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姜婉茹
编辑 | 陶若谷
极昼:你之前是旅游博主,为什么停更去打知识产权官司?太梓:作为旅游内容创作者,三年前我只能算是小透明,总计收益1万出头,还在为爱发电的状态,兼职做广告公司维持生计。做原创内容,我一年最多写300篇文章,这就是全部的产出能力。我的文章和图片不算多好,但也是一个个字码出来的,是跑全国各地一张张拍出来的。大家对剽窃真的是习以为常。写了一晚上的文章刚有点流量,就被搬运抄袭,甚至有人用爬虫软件,一键把两三年文章全抄走,发到其他平台获取粉丝、收益,增加网站权重。有时候我自己发的没人看,别人抄的反而会火。为了让被抄的文章下架,得花时间准备各种材料,向网站申诉。每个平台的要求不一样,有的提供原创链接就给下架,有的要身份证正反面、每篇文章填一个表格,有些得给创作底稿。还有的平台说,没做著作权登记就不算作品,认证不了,其实这是个误区,不做登记,作者也自动拥有著作权。我曾经试过花一整天时间,投诉了五六十条,等过两天再去看投诉结果,大网站还能下架抄袭文章,很多小网站没人理。这时候我就怒火冲天,提交材料搞得整个人都崩溃了。明明是我写的东西被搬运了,还要去搞这么些复杂的东西申诉。我一气之下,把提交的材料全都改成了起诉状,感觉反而更简单、方便一点。太梓:最早是因为我们告赢了两个电视台,电视台的外包公司坦率地承认了侵权。在我看来,那次的判决结果很完美,一篇文章或者一个视频,判决金额能达到五六千,当时觉得原创是被支持的。我跟几个朋友成立了四川不要偷我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专门为我们自己的作品诉讼维权。一开始的设想很美好,我起个头,后面委托律师,(合理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由侵权方承担,我和团队三四个朋友还能安心创作。后来很多赔偿覆盖不了律师费,把我倒逼成了法务,就一直被推着往前走。太梓:日常就是写诉讼材料,写质证意见、庭后文书,不是被催着去开庭,就是在开庭的路上。焦虑最严重的时候,晚上根本睡不着,就想着第二天要开庭的案子。记得有天是在南京,上午先开线上庭,下午还有线下庭,一天开了5个庭。线下开庭迟到了,还被法官训了一顿。有时候开庭的时间会冲突,就得委托当地律师。找不到律师就只能撤诉,等有时间了再重新起诉。找律师其实只是让他出席一下,法官问他一句,他们就实时问我,相当于传话筒。为了开庭我去了很多县城。比如广西河池,火车一天只有一趟,我是先到玉林,然后坐顺风车,因为拼客绕路,近十个小时才过去。还去过一些派出法庭,为了方便当地人设在乡下,有的特别偏。经常下了飞机就得赶火车,到一个新地方也没空玩,开完庭就得走,还有下一个案子等着我。作为旅游美食博主,一次次错过当地美食,对我来说是个挺大的考验。这三年我起码打了2000个官司,开庭次数1000多场,但这也只是侵权数量的十分之一。只要账号稍微有点影响力,被侵权的数量就是海量。●去各地开庭的路上。太梓:线上线下开的庭,见到几百个侵权人是有了。大多数被告是农村带娃妇女和中老年人,很多一脸茫然,只会不停叙述“这个东西我不懂”,或者说“真不是我干的”。个人身份信息盗用非常猖獗,路边送盒鸡蛋、送个玩偶,就拿到了中老年人的手持身份证照片。有一个被告说自己账号是被盗用的,我劝她报警,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公安机关受理了,就不用她赔偿了。没想到她态度强硬,见谁怼谁,还去了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我,投诉理由是我告了她。后来网络平台提供了她的人脸识别认证,有正面图,也有张开嘴巴、左右摇晃的图。看到这个证据她情绪崩了,才承认以前刷单,为了挣50块钱做过人脸识别。还有个被告手持身份证的照片,是当年拍来借网贷的。她们都是私人信息被拿去注册了自媒体。一个没接触过法律的人,突然被起诉了,第一反应很可能是哭闹。基层法院的法官经常要处理被告的情绪问题,也会来做我的工作,说被告很可怜。但我真的无法共情参与黑产的人,遇到这种情况多了以后,我对他们已经没什么怜悯心。每个案子我的维权成本也很高,可怜人太多,就不用讲法治了。太梓:最开始遇到经济水平差的被告和黑产受害者,我会主动去谈,只要承担我的合理维权开支,就可以撤诉,但一些人反而觉得他有理了。