜欢这一类事情,他比陈凯大一岁,也高出半个头,却从来没有跟他打过架,是个很温柔的男孩子。事实上,不仅是陈凯,他对我们所有人,都有种近乎无原则的包容。那时候,我还以为那是因为他不够聪明的缘故。我是多么愚蠢啊!

另外的两家,因为孩子比我们年纪都大好几岁,所以跟我们多少有些隔阂。大哥哥、小哥哥的父母就叫大伯伯、小伯伯,尤其是小伯伯,她没有正式工作,我好像也从来不知道她的名字。但是她的两个儿子都十分帅气,尤其是大哥哥,运动跳舞都很有天赋,他还有一把吉他。我想那时候应该有很多女孩爱慕他,很多好看的姐姐会在他家出入。后来他去了一家重工企业,因为陪老板打篮球而大受重用,很快他们一家人都去了长沙。我的童年与他们交集不多。

另一家的龙凤胎则是以美貌著称的一对姐弟,奇怪的是,尽管都生得很好,他们却一点都不像。这对姐弟的命运也出乎意料,弟弟后来成为了我们整个工厂子弟中最有钱的人,不过,这些事都是很远以后才会发生的,当时的我们又怎么能知晓呢。

总体来说,以上的人物就是我人生的早期布景。

这样琐碎的事情到底值不值得写下来,我也不知道,不管怎么说,就从自己最深刻的记忆,也就是一日三餐说起好了。

在厂里,人们相遇打招呼,一般都问“吃饭了吗”,如果对方没有吃而自己正在吃,就一定要热情地留下在家吃一碗。

“自私自利讨人嫌呀。”

这句话可能是从某一首儿歌里扒下来的,在我们家却很奇怪地成为了一句家训。那时候如果做了什么好吃的、稀奇的东西,一定不能自己捂在家里吃,一定要跟人分享的。

记忆中,虽然是在那个贫瘠的年代,但我们分享过的东西可真不少。某年春天不知道家里谁送来的一桶枇杷;妈妈去外地出差带回来的大颗杨梅;有一年爸爸被借调去看附近市镇的果园,人家为了表示感谢送来的小山一样的桔子。

一大桶枇杷,送来送去自己就剩一小篮了,一筐杨梅送出去自己也就剩下不到三分之一,碰到自己喜欢吃又不能吃尽兴的东西,送出去时总会有些舍不得,有些遗憾。

但是,我也记得那些因为分享而得到的东西。

比方说最先有了冰箱的曾宇家每次做冰棒都会用小碗分出来三枝送到我家;小伯伯家的葡萄院,每年夏天摘下的葡萄;龙凤胎家的菜园里有一年丰收的西红柿;甚至谁家菜园里的南瓜成熟了一个,也会切下一角送过来。

这种分享是一种工厂特有的文化吗?似乎不懂得、不愿意分享的人,在这里是很难生存的。妈妈结婚前曾经去广西出差,在那个白糖有配额的年代,人人都托她买些白糖(广西的白糖很多,可以随便买),她也一一应允,结果最后扛着一百斤白糖回了厂。龙凤胎的妈妈谭阿姨早前每次回上海,回来的时候总要带上几百颗有机玻璃扣。天津的阿姨则带回来布鞋。总之,能出去一趟的人,他们要出去的消息总是很早就传开,似乎世界上的每个地方都有这里的人们需要的东西。四年级的时候,妈妈的一个好朋友张阿姨第一次回四川老家,给我们捎来一包花椒粉。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吃花椒粉,我觉得这滋味奇妙极了。

花椒粉有一大包,但很快就吃完了。那一年我们家做了很多酸萝卜,从坛子里夹出来,切成片,洒上花椒粉、辣椒粉和白糖,一拌就是一大碗。院子里的孩子们都非常喜欢这种零食,吃得嘴巴肿了都停不下来。在那包花椒粉吃完之后,陈凯还总带着一本故事杂志来我们家转悠,问我“你们家那个酸萝卜还有吗?”。我也盼着张阿姨再回四川,再带些花椒粉回来,但却没想到,直到我们这些孩子陆续离开工厂,她也没有再回去,她那次回去本来就是给母亲奔丧,她在这边早已结婚生子,母亲去世以后,她终于扎根于此,与故乡的联系从此断绝。

