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宇辉直播间主播涉嫌抄袭?涉事博主最新发声
澎湃新闻记者 范佳来
董宇辉再成舆论关注焦点,“与辉同行”旗下主播被指控文案抄袭。
“董宇辉主管的与辉同行直播间不是局部抄袭,是大规模抄袭。”1月29日,在抖音拥有超235万粉丝的知识博主“杨藩讲艺术”(以下简称“杨藩”)在抖音公开喊话,称“与辉同行”涉嫌抄袭自己原创文案,“内容重合度达到90%,在卖货时候商用,还做成切片播放,这不是抄袭是什么?”
此前1月28日,杨藩就曾在抖音直播中提到,董宇辉直播间抄袭自己文案。此后舆论逐步发酵,在29日的视频中,杨藩表示,自己被大量董宇辉粉丝私信讽刺和辱骂,“难道你们人多,做了坏事就是对的吗?”
“我只是一个艺术类的小众博主,却被卷入粉丝之间的舆论暴力,不少人骂我的词太难听,我都说不出口。”1月31日,杨藩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抄袭这件事,我期待双方可以共同接触,(董宇辉)那边可以打电话给我一个解释,希望能有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我现在希望这一切都能停止,不想占用太多外界关注。”杨藩告诉澎湃新闻。
当天早些时候,杨藩曾表示,自己的抖音账号在当天开播后就遭到封禁。不过,截至发稿,“杨藩讲艺术”账号已经可以重新打开。杨藩本人向记者透露称,经过和抖音平台方面的沟通,抖音已经解封了自己的个人账号,但对于具体封禁原因,不便透露。
对于这番争议,澎湃新闻记者向东方甄选和与辉同行方面问询,截至发稿尚无回应。
争议文案来源何处?
博主:阅读相关书籍后个人创作
涉及抄袭争议的具体视频,为“与辉同行”主播董董讲解米开朗基罗的相关视频。
杨藩在抖音公开列举三段与辉同行主播董董解说米开朗基罗时,与自己早年间介绍米开朗基罗视频的相似之处。
他表示,董董在内容、架构、用语与自己视频几乎一模一样,而自己通过查找十多个文献才整理出相关文案。另外,董董在直播间向网友展示的法乌努斯雕塑图片,也是从自己的视频中截的图。
对于争议文案的具体创作过程,杨帆告诉澎湃新闻,文案是他阅读十余本文献著作后个人原创撰写,他向记者展示了包括《新编剑桥世界近代史》《西方艺术通史》《欧洲近代艺术精神的起源》《中世纪和文艺复兴研究》《剑桥艺术史》等十余本文献引用来源。
杨藩向澎湃新闻记者展示的引用文献
“文案的具体逻辑结构和内容都是我的创意。举个例子,红学家出版《红楼梦》的研究著作,要参考《红楼梦》原著,《明朝那些事儿》是当年明月写的,但《明史》是他参考的。”杨藩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也有网友质疑,杨藩的文案并非由本人创作,而是抄袭央视曾经播出的节目。对此,杨藩向记者回应,只是在视频中引用了央视曾经播出的一些纪录片画面,文案均为个人创作。
此外,杨藩称,涉及到米开朗基罗文案相关视频,全部都是公益属性,没有谋取任何商业利益。
不过,澎湃新闻记者发现,杨藩早已入局直播带货,旗下已有直播团队,在他抖音号的商品橱窗中有近300件商品。截至发稿,杨藩正在直播带货,但点赞数和流量数据并不突出。
公开资料显示,杨藩为美术学博士,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现任某高校讲师。对于杨藩的说法是否属实,与辉同行方面并未给出回应。
“与辉同行”究竟是否涉及侵权?
对于杨藩的文案是否由本人创作,如今已难以考证。外界关注的焦点是,如果真如杨藩所说,那与辉同行究竟是否涉及侵权?
对此,不同法律界专家看法不一。
“这些文案本质上属于文字作品,首先要比对董宇辉直播间使用的文案是否与杨某的文案构成实质性相似,比对过程类似于论文的查重,重合度越高被认定为侵权的可能性越大。”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告诉澎湃新闻记者。
此外,要看杨某对其主张的文案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司法实践中,如果在杨某文案公开发表之前并不存在与之类似的作品,被告也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就可以认定杨某为原作的著作权人。这种情况下,如果董宇辉直播间的文案与杨某文案的重合度高达90%,可以认为侵害了杨某的著作权。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朱丹宁则告诉澎湃新闻,受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必须是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在判断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时,需要比对被控侵权视频与原创视频中的独创部分。
“如果杨藩在整理米开朗基罗的信息并经过一定的创作后,其视频脚本展现出一定的创造性,而董宇辉团队主播直接复制杨藩在介绍米开朗基罗的视频脚本中具有独创性的部分,那么就可能涉及到著作权侵权。”朱丹宁表示,如果董宇辉团队主播仅仅只是参考杨藩视频中关于米开朗基罗的生平经历、人物关系等公有信息,然后用自己的语言进行讲述,难以认定董宇辉团队主播构成著作权侵权或抄袭。
“是否构成侵权与抄袭,需要考虑是否具有实质相似性,而不是单纯进行重合率对比。如果两者在表现形式方面具有实质相似性,董宇辉团队主播文案涉嫌构成著作权侵权行为,否则一般不构成侵权与抄袭行为。”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翟巍告诉记者。
如果相关文案并非杨藩本人创作,那董宇辉直播间是否侵权?夏海龙表示,即便这些文案并非杨某创作而是另有其人,只要董宇辉直播间未获授权,就属于侵权行为。
在新媒体时代,如何面对类似的版权争议,如何界定侵权?朱丹宁告诉记者,在直播平台上,无论主播是即兴表演,还是对事先准备好的文案进行内容输出,如果主播输出的内容与他人已发表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无论是文字作品还是视听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均可能被视为著作权侵权。
“如果主播使用他人作品符合《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合理使用的范围,例如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则不被认为构成著作权侵权。”朱丹宁称。
博主喊话与辉同行:
希望能直面争议,加深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涉事主播董董曾在杨藩直播间下方道歉称,称自己大学时期一直在看博主的视频,非常尊重该博主的创作,因平台规则才没有提到博主,以后如果使用会提前告知。但目前这条留言已经消失不见。
董董在杨藩直播间内留言
“我没有删除过董董的道歉留言。”对于网传杨藩将董董道歉言论删除一事,他告诉澎湃新闻记者,“那个视频下方有几千条留言,不可能特地将他的留言找出并删除。他只是个孩子,还不成熟,这个事情应该由公司出面解决,他想通过个人渠道来解决,但是没有解决好。”杨藩称,董董所说的“使用(文案)会提前告知”这样的说法,并没有解决这个事情的根本问题,也很难把事态完全平息掉。
杨藩还提到,董董还观看了自己直播,并且给自己刷了500元礼物,“试图打发自己”,这让他很难接受。
谈到是否希望东方甄选CEO俞敏洪出来表态,杨藩表示,“不需要,此事和他没有关系。”
他喊话与辉同行称,希望能直面争议,未来继续加深合作,“我不希望这件事的舆论影响再扩大了,只是希望能要一个解释。我认识一些北京的孤儿院,希望能给他们捐赠一些美育类的图书,都要过年了,希望大家可以一起合作来帮助这些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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