有个被告是位老爷子,做老年自媒体的,考虑他年龄比较大,就跟他说可以给很低的赔偿。和解协议里面要签保密条款,他一听要保密,就跟我要一笔保密费——我才知道,他本来打算赔完钱后再曝光我,说我敲诈勒索。我都懵了,再碰到这种就不管年纪多大,该告就告了。还有一个被告是农村大妈,56岁了,她的身份信息被拿去注册了一大堆账号,又被转卖给有需求的买家,形成了黑色产业链。(注:据封面新闻报道,三年前这位被告毛女士做“APP体验员”兼职,曾把手机交给招聘者,下载了一些软件,并按要求对着手机摇头、眨眼睛,获得170元的报酬。这起侵权案件在两次开庭后和解,毛女士赔偿2700元。)我遇到的案件里面,这种情况可能占一半以上。法官说她是残疾人,很可怜,平时还捡垃圾,说实话我没看出来哪里残疾。她后面又找了媒体,想把事情反转过来,不想赔钱。最后是她儿子赔了我差旅费。一个成年人是有自我保护义务的,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信息和生物信息。但总有些人为了点蝇头小利,就把信息卖了,从法律角度看,这就是授权别人使用他的账户。卖惨的太多了,我第一反应就是“跟本案无关”,不想听。最近有个被告说自己是癌症患者,正在接受治疗。后来他女朋友给我打电话,我说知道他是病人,没必要花冤枉钱找律师,直接赔的金额跟律师费差不多。对方回答:谁是病人?他没病。另一个网名叫“xx水果店”的被告,几年前她买了几百个账号搞运营,全绑定自己的实名信息,别人告诉她这样做能挣钱,实际上没挣到钱。她在案件群给我发手持身份证的小视频,拍了一家老小,说“我带这么点的孩子,公公婆婆啥也干不了”,说着就开始哭,要求少赔点钱。不管她是交给什么公司搞的黑产牟利,明明账号是自己注册的,还说无辜。我看这种卖惨视频不舒服,直接退群了。●被告发短视频哭诉,希望能少赔一点。
太梓:做黑产的人,第一要素就是保护自己隐私,源头不是我们能找得到的。比如有个自媒体账号,绑定的手机居然是家具厂的手机号,我之前都不知道手机号的注册主体可以是公司。有的网站是在境外买的域名,一个网站就侵权几百篇,但域名没有在国内备案,很难定位实际侵权人。还有一个侵权者在判决生效以前,将公司法人和股东全部变更,换成一个70岁的老奶奶,反正她不出钱,怎么判老奶奶也无所谓。我还见过直接招募搬运员的,一般会找空壳公司来做,我耗费很多精力去查,最后经常是一场空。太梓:第一年我主要在起诉平台,一直觉得侵权泛滥的问题,根源在平台,而不是在个人。但确实撼动不了规则,到目前为止,因为平台适用避风港原则,基本不会赔偿。而侵权的商业公司,经常会用一个很恶心的借口:我只是转发,还帮你增加了曝光量。其实复制粘贴的只能叫剽窃和搬运,不会给我们增加收益,反而为他们自己增加粉丝。有的被告说搬运文章是用于学习和欣赏,都做自媒体了还这么说,挺扯的。也有人说没有盈利不算侵权,盈利不是被侵权者需要考虑的事情,应该看是否构成侵权。一些商业公司甚至专门有侵权赔偿的预算——业务规模很大的一个旅游公司,对作品的需求特别多,抄一张图罚两三百,拍一张得花上千元。我和朋友都起诉他们好几回了,每次都赔钱了事,但是屡告不改,再抄就避开几个特定的博主。判决后他们删掉侵权作品,但早已过了时效性,引流已经完成。还有那种所谓的“自媒体导师”,我短暂地卧底过,他们在小程序上讲课,教怎么用软件批量搬运,搬多少篇会收获多少平台权重,一个课程能卖几百几千块。“导师”会明确地说,这是不合法不合规的,但是搬运100篇,能有一篇找你就不错了,甚至会炫耀“我搬运三年都被没人家抓过”。有个被告信誓旦旦说,他用的作品不是我们原创的。为了证明这点,他造了4组假证据——其中一组,他用软件照着绘制了一遍我们做的线路图,除了没打logo,其他一模一样。但正常画这种图,会开很多个图层,他用PS画的却只有一个图层。他是网站域名的持有人,一个技术型人才,可以在后台篡改作品发布时间。我们在2021年发布的文章,他在自己网站批量改成2019年。不过其中一篇文章,写的是色达佛学院在2021年开放的消息,他就没法解释了。还有个被告是东北大哥,经营连锁餐饮公司,也在拉萨开客栈,搬运我们的作品给客栈做广告。一开始沟通还挺正常,他说不知情,是员工转载的,愿意赔500块。可是飞到当地立案、取证,这些成本远不止500,不可能同意,他就破口大骂,说敲诈勒索找错人了,还威胁我说,“是不是嫌自己命长”“反正知道你地址在哪”。极昼:你开了一个公司专门维权,也很容易被理解为碰瓷、敲诈行为吧?太梓:维权里面有恶意维权和本质维权的区别。近年一些机构以商标侵权为由,发起海量知识产权诉讼,导致有些地方会把知识产权案件的赔偿判得很低。