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速食业$20最低时薪,4月1日生效,业者员工一头雾水
加州速食业20美元最低时薪法下周一开始生效,许多雇主至今还搞不清楚是否受法律约束。(电视新闻截屏)
根据加州法律,假设您在全国连锁速食店或咖啡店工作,从4月1日起,将有权获得至少20美元的时薪。但如果您是在超市内的连锁速食店或咖啡店工作,由于您的雇主是超市,所以您的时薪不受这项法律约束。
又或者,如果您在一家商店内的连锁速食店或咖啡店工作,但这家较大的商店并非超市,那您的时薪又该怎么算?
根据加州法律,在您作为连锁速食店或咖啡店店员的工作时间里,这家较大的商店应该付您最低时薪20美元。但如果您还为这家商店担任收银员或摆放商品,那您做这些工作的时间只能享有最低时薪16美元。
上述例子并非唯一非让雇主和劳工感到困惑的情况。
为了提高速食业劳工薪资,服务业雇员国际工会(Service Employees International Union,简称SEIU)去年和国际加盟店协会(International Franchise Association)以及包括连锁速食店在内(独立经营餐厅除外)的加州餐厅协会(California Restaurant Association)达成提高雇员最低时薪的协议。SEIU今年初估计,这项法律将适用于加州约3000名速食连锁店雇主,包括麦当劳、汉堡王及其加盟店所有者。
然而,加州有许多其他食品业者和类型没有被这项法律直接点名,例如超市和一些面包店。州长纽森(Gavin Newsom)本周还签署了一项法律,将设在机场、会议中心和饭店内的速食店排除在外。
自这项法律于去年9月获签署通过以来,许多雇主试图搞清楚他们是否受这项法律的约束,但法案提出者加州众议员侯登(Chris Holden)一直无法给出为何某些商店可被豁免的明确答案,只把雇主的询问转给加州劳资关系局(Department of Industrial Relations)处理。
到了12月,雇主们开始雇用律师提出诉讼。例如,有律师要求当局确认,如果其当事人拥有Papa Murphy’s 的"即点即烤"披萨连锁店,他们是否需要支付雇员最低时薪20美元。
劳资关系局律师亚波(Ehud Appel)表示,他们不会回复个人询问,但本月起会通过常见问题(FAQ)方式做出回答。
劳资关系局在常见问题中表示,销售冰淇淋的商店不在豁免行列,尽管全国行业分类系统将冰淇淋店排除在速食店的定义之外;面包店要想获得豁免,贩卖的面包重量必须超过半磅;"店中店"劳工在速食店内工作的时间才能领取最低时薪20美元。
然而,这些解释显然将引发新的问题。例如,法律规定,速食店经理的时薪必须是员工最低时薪的两倍以上,才能免受加州加班费法律的约束。但是,一家零售商店的律师3月中旬向劳资关系局请教,他们的商店经理只是兼职管理店内速食店,该如何给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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