那时候的我们对于父辈的命运理解多少呢?毫无理解,可以这么说。工厂里有来自天津、北京、上海这样遥远地方的人,但是,他们远离故土的忧伤,似乎变成了对新奇食物的期待,到达了我们孩子的身上。回北方老家的阿姨会捎回来玉米面,做成窝头来送给我们。因为外婆曾是面点师,所以我妈妈似乎很有做吃的天分,是南方人却擅长包饺子,会擀面条,切面片,总遗憾自己没有学会做拉面和刀削面。她做菜也不限于湖南口味的煎炒,会做糖醋排骨、醋溜鱼、白切鸡,会做深受孩子们喜欢的拔丝香蕉、拔丝苹果,甚至还会自己制作米豆腐,早饭有时候会自己磨豆浆。自我有清晰的记忆起,妈妈已经具备了这些技能,但她是从哪些人那里学会了这样芜杂的菜式呢?她老了以后会跟我回忆,刚进厂的时候,食堂里的菜永久只有一道鱼鳞冬瓜,她和好朋友馋得受不了,去农民的地里偷一小把蚕豆回来烤着吃。但在我记忆中没有过这样的匮乏,匮乏反而是在很久以后才发生的,是丰盛的年代反衬出的我们的匮乏……但那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简陋的中饭,有黄豆豉炒肉,或者早晨买多的油条切成段,放葱,做成油条汤,因为父母要赶回去上班;可是,晚饭总是有菜有肉,端午节的粽子要包好几次,每次十斤糯米,饺子也是一包两百多个,一小碗一小碗给邻居分送过去,妈妈单位里的同事也来吃。“我们家的钱可能都是吃掉了。”很多年以后妈妈也这么叹气过,但是那个口气里没有埋怨也没有苦楚。那可能是一个真正的我们能从吃饭中获得快乐的年代。也可能大人拼尽全力,至少在饭桌上,将生活的艰辛挡在了孩子们的视线之外。要做一个慷慨的人,一个快活的人,我在吃和跟吃有关的事情里,无意识地完成了自己的童年教育。孩子们也喜欢在我家吃饭,陈凯和曾宇总是在饭点到我们家来下跳棋,爸爸妈妈在院子里喊吃饭,可我们家有糖醋排骨,“等我们下完这一盘!”,然后我爸爸就走出去,对他们的父母说,今天有好菜,就让孩子在我们家吃饭吧。

我也会被留在别人家里吃饭的。比方说,如果去邓莎家写作业,去曾宇家下军棋,或者去小伯伯家帮她用葡萄叶喂兔子。别人家的饭虽然没有我家的好吃,但是新鲜,我也吃得很开心。小孩子意识不到每家的饭桌体现出来的背后差异,有些事情是长大了以后,我才忽然一下,像被人打了头一样看明白的。

我们家是双职工。爸爸妈妈都是直接从学校的毕业生招进工厂的,一开始就是正式的职工,而且轮流在化验、检验、仪表这样的科室工作,待遇不错,又相对轻松,有钱也有余力做好饭。在我们院子里,双职工还有陈凯家和龙凤胎家。其他的人,家里总有一个是“附属厂”的,那是相当于大厂里的服务部门,有几个门市做蛋糕、早餐、小卖部、商店。附属厂的职工多数是因为家属而被照顾安插进来的,工资比正式职工要低,也不参加大厂的福利分配。也就是说,逢年过节的时候,我爸爸妈妈都会领到一份鱼、肉、苹果和花生瓜子,很多人家里只有一份,而如果家里有两个孩子,或者老家还有父母要支援,生计就不得不说有些拮据了。

可是,即使有的丰富有的拮据,因为这样几乎没有界限的分享,那其中的差距多多少少被抹平。在几乎没有界限和差异的一个院子里,每个人既能收获也能给予,在这样的地方,我度过了我的童年。

