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反腐,将在2024年延续
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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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医疗反腐不是“一阵风”。
来源 | 健闻咨询
2023年,一场医疗反腐风暴席卷全行业。
医院、医保、卫健多名负责人落马;多地设置廉洁账户要求上缴违规所得;学术会议延期;医院药事会暂停;医药代表的客户拒绝会面……
行业曾认为,本次医疗反腐是场阶段性的“雷阵雨”,然而当2024年到来,情况似乎并非如此。
开年第一周,两名省医保局原局长被陆续通报 “严重违纪违规”。1月12日,《焦点访谈》播出四川广安邻水县第二人民医院的“全链条”腐败案件。
种种迹象均指向了一个答案——医疗领域的反腐行动将是一场持久战。
一名关注医疗反腐领域的卫生政策研究者强调,“反腐”从来都不是“运动式”的,而是一项长期工作。
实际上,对本轮医疗反腐持续时间长短的关注和讨论,背后是更现实的问题——怎样不让本轮反腐像“一阵风”,实现医疗反腐的长效化,即“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一个共识是,目前行业内关于廉洁从业和防止腐败的机制,仍然相对粗糙,也不够健全。参考国外经验,建立和细化从业者行为规范,或许是当下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将在2024年延续
2024年伊始,两名省级医保局原一把手陆续落马。
1月2日,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贵州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宋宇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月7日,据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蔡仁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这两则消息无异于一记轰鸣的警钟。
在2023年末,一些行业人士认为,随着2024年到来,暴风骤雨般的医疗反腐行动或将告一段落。但从上述两则消息来看,恐怕并非如此,而且不少反腐行动继续推进的信号更是在元旦后集中释放。
2024年1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文章《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下称《攻坚战持久战》)。
《攻坚战持久战》在“突出重点领域”中表示,加大对国企、金融、医疗、粮食购销、乡村振兴、烟草、体育和统计造假等领域案件查处的力度,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
2024年1月8日,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医药和基建工程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清理风险隐患。
此外,在2023年12月1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二),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健闻咨询》注意到,此次刑法修正案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行贿相关的犯罪规定,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增加了对行贿罪从重处罚的7种情形,在食品药品、社会保障、医疗等领域,行贿被列入加重处罚的情形之一。
实际上,对于一些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与企业来说,在行业反腐机制尚未完善的当下,对反腐行动的时间预期,就是对行业净化的预期。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告诉《健闻咨询》,从高层表态来看,“反腐”其实并不存在所谓的“阶段性”或“运动式”,而是一项长期的持久战、攻坚战。
一名行业人士则认为,此次声势浩大、前所未有的医疗反腐行动,意味着此前医疗领域的反腐效果可能并不使人满意,有些医疗领域的沉疴可能已经积累到不得不面对的地步了。
“反腐的社会成本很高,不能为了反腐而反腐。”一位卫生法领域学者表示,反腐需要解决的是机制问题,形成科学的绩效分配,让原本医务人员的灰色收入变成阳光收入,能够充分体现医生职业的自豪感。
而除了正向的机制建立,也需要建立与之对应的约束制度。王岳表示,要构建医疗反腐的长效机制,需要多管齐下,既要优化现有法律法规,又要利用好制度创新,比如可以参考国外经验,在医药卫生领域设立奖励举报者的“吹哨人”制度,通过给予举报者一定的正反馈,以期实现有效的内部监督。
医疗反腐的轮回
对于医药代表而言,过去的一年就像一个轮回。
“去年二、三月份,就要求医院自查,等社会面广泛关注的时候,已经到了夏天。”一名跨国药企的医药代表张弛(化名)告诉《健闻咨询》。如今,他再次听到消息,有关部门发文到医院,要求医院自查,不知道几个月之后会不会再度演变成一场风波。
他们的工作恢复正常已有一段时间。“从去年10月开始,大家就慢慢尝试去见一见客户。”张弛说,“一开始可能敏感一点,后面就恢复正常了,和2023年前没有太大区别”。
而在去年8月,整个行业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当时人人自危”,学术会议暂停,医药代表的工作停摆。最严重时,张弛的父母为他担心,害怕他会坐牢。
