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全给了济南警方!
作者丨燕梳楼
继续关注济南大学生与醉汉冲突被刑拘案。
昨天文章发出后,有部分读者认为应让子弹飞一会儿,有可能会反转。
我为读者的理性点赞,但并不认可让子弹飞一会儿的说法。如果都选择做理中客,都选择让子弹在那飞,那么我们早晚有一天会被乱枪打死。
所以我特别欣赏迅哥的那句话,今日若我冷眼旁观,他日亦无人为我摇旗呐喊。如果我们都选择沉默,马树山就不可能无罪释放,被刑事拘留的小超也不可能取保侯审。
这就是舆论监督的力量。这过程可能与事实有一些出入,但并影响其发挥的推动与促进作用。正如济南这起大学生被刑拘案,我们关注的远在事实之外,而是到底该不该见义勇为?
据媒体介绍,警方通知小超父亲办理取保侯审手续,目前小超已返回家中。另外,济南市公安局已提级办理,成立专案组进驻所辖高新区公安分局,并邀请检察机关同步指导。
这里有两个信息需要关注,第一是警方提级办理,第二是嫌疑人取保候审。这说明派出所处理程序是有问题的,至少不应该直接刑拘。所以济南警方敢于刀刃向内还是值得肯定的。
我今天又查阅了一些资料和相关视频,基本上还原了这起事件的经过。下面我梳理几个细节,供大家参考,最终以公安机关的调查通报为准。
第一,醉汉冒充骑手调戏女生。
案发时3名醉汉酒壮贼人胆,在学校门口假冒外卖员引女生搭讪。一名准备取外卖的女生发现被骗后爆了一句粗口,随后离开。
正是这句粗口,让醉汉恼羞成怒。遂作出语言回击,女生附近的几名男生见状挺身而出,与醉汉理论并升级为互相对骂。但女生却拂衣而去。
由此可见,虽然女生爆粗口导致事件升级,但并不是该案的导火索。真正的导火索是醉汉假冒外卖员调戏女生,这一点警方不能视而不见。
第二,醉汉强闯校园并先动手。
醉汉中一名黑衣男子试图翻过校门,被同行拉住。这时保安出来询问情况,黑衣男子等3名醉汉趁机强行闯入校园,并冲向小超。小超还击,醉汉倒地。
视频中看不清是推脖子还是掐脖子,但小超自称感受呼吸窒息,所以挥拳还击。醉汉倒地后小超确实还有连续动作,但小超父亲对此否认,认为孩子并没有进行追打。
由此可见,语言挑衅的是醉汉,强闯校园是醉汉,先动手打人的也是醉汉。那么给醉汉定个寻衅滋事没毛病吧,但后来派出所介入后判定的却是互殴。
第三,醉汉脑氙成为警方立案依据。
当晚双方签订了互相谅解协议书,但第二天警方却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小超刑事拘留。主要是因为倒地醉汉脑氙进了ICU,做了开颅手术,事情严重了就变成刑事案了。
为什么会成为刑事案?派出所的逻辑貌似也很顺,因为此前已经定性为互殴了,也就是说并没有按见义勇为的方向去走,现在伤情恶化就要有人负责任,那么拘留小超就顺理成章。
换句话说,如果当时办案民警负责点,以寻衅滋事给醉汉定罪,并表彰小超的见义勇为行为,那么后面无论醉汉脑子坏没坏都跟小超关关系,那就是另外一个逻辑。
看到这里大家应该为什么济南警方要提级办理了吧。也就是说在事实并没有廓清的情况下就直接对小超作出刑事拘留,在程序上显然是不合适的。
那么,这是不是就能认定小超一定就是见义勇为,就没有责任呢?从现有信息来看,确实不够清晰,所以我也并不完全认可有人将此案与昆山反杀案相提并论。
此案的关键就是对于小超是否见义勇为的定性。但从常识出发,在冲突初期确实没有因为帮人骂架就被定义为见义勇为的,所以派出所就按经验处理了,以前都这么干的。
事情坏就坏在这名倒地醉汉回家就感觉不行了,被推进ICU做了开颅手术。这纯属意外,那么警方就只能顺着之前互殴的逻辑走,拘了小超。但小超父母又不干了。
小超父亲看了视频说我孩子这不是正当防卫吗,脖子都被掐住了还不能还手?还有,醉汉当时是处于醉酒状态,自己站立不稳摔倒才导致的脑氙吧。
小超父亲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所以小超到底属不属于正当防卫还要取决于此案中的一些关键细节。除了谁先动手、怎么动手之外,还要看还击手段是否过激等等。
如果确实如小超父亲所说,醉汉掐住小超脖子导致其有窒息感,小超还手导致醉汉倒地,但小超并没有作出进一步攻击,那么这就属于正当防卫。
如果醉汉倒地后,小超继续动手且导致严重后果,那么小超就要负刑事责任。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如何界定醉汉脑氙是在倒地前那一拳发生,还是在倒地后那一拳发生。
这个非常重要。如果是在倒地前那一拳就属于正当防卫。如果是在倒地后那一拳就是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虽然小超尚未年满18岁,但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留下案底。
小超父亲正是担心这一点所以才积极和涉事醉汉家人沟通,试图通过赔偿方式达成双方和解。但能不能撤回立案已经不是他能掌控的了,现在压力全给到了专案组。
其实我们除了关注事实,更关注此案的最终定性会将社会价值观引向何处。我们路见不平该不该一声吼,如果因为吼引发了矛盾升级到底算不算见义勇为。
这就不是哪一个人的命运了,而是关系到一个社会的集体意识,一个民族的价值走向。他会在为一个风向标,决定着更多的人怎么做,做不做。
一个好的判决,能把人心引向天堂;一个坏的判决,也能将社会推入地狱。
如果法向不法让步,好人向坏人低头,那才是灾难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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