遗憾的是,我从来没有继承过我妈妈的做饭技能。继承——不,应该说延续了这个技能的人,是邓莎。

我们上四年级的时候,邓莎的妈妈忽然长时间回了一趟老家。那段时间工厂正在“大战四季度”,邓莎的爸爸经常要加班,因此干脆拿了一点伙食费,让邓莎在我们家吃饭。

毕竟有别人家的孩子在,妈妈做饭也会更加用心一些,有时候还会早起来做油饼,邓莎说那可能是她这辈子吃饭最多的一段时间,简直每天想到要吃饭就开心疯了。

这种开心在她妈妈回来时戛然而止。这倒不是说,她因为不能继续在我家吃饭就会那么难过,而是……她妈妈回来的时候抱着一个小婴儿。

那是邓莎的小弟弟吗?我们很好奇,但那时候绝对不允许我们这么说。那只是个亲戚的小孩。直到好几年以后,我们都上初中了,忽然有一天听说邓莎有先天性心脏病。邓莎也神神秘秘地不肯跟我们讲。这件事直到听见大人议论,我们——这里指的是我、陈凯、曾宇——才恍然大悟,原来邓莎没有心脏病,但要给她做一个假的病历,这都是为了给弟弟上户口,也为了爸爸妈妈不会因为超生被开除。

弟弟上了户口,邓莎也去了中学寄宿,离开了家。

在那里不会有人知道她心脏病、甚至不知道她有个弟弟。没有人再因为她弄脏了衣服而让她站上一个钟头。只有一张薄薄的证明在她的档案里,只要我们假装,它就好像不存在。没有人知道邓莎本人是怎么看待那份证明的,没准她真的把自己当成一个有心脏病的人了。她成绩一直不是很好,但她毫不在乎,被老师骂过以后立刻去足球场当啦啦队长。她长得很漂亮,不是那种端正的漂亮,也就是说,不是像,比方说年轻时的张柏芝那种无可挑剔的漂亮,也不是邻居龙凤胎姐姐那种菩萨一样的漂亮,而是一种紧张兮兮的漂亮,高、瘦,唱起歌来总是跑调但最爱唱,笑起来很大声,但也会突然就陷入沉寂。后来有一段时间,我和邓莎曾经生活在一起。她心情好的时候就做一桌子菜,全世界各地的菜她都会做,一边做一边数落我:“阿姨的手艺到你这可就失传了。你不觉得羞愧吗?”她不知道我一直都很羡慕她,倒不是因为她会做菜,而是因为……小时候一起跳皮筋,她总是一边大笑着,一边叫人把皮筋举到比头顶还要高出一匝,她爬杆能跟男生一样爬到最高,在爬杆的顶端也洒下一串大笑。记得有一次,我就那样仰望着高处的她,不知为什么居然哭了起来,那时我年纪还小,为自己这样感情用事而羞愧,我是在很多年以后才明白,她带给人的这种奇异的、让人泫然欲泣的感动究竟来自何处。那种要把五脏六腑都笑出来的劲头,那种挽起衣袖豁出去了的架势,那种仿佛没有明天的毫无头脑的乐观,那种乐观本身就是生命巨大的缺口,不,那就是呐喊着的生命本身。

(又及:说到吃,我们家有一个关于吃的传奇,有一年夏天,一个跟我爸爸关系要好的农民给我们送来了很多蛇。用麻袋装着,鼓鼓囊囊的,我们喊大伯伯过来给剥掉了蛇皮,蛇胆给他拿去泡酒,蛇肉就一锅接一锅地炖,那时候没有冰箱。因为传说蛇肉是不能过夜的,会招蜈蚣,所以不仅院子里的人,就连住在坡上的人都拿着碗到我们家来分蛇肉了。自然,我也吃得不少,我从小就什么都敢吃。)

我好像是在小学三年级的那年忽然对下跳棋感到厌倦的。

那之后,不管陈凯和曾宇怎么邀请我参加,我都一概拒绝了。

在那之前,我们可以坐在一起下一中午的跳棋(逃避睡午觉),为了谁下第一步争执不休。但是我发现,跳棋无非就是那么回事。不管第一步下哪颗棋子,或者对手怎么应对,中间可能出现的局面也就那么些种,每一种都似曾相识——不,是确切地曾经见过。这样一来就兴味索然了。

