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宇辉团队主播被指抄袭,“重合度90%”
澎湃特约评论员 章润
1月29日,在抖音拥有219万粉丝的美育博主“杨藩讲艺术”(以下简称“杨藩”)发布短视频,表示“与辉同行”直播间主播董董在解说商品时,抄袭了其原创文案。杨藩表示,董董解说米开朗基罗时,与自己早年间介绍米开朗基罗的视频存在大量相似之处。
拥有230多万粉丝的博主“杨藩讲艺术”发布视频称,与辉同行直播间大规模抄袭自己的文案,其主播的讲解视频与自己的内容重合度达90%。视频截图来源:红星资本局视频
杨藩的指控,在网上引发了相当多的讨论。支持“抄袭”一说的网友认为,杨藩对米开朗基罗的讲解是爬梳史料的结果,是独创性的发现,理当被保护;反对“抄袭”说的网友也大有人在,他们认为关于米开朗基罗的信息其实是公共知识,任何人都可以使用,杨藩至多只是用了一种特有的讲解方式,谈不上著作权。
从原视频和直播画面看,确实有一些争议有待澄清。比如杨藩根据语义等因素,将米开朗基罗翻译成中文名“富贵”,而“与辉同行”主播董董照搬了这句翻译,这是不是巧合,现在还很难说。
但这是否构成抄袭,其实也是版权保护的新课题,即文案、短视频、直播间等,这些新兴的媒介形态,该如何适用著作权保护?
视听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其实法律法规本身是很清晰的。《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而其中就包括“视听作品”。所以,短视频也好直播也罢,都毫无疑问应当适用版权保护。
但如今这些新媒体的行业生态,恰恰又是鼓励模板化、套路化创作的。相信对短视频熟悉的读者会有这样的体验:一种短视频类型火了之后,马上会出现大量同质化的模仿、翻拍作品,并迅速填满平台。很多平台其实也在鼓励这种模式,直接推出“一键拍同款”的功能。
而直播也类似。在搜索引擎里输入“直播话术”,弹出的结果是“史上最全直播话术,20套模版直接用”“直播全套路,赶紧点收藏”之类,这些前人总结的经验,似乎天然地成了行业的公共知识,鲜见有人主张版权。
这些新的媒介形态,似乎塑造了新的“行规”——从业者就应该套用模板,至于这是否有版权保护上的问题,确实还有待界定。
关于直播、短视频版权的争议,也并不是第一次出圈。2023年“挖呀挖”儿歌就一度引发版权争议,原作者曾试图向多位突然爆火的网红索赔;2022年5月,奥迪品牌发布一条刘德华主演的广告片《人生小满》也被指抄袭,事后奥迪致歉并下架视频。这些事件背后的问题有类似之处:流传于网络的解说或文案,是否应该受到版权的保护?
既然如今短视频、直播都已经形成套路化创作的生态,那么版权保护应该以什么样的形态存在?哪些内容需要保护,哪些内容又属于公共知识,这些都需要更加细致的甄别。
这些问题如果不早做规划,未来类似的争议可能会层出不穷。不妨设想一下,如果一位博主突然说某个爆火的话术或套路是他独创,平台该如何应对?考虑到当今平台的体量,这种争议引发的影响可能超乎想象。
所以,董宇辉团队陷入抄袭争议正是及时的提醒:在短视频、直播这些新业态逐渐走向成熟后,应有更加清晰、明确的版权保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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