在一些法官眼里,我跟那些大公司没有太大区别,都是为了索取赔偿。也有些地方为了遏制案件数量,减少司法资源浪费,也是把赔偿判得很低。之前有个作者,在一个法院起诉了上千个案子,后来他的图片赔偿都判20元一张。说实话我起诉这么多案子,也感觉浪费了司法资源,但在现行的法律规则里,我没办法避免这个问题。商业性维权一旦发现无利可图,就会立刻止损。但我这个不一样,我们起诉多是因为被侵权多,发布原创作品是为了吸引粉丝,他人的盗用等于直接分走了我们的权益。有时候甚至明知这个案子一定会亏本,也还是会去,想有个结果出来。如果不去,那不就成了一个商业性维权公司,打官司只为了挣钱?维权行为本身是正当的,只是会被过度解读成商业性维权、碰瓷式维权。而且我会劝黑产受害者们报警,但这样一来,我之前为这个案子付出的所有成本也就打水漂了。有次在一家法院起诉了17宗案件,法官说我这样有违道德,全部驳回。后来又被省高院给撤销裁定,发回重审了。其中有个案子律师费就花了5000,判决的赔偿只有800元。可以说只要是判决的案子就不可能盈利,想有点盈利只有通过和解。●太梓(红色衣服)和他的团队伙伴。极昼:那你目前的盈利模式是怎样的?如果维权成本这么高,你靠什么维持日常生活?
太梓:一些被告是做自媒体的,版权意识强,这种被告会第一时间主动谈赔偿。比如一个旅行社用我们的作品引流,这种公司也怕承担诉讼风险,找律师也是一笔钱。最后调解金额赔了2万,判的话应该不会超过4000。如果不算我的人工费用,3年来的赔偿勉强实现了收支平衡。我支出了大量差旅费、公告费、诉讼费,还有一部分律师费,看了一下公司的账上,还剩不到一万块钱。即使有入账,不久就会因为差旅花掉,一旦涉及线下开庭,起码两三千起步,偏远地区甚至要四五千。我之前给自己计划的工资是一个月8000,但其实公司一直没法正常给我发工资。吃喝住这块不缺钱,能做喜欢的事就行。除了我在专心处理知识产权,团队其他朋友还在继续原来的工作,公司别的账号还在做。粉丝会问我们的推荐,旅行社会跟我们合作,也会有一小部分的作品授权费用,这些都是旅游博主的变现方式。太梓:开庭的时候其实也有亢奋的心态,每个被告都会抗辩,这是他们的法定权利,但抗辩没啥意义,我的证据链是完整的。不会觉得无聊,反而更喜欢研究一些有趣的法律问题,总想了解更多,然后打赢。有一个案子让我特别快乐,我们起诉了一个图书馆APP,用户用它收藏喜欢的文章,但收藏时会默认勾选公开。我觉得这是运营方的责任,起诉这家公司却败诉了几十场,法院都是按照以前的判例,认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承担责任。在我怀疑自己是不是错了的时候,终于,重庆市自贸区法院认为是网站违背了用户的意愿,判定由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判决生效以后,这个APP也改版了,收藏的时候不再默认勾选公开,收藏按钮变成了发布文章,我觉得这是一种变相的妥协,他们认可了我们的观点。能做这么久,可能是个人性格问题。最早我在车企做工程师,一眼望到头的无趣,就转行做旅游博主了。朋友说我是个杠精,之前朋友租房被坑,我们去争论,结果黑中介直接斧子架在我脖子上,这事上了热搜。那以后我有点沉迷,别的博主发美景美食,我发批判性的东西,吐槽景区宰客、出租车套路多。有粉丝会说,“你让我看到还有公平可言”,对我鼓励挺大的,我愿意付出很大的代价去做。如果这三年不做这个,可能我的账号会更好。维权占用了我太多精力,一个人跑来跑去,长期不联系会失去不少朋友。最近在西北旅行,同行的朋友在玩,我很多时间待在车上,远程配合律师开庭,都没怎么玩。之后想重新开始创作,我比较排斥拍美照营销的套路,感觉太虚假。粉丝喜欢的是自媒体IP,我的人设比较杠精,粉丝可能经常看到我在怼天怼地。遇到不爽的事,过一晚上还没忘的,那就一定要怼一下,我控制不了。行业里常见的变现渠道,可能对这个号都无效,但我也不想做,会更在乎粉丝的互动流量。维护知识产权这件事还要继续做下去,法律不保护权利的沉默者。平台表面上支持原创,实践中总会倾向搬运号,如果能引发一些改变,比如平台开始多扶持原创作者,那我就是直接的受益人。(文章图片均由讲述者提供。头图:太梓的日程表排满了开庭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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