与此同时,我的学习成绩开始突飞猛进,不仅连续两个学期拿了十几家厂矿联校统考的第一,去市里参加语数竞赛也拿下了第三。从此以后我就生活在优等生的名头下,但是,我也从来不是人们眼中的聪明的小孩。不知道为什么,我从小都会听到人家议论我:她就是特别努力!我的孩子如果努力不会比她差!不管听到多少次,这样的话总还是令我愤愤不平。

而且,如果我是个真正的天才,也会减少很多烦恼,因为世人对真正的天才也是服气的。总不可能成天逼自己的小孩成为天才吧。但是,对我这样的人,大人从来都对自己的孩子说:你要像她一样努力才行。你看人家每天放学以后就是学习!你看人家每天早晨起来读书!问题是,在学校里,老师们也把我当成是勤奋认真的典范。我想他们也不是故意的,但是我也能感觉到,他们更喜欢的不是我这样的学生,而是那些不怎么努力学习、成绩起伏很大,也就是“一努力成绩就上来了”的男生。是我太敏感?要求得太多?是否除了亲人,那种无条件的喜爱本来就是种奢望?后来,我就好像一辈子都要跟“她不算聪明只是很努力”这种评价较劲。就像恋爱的时候也要跟“她虽然不是很漂亮但是性格很好”这种评价较劲一样。人的性格和环境是互相塑造的,我性格中别别扭扭、难以讨好的成分,恐怕就是那时候形成的。要么不爱我,要么就百分之百的爱,要用我想要的那种方式爱,不然我就决不接受,这种像流行歌词一样愚蠢又固执的观念,大概就是在那时候种在了我的脑子里。

不过,小时候曾经有一个人真心真意地认为我是个天才。虽然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马上给了他的这一信念狠狠一击。

这个人是陈凯。

之前讲过,陈凯从小是被他妈妈当作超常儿童培养的,幼儿园不上,跟着妈妈去学校旁听,读书识字也比我们早。他最大的爱好不就是说话吗?喜欢在他家翻图书的我就变成了听话机。陈凯在识字超过两百以后培养出了一个爱好:强行把图书上的故事讲给我听,听完以后问我:听懂了吗?

“懂了。”

“真的懂了?我再给你讲一遍吧!”

这时候,我出于无奈,只能把他刚才讲过的故事整个重复一遍。重复了几次,陈凯发现了我的技能:虽然我一个字都不认识,但是能把一个故事几乎一字不差地讲出来。

“妈妈,小彦是个天才!”他这样拖着我去跟他妈妈报功,为自己发现了一个天才而自豪。

当时也流行鼓励教育,让天才有更多机会自由发展。陈凯拖着我去他们班的班会,让天才少女我在讲台上给大家讲故事。

“那我讲一个白雪公主的故事。”

那个故事没有讲完我就从讲台上下去了。因为,我说话的声音太小了。“只看见她嘴巴在动,根本听不见在说什么!”“这算是什么故事呀!”“听不见!听不见!”“还以为她真的会讲故事呢!”

回到家以后我就哭了。为了安慰我,曾宇给了我一盒小小的夹心糖。那种糖在当时十分新奇,硬糖的中心是鲜红色的软夹心,多数时候是圆形,但如果是心形我们就会若获至宝。可是,我吃夹心糖吃得太快了。我总是急于吃到里面的夹心,便将外面的硬糖咬破,不管多少次下定决心,我都没能尝到硬糖慢慢融化,整颗夹心完整地躺在舌尖的感觉。为什么做不到呢?是一个心急的孩子,总是想要奔跑,受不了顺其自然,是这样吗?还是说,所有的孩子都是这样?我飞快地背熟了墙上挂着的拼音表,不知不觉已经可以阅读所有的书,四年级的时候就学了六年级的数学,在整个院子的小孩子里第一个学英语。五年级开学之前,如果不是生了场大病,我已经准备跳级。如果当时跳级的话,就会跟陈凯和曾宇当上同学了,而邓莎就会低我一年级,这样的话,我们四人的命运会不会有所改变?曾宇和陈凯会不会因为我跟他们成了直接的竞争对手,而真的把我当作“别人家的孩子”,而对我疏远起来?这样一来,邓莎和我之间呢?我和……那个人之间呢?所有后来的事情,还会不会像后来那样地发生?只是小时候不明白,也绝不会甘心承认,奔跑这件事是有极限的,而且那个极限其实早就已经决定。比方说,不管我后来学会了多少故事,也不能在众人面前大声地讲出来,谁让我当众“带着感情”朗诵,简直就像要逼我脱光衣服一样难堪……我的故事真的有人要听吗?那些感情如果讲出来,要么是被人嘲笑,要么就会淹没在嘈杂的人声里……虽然陈凯一直不甘心,当他在演讲这件事情上大出风头以后,又努力地想发掘我这方面的才能,但是这件事情很快也就偃旗息鼓了。而曾宇很快就发现,我在写作文这件事上更有潜力。这个发现给他带来了一个新的灵感:他开始抄袭我的暑假日记。