对此,张弛并不太担心,“我们经历过很多合规考验,包括内部严格的合规调查”。
他所说的合规考验,是指两三年前开始,一些跨国药企开始严控讲课费支出,“之前量太大了”。
而之前存在的虚开讲课费,从那以后基本见不到了。邀请医生分享讲课的行为必须真实存在,提供电子签到,线上会议提供视频录像,线下会议提供照片,分享时间需超过20分钟。会议结束后,还有第三方团队做回访。只有这些条件都得以满足,药企才会向医生支付讲课费。这种支付讲课费的活动,一个月最多两次。
作为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工作委员会(RDPAC)成员,张弛所在公司的讲课费用也严格按照标准支付。1000、2000、3000元的标准,分别对应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学术成果高的医师也可以越级申请讲课费用,但需要满足特定条件。
除此之外,发生变化的还有科室会——在过去,这是虚开讲课费的高发区。而在合规调查开始后,一些公司的科室会几乎暂停了很长时间,之后才慢慢试点恢复。
张弛强调,自己的职位是“医学信息推广专员”,只负责向医疗机构推广药品信息,不涉及诊疗行为。而在传递医学信息时,也多是介绍治疗领域的新进展,一般不会涉及到不同品牌药品的优劣。
当然,张弛也坦言:“如果完全合规的话,是做不好销售的,但只有出事的时候,才能意识到平时的这些合规调查有多重要。”
另一名药企准入工作人员也表示,去年下半年会议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
“因为医疗反腐,会议就不开了,这是否说明这些会议本身的合理合规性存疑?”她反问道。例如国谈药中的创新药品,一般先纳入医保再落地临床,医生对其疗效缺乏了解,需要通过一定的市场推广来增加药的知晓度。这种配合政策落地的会议,应该正常召开。
“已经上市20年的产品,既没有新增适应症的变化,又没有权威指南的更新变化,还在高频次开会,而且不讲整个疾病领域或新的研究进展,显然就不合理。”她又举了一个例子,归根到底要对会议合规性进行质控,合理、合法、合规的召开学术会议。
《健闻咨询》多方了解后注意到,高压反腐之风确实影响到了药品正常入院。有些医院宁愿少一事不愿多一事,直接选择不开药事会,这甚至倒逼有关部门出台文件要求医院定期召开药事会。
比如,北方某大城市卫健委就为此事,于去年9月发布了针对公立医院召开药事会的督导方案,要求医院药事会原则上应每季度召开一次,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
卫健委可以要求医院召开药事会,但却无法对药品进院的数量作出要求。“之前每次开药事会进四十个,现在只进一二十个,这依旧完全由医院说了算。”一名业内人士表示。
医疗反腐大潮之下,曾有过一些“江湖传闻”——比如,某县医疗系统数百人向纪委监委主动说清问题,上缴违纪款数百万元。
这些传闻虽然光怪陆离,但也昭示了一个现实:医疗腐败根源在于制度,想要解决它,必须回到制度设计上去。
首先应该细化行业和药企交流合作的行业规范。
对医生来说,参加学术会议可以获取学科前沿知识,最终受益者是患者。“欧美一些国家曾经讨论过,是否要取消医药代表,结论是无法取消,只能让医药代表走职业化道路。”王岳表示,所谓职业化,就是将医药代表的收入和药品销售额脱钩,让其从利益的输送渠道变成利益的防火墙。
在行风整顿时期,不少医院要求工作人员上缴违规所得,但如何界定违规所得,医院工作人员付出了劳动的讲课费等是否需要清退,仍需明确。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必须承认,目前医疗领域的廉洁从业和防止腐败的体制机制仍显粗糙,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比如讲课费和受贿之间的红线过于模糊,业内难以把握;学术会议赞助标准又该是多少。这些都需要细化。
或许,可借鉴RDPAC对药企的规定,出台针对的准则,如餐费标准一般不超过300元,单个医用物品价值不得超过500元等。
“这些规定适合由行业协会出台,它太细致了。”王岳表示。而上述药企人士也认为,构建一套合规准则,符合各方期待。
去年底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二)则从法律层面完善了行贿犯罪规定。修正案明确了对行贿罪从重处罚的7种情形,其中包括在食品药品、医疗等领域行贿的。
过去对行贿人的处罚较轻,有利于从内部瓦解利益集团,从而侦破案件,“行贿人往往是案件的突破口”。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永泉表示。
2023年6月,上海出台《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其中规定,违反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被举报经查实后,最高给予举报人罚没款的5%的奖励,每起案件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
王岳提到,从国际经验来看,对于商业合谋类违法犯罪,举报制度十分有效,“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打开”。
而谈及医疗反腐的更深层次,避不开的一个问题是,医务人员的阳光收入过低,培养成本和工作后的辛勤程度与其收入不成比例,这是系统性腐败的根源所在。
医疗反腐无法一蹴而就逐渐成为共识,它需要重塑行业链条上所有从业者对利益分配的认识。多名学者向《健闻咨询》表示,医疗反腐关键既要扭转错误认知,更不能轰炸式地全面打击,而是要精准揪出医疗领域中的害群之马。
“天天抱着一只下金蛋的母鸡,但只能看不能摸金蛋,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张永泉说,医疗反腐还是要回到利益分配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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