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女儿被猥亵的妈妈,赔了6万块
去年7月份的时候,江苏无锡的一位妈妈上网实名曝光,说自己的3岁女儿被一家蛋糕店的男老板给猥亵了。
可是自己呢,却求告无门,因为这家蛋糕店的老板手眼通天,事发已经过去3个月了,可是无锡警方却一直不予立案。
此事迅速在互联网上发酵,引爆。
短短一天时间,该条视频下面就有多达8万多条评论。
可是这件事情是有疑点的。
按照常理来判断:一家蛋糕店的老板能有什么背景?换句话说,他要真有背景,也不可能来开蛋糕店了啊。
而且,猥亵幼童那可是重罪,为啥警方一直不愿意立案呢?
这又是因为什么呢?
不过下面的网友们却很愿意相信这名妈妈的话,因为“三岁小孩子是不会说谎的,拜托帮帮她们吧”。
然后这名蛋糕店的老板就被人给网暴了。
不光他的姓名地址被人给扒到了网上,还有他的蛋糕店,也被人在大众点评上给找到了。
然后无数愤怒的网友们跑到下面对老板进行恶毒的辱骂和人身攻击。
人家蛋糕店老板撑不住了啊,谁能经受得起这个啊?
于是他赶紧出来澄清,说自己在案发的那几天根本就不在无锡,回湖北老家去了。
而且,他还出示了高铁车票,来替自己证明清白。
连作案时间都没有,这下总可以了吧?
可是没想到,女童的妈妈却说是自己记错了时间,案发时间有可能是……等等,你刚才说你几号不在无锡?26号到30号是吧?
那行,案发时间应该就在20号-25号。
这几天你总有作案时间了吧?
其实看到这里,细心的朋友们应该都发现这里面的问题了。
明显是存在很大漏洞的。
而随后,仅仅不到24小时,无锡警方就通过了此事的调查结果。
1,警方查看了蛋糕店和沿途620个小时的监控录像,逐帧查看,证明了店主是无辜的。
你不是改口说案发可能是在20号-25号吗?
现在有620个小时的监控为证,相当于是25天的活动轨迹。
你还有什么话说?
总不能说事情发生在2月份吧?
2,警方在第一时间陪同女童去妇幼保健院进行检查,发现它并没有受到侵害,她下体的问题只不过是外阴炎,主要是小孩不喜欢喝水,不注重卫生导致,没有发现任何男性DNA。
蛋糕店老板是无辜的,女童又没有受到侵害。
综合以上两点,警方这才不予立案。
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警方决定不予立案这件事发生在4月份。
摆证据,讲事实,所有的东西都摆在面前了。
这已经足以证明蛋糕店老板的清白了。
按理说,这件事应该就结束了吧?
可是没想到,这名女童的妈妈居然还不依不饶,一直幻想着自己的女儿真的遭受到了蛋糕店老板的侵犯,而老板呢,手眼通天,串通警方一起欺骗自己。
就这样,她一直闹腾了3个多月,直到去年7月份,一次偶然的机会,她所发布的视频被几家国内知名媒体给转发,然后火爆了全网。
不过随着无锡警方的通报,大家也都看清楚了。
这哪里是什么女儿被侵害了,根本就是被迫害妄想症啊,人家蛋糕店老板啥也没干,怎么就这么倒霉,摊上了你们?
这明摆着就是在诬告诽谤啊。
不过在当时,还是有很多“热心”网友们选择去相信这个妈妈的。
即使警方的通报已经够详细,够清楚了,证据,事实就在眼前,可她们却还是不肯相信。
她们还是坚持一个观点:可是她才三岁半啊,没必要去诽谤一个不认识的陌生人吧?
听起来似乎是有点道理啊。
可是这么说吧,我和你也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可我走在街上突然拉住你,我说你想要谋杀我。
什么,你问我有没有证据?
呵,这还需要证据吗?
我们俩素不相识啊,我为什么不去诬赖别人,偏偏要找你呢?所以一定是你干的没错。
大家发现了吧?
这就和我们小时候所碰到的某些混蛋老师一样,你被校园欺凌了,他们却只会冷冷的飘一句:为什么他不找别人,非要找你呢?苍蝇不叮烂肉,你还是好好反思一下自己吧!
这完全就是错误的。
现在是法治社会,讲究的是证据,你无凭无据,怎能如此污人清白?
还好意思说什么三岁的孩子就不会说谎了。
不好意思。
国外有部电影叫《狩猎》讲的就是一个小女孩诬赖她的老师性侵,从而毁掉了这名老师正常生活的故事。
这部电影里所讲的,和现实中发生在无锡这名蛋糕店老板身上的事情,简直是一模一样啊。
即使警方已经还了蛋糕店老板的清白。
可是那个女童的妈妈,却仍然在网上曝光老板的信息,对他进行污蔑和诽谤。
终于,蛋糕店的老板忍不住了。
他一纸诉状将女童妈妈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停止对自己名誉权的侵犯,以及人格尊严的侮辱,并且赔偿相应损失。
最近,当地法院一审做出了宣判。
法院判令:女童母亲潘某洁停止对蛋糕店老板的侵害,删除相关平台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并公开道歉。
另外,潘某洁还需赔偿老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经营损失费2万元,律师费1万元,共计6万元。
这次的判决也确实是在意料之中。
毕竟,你凭空污蔑了人家的清白,干扰到了人家蛋糕店老板的生意和正常生活,给人家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
难道,就不需要付出相应的责任吗?
恰恰就是因为造谣的成本太低了,某些人又自恃自己是弱势群体,不会受到惩罚,所以才会肆无忌惮。
屡屡在互联网上出现了“以弱凌强”的戏码。
当年川大地铁女的那句:“难道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侵害,我就不用去维权了吗?”
简直是被发扬光大了。
反正我就是造谣,反正我就是污蔑你,反正我就是撒泼耍赖,看谁能奈我何?
而这一次,蛋糕店的老板却并没有选择息事宁人。
老板的妻子就说了:如果女童的妈妈不履行判决,不肯赔钱的话,我们将继续追究她的责任,虽然蛋糕店已经遭遇了两轮网暴,赔偿的钱比起店铺的损失要少的太多了,但这一次的判决却很重要,因为名誉损失比他们的收入更加重要。
6万块,在现在这个年代虽然不多。
但却非常有意义。
如果每一个被造谣的受害者,都能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都能让那些造谣的某些弱势群体赔偿6万块钱的话。
以后谁还敢再用性别说事,谁还敢在网上疯狂打拳?
大家都是有同情心的,人类天然就是喜欢扶弱胜强,可如果有人利用了大家的这份同情心,以弱欺强的话,那我们绝对不能轻饶。
这不光是关乎公平。
这更是为了其他弱势群体考虑。
今天你造谣人家猥亵了你女儿,查察之下,发现是诬告。
那么明天,如果真的有女孩被猥亵了,大家还会相信吗?
最后受伤的又会是谁呢?
点击下方原文链接加入会员|首席社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