“老师发现了怎么办?”

“怎么会发现!我们住一起,看的书也一样的。她日记不就天天写读后感吗?”

这倒是事实。

话说回来,我们四个的确有一起写作业的传统。尤其是暑假作业,爸妈都去上班了,四个人就把作业带到一起,看看有没有能合并完成的地方,然后分工合作。

经常是我把数学作业写好,给邓莎抄一遍。而邓莎就帮我抄写成语。一个成语抄三遍,她买了特别细的自动铅笔,三根绑在一起,飞快地写。

“这种不会被发现吗?”

“怎么会发现,老师又不会检查你的作业!”

“我要是你我就一点作业都不写。”曾宇说。

一般,在这种分工合作的紧张氛围下,暑假作业在三、四天里就可以完成大部分。剩下来比较头疼的部分是日记。六十天的日记怎么也不好提前编完。不过,是我发现了一种可以批量制造日记的方式:写读后感。

把一本书的内容提要抄下来,然后写几句“这本书让我学到了什么”即可。

所以我们就趴在陈凯家的书柜上,筛选着可以用作素材的图书或者文章。当然全都是读后感也不行,必要的时候还是要进行创作,适当插入“我今天去爬山了”“我今天去游泳了”“今天帮爸妈做了家务”这样的内容。

邓莎不能抄我的日记,因为老师非常喜欢检查她的作业,而且她跟我一个班;陈凯也不能抄,因为他妈妈会亲自检查;能把我的日记本一把扯过去的人就只有曾宇了。

他的确一次也没被老师发现过。

就算发现又能怎么样呢?他的日记严格来说也不算做假。在我写到爬山的那天,的确是跟他一起爬的山;去游泳的时候,也是跟他一起游的泳。我们写作业在一起,玩在一起,吃饭也经常在一起,而那基本就是我们当时全部的生活。尽管在学校里、在同学中多少被孤立过,我却没有太多孤单的感觉。当曾宇不再抄我的日记的时候,就是我们——我们四个人分离的时候。那时候,孤单的感觉第一次向我袭来,而我就像一个老手一样,沉默地迎向了它。孤单,我并不害怕,因为我隐隐地感到,只要我愿意,世界上总有一个地方我可以去,总有人我可以倾诉……是的,当时我这样觉得。

邓莎的爸爸最讨厌的孩子是曾宇。

前面说过他有洁癖。

那个年代我们没有自家的卫生间。周围可供使用的厕所有三个,但实际上有两个都相当简陋,设施比较完善也比较干净的是后院的那个,因为是新修的,冲水的系统比较好,也更干净。

当然我们会首选去上那个厕所。我和邓莎还好,从自己家的后门就可以过去。别的孩子会从院子外面的路绕过去。但是,那毕竟是很长的一段路!如果憋急了简直是走不完的。

这种时候曾宇的做法是从邓莎家穿过去。

邓莎每次都会给他开门。

这种做法好像形成了习惯,曾宇每天在邓莎家穿来穿去。他不会得膀胱炎吗?

对于一个刚刚踩过厕所地板的脚印经过他家,邓莎的爸爸是无法忍受的。邓莎说:“跟我讲过好多次不要开门,但是我每次都忘了,嘻嘻。”

“曾宇你是不是故意的?”

“我干吗故意这样!我有那么无聊吗?是真的憋不住了。”

“说真的你挺讨厌的!你上完厕所能喷点香水吗?我们家都被你熏臭了。”

“你们太敏感了。”

大人们开始讨论什么时候分到楼房的事,我们也期待着。如果住楼房就会有独立的卫生间了。按照打分的话,我们家、龙凤胎家和陈凯家是最有希望最早搬进楼房的。但最后却并非如此。

每个人小时候都挨过难以忘怀的打。

邓莎挨打是很多的,衣服弄脏了,顺手就是一巴掌,“打得我都没什么感觉了”。但是,自从家里有了小弟弟,她倒是再也没挨过打了。父母好像因为多要了一个孩子而对她有种愧疚,对她反而比独生的时候温柔了起来,这种愧疚也传染给了弟弟,一个苹果劈开两半,邓莎吃那半大的。他们家后来为了补贴用度、也为了给小弟弟增加点营养,在后院养了一窝鸡。鸡会拉鸡屎,这种事对邓莎爸爸这样的洁癖应该是痛苦的,可他居然默默忍受了,原来人真的是会被生活改变的。

曾宇挨打是因为去打游戏机,打到晚上十点才回家。顺便说那次陈凯也被打了,虽然他辩解说“我没有打!只在旁边看!”,但他爸爸一句“看的比打的还入迷”,就给打了一顿。这顿打看起来挨得有点冤,但话说回来,他从来不肯自己出钱买游戏币,别人打游戏的时候他就在旁边不停叨叨,要不是曾宇脾气好,他早就被打死了。

体罚孩子虽然不好,但那时候真的没有不打孩子的父母。如果说打孩子也有好坏之分,那我觉得最坏的打,就是因为父母自己心情不好,过去不打的事这次却要被打,这样最糟糕,会让孩子无所适从。

虽然我挨打的次数可以说是院子里最少的,但我也有一次记忆犹新的被打的经历。

那次是外婆来我们家:“小彦这么聪明,要是个男孩子就好了,女孩子读这么多书没用。”

我嚷了起来:“不能重男轻女!”

我爸要我闭嘴。

那一天,我一直因为外婆重男轻女跟她闹别扭,尤其是因为爸妈没有纠正外婆的说法。不是要我闭嘴吗?所以我就闭着嘴,不说话也不吃饭。闭嘴呀,还怎么吃东西?水也不肯喝,妈妈拿着杯子往我嘴里灌,我也坚决吐了出来。

这种态度终于给我换来了一巴掌。

我张嘴哭了起来。饭还是不肯吃,我跑出了屋子,头枕在院墙上放声大哭。爸妈也很火大,在屋里喊让我认错,不认错就饿死算了!谁也别来劝!外婆追了出来,被妈妈扯回去,她大概也是有点难堪,也就没有坚持,最后,就我一个人在院子里哭到了声嘶力竭。

那次是怎么收场的呢?之所以记忆深刻也就是因为这个:我晕倒了。

先是蹲下,后来就坐在了地上,躺了下去。隔着窗户一直观察我的陈凯喊了起来:“不好了!小彦晕倒了!”父母赶紧出来了,给我灌糖开水,这次我乖乖张开嘴喝了。邻居们议论,这孩子的脾气真是……七嘴八舌,乱乱哄哄,吃完饭,困了,睡了,第二天,昨天发生的事就像没发生过一样。回想起来,那样的年纪里,伤心从来持续不过一个礼拜,那是因为在当时并没有真正的、绝对的伤心事。就算是哭到口干舌燥甚至晕倒,到头来顶多是有种模糊的忧伤,当时我真的决定大人不跟我认错我就宁愿饿死,为什么没能坚持到底呢?怎么能说女孩不如男孩呢?我从小接受的教育都告诉我这种观念是错的,为什么我要为对的事情认错,为什么大家都不在意我是不是对的,而只在意我的态度呢?为什么到最后没有人为这一切感到抱歉呢?

但有件事我也不知道当时有人看出来没有,我是假装晕倒的。倒也不是什么精心策划,大概是发现父母一副我一定会服软的架势,就不甘心地追求着更强的戏剧性效果——想让不在意自己难过的父母更伤心,这是孩子的拙劣伎俩,甚至说不清到底威胁还是示弱,这也许取决于对方爱我们的程度……不管怎么说,父母是爱我们的。可能不是所有的父母都爱孩子,但我们的父母是爱的,这是我们人生的幸运。不管生活后来变成什么样……不过,我也曾经怀疑过父母对孩子的爱,因为我觉得我们那个院里,有个父亲可能真的不爱自己的孩子。

就是龙凤胎的爸爸沈伯伯。他非常疼爱姐姐,视为掌上明珠,但是对弟弟,我妈现在想来也会气愤地说,“打得太凶了”。

他是开冲床的师傅,双手十分有力。打孩子不需要借助任何工具,也能打得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后来我在书上读到,有些倔强的孩子无论大人怎么打都一声不吭,但这样的孩子我从来没见过。龙凤胎弟弟——我该叫他哥哥,平时虽然总是一副不屑、高傲的样子,但只要一挨打,一定会哭叫得整个院子都能听见。那种痛是小孩子忍不了的。回想起来,在我、曾宇、陈凯、邓莎之间存在着一种同盟,只要任何一个人挨打被听见,其他人都会冲上去拉住大人,大人也不能在孩子面前继续失态,但是,当弟弟挨打的时候,能去劝的只有姐姐,所以后来,沈伯伯总是趁姐姐不在家的时候(有时是故意支走)的时候揍弟弟,这种偏心的程度,如果说儿子不是亲生的倒还好接受,但两人确定无疑、偏偏就是一胎生下来的姐弟。

姐姐叫沈光,弟弟叫沈耀。这对姐弟的确人如其名,长得熠熠生光。尽管都是生长在一个院子里,而且说实话我们其他的人也都长得不算丑,但是,他们的长相却好像为他们分出了一个阶层。沈光姐姐在我们上学的时候已经在初中部,过了几年,去了市里读卫校。她在卫校里曾做过一件轰动的大事,在这里先不提,因为我们说的是弟弟。

一开始讲过,虽然两个人是龙凤胎,而且长得都很好,但一点都不像。姐姐那样美丽的容貌,是大家都能接受、赞叹的,鹅蛋脸,浓密的眉毛和头发,流光溢彩的眼睛,睫毛像两把刷子,高挺的鼻梁,细细抿着的红润的嘴。她还在我们子弟学校的时候,每年的联校文艺汇演都是她担任报幕员,负责化妆的老师跟我们赞叹:从没见过皮肤这么好的女孩!粉擦上去,一点颜色都没有,她的皮肤比粉还要白……后来电视上放《大长今》的时候,我们一下就认出来,沈光姐姐长得不就像李英爱吗!可是,她却没有成为李英爱那样的明星,除了我们这少数的几个见证者,她的美没有惊动过谁,就是那样静静消逝了。

跟姐姐相比,弟弟的外貌则不是那么讨喜的。那时候不流行这种说法,但弟弟的外貌的确带有一种不端正的气质,一点女性化的危险气息。后来沈伯伯也反省过,说自己对儿子打得太凶,那是因为总觉得这个孩子很容易学坏。不知道是因为大人对他有了这种预测,还是打得太凶造成的逆反,还是他本来就命该如此,他的的确确是一个问题少年,初中的时候就偷偷抽烟,后来还做下了件大事:偷走了学校实验室的一瓶氰化钾。

案子很快就破了,他自然又被打得死去活来。我爸爸说,其实他当时只是想去玩老师在课堂上用过的一个电子打火的酒精灯,看见一个箱子上了两把锁,以为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才闯下了大祸。他被学校记了大过,父母四处奔走,求学校给撤销处分,想要让他去当兵,在军队里受受磨练。好不容易这件事办得有些眉目,这时候,沈耀离家出走了。

沈耀是被爸爸打跑的啊。大家都这么议论。可是他爸爸却好像因为他的逃跑一下老了二十岁。他本来是从天津调来的技术骨干,很快就要当上车间主任的,可这件事之后……全完了。现在回想起来,儿子出走对他的打击才是决定性的,后来他被冲床轧掉了半只手,反而好像无关大局。很多年以后,沈耀发了财,像一个明星一样风光地回到家,但一切都晚了。在沈伯伯去世以前,他们一家都没再搬出过那个院子。

孩子和大人会因为挨打而变成仇人,可仇人却依然是亲人,这才是整件事情里最糟糕的部分。

这是我们少年时期发生的重大事件。

跟我们没有什么关系,但是让我们感到了悲伤。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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