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药控股前董事长孙军案:借钱给公司变成了职务侵占?
2024年7月15日-18日,吉药控股前董事长孙军、前董事和副总经理王德恒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再次开庭(相关报道:《吉药控股前董事长3.3亿元职务侵占案反转?当庭称对上市公司仍有超6亿债权》),笔者有幸旁听了本案公开开庭。庭审控辩双方对事实问题争议巨大,公诉机关起诉指控孙军三起职务侵占,金额共计3.3亿余元。而孙军本人及其辩护人吴丹红律师主张孙军对上市公司子公司金宝药业享有巨额债权,企业通过账外还款给孙军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孙军当庭说:“金宝药业在经营最困难期间,我把自己的资金和房产出借给金宝药业,使企业能够快速发展,从小企业变成中型企业到最后上市,我的资金和房产都有据可查。我作为上市公司董事长,下边子公司发展壮大,我自己还垫付这么多钱,我掌控企业,企业还我一部分钱也是正常的,我也没多要,没给企业造成损失。”
一、管辖违法首当其冲,办案机关被质疑人为把控案件
◀
《刑事诉讼法解释》
第十五条
▶
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或者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
《刑事诉讼法解释》
第二十四条
▶
人民法院发现被告人还有其他犯罪被起诉的,可以并案审理;涉及同种犯罪的,一般应当并案审理。
人民法院发现被告人还有其他犯罪被审查起诉、立案侦查、立案调查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协商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并案处理,但可能造成审判过分迟延的除外。
根据前两款规定并案处理的案件,由最初受理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二、上市公司集体财务造假避无可避
起诉书第一起指控:2018年至2020年,孙军利用职务便利,在新华医院基建项目中指使王德恒以拨付工程款的名义,汇入五家承建方6个多亿,孙军将其中1.87亿用于个人消费、购买房产、投资股市等,其余款项以他人名义回款至金宝药业账户;
第二起指控:2014-2020年间,被告人孙军指使金宝药业出纳员徐文彬设立“账外账”。期间该“账外账”共收入10亿余元,其中1.31亿被孙军侵占,用于个人消费、偿还房贷、投资股市、投资个人房地产公司等;
第三起指控:2017年12月,孙军指使金河德正创业投资中心执行事务合伙人李金秋,利用职务便利将该有限合伙企业1400万资金直接转入李金秋个人账户后,又转入孙军女儿孙小涵个人账户,用购买上海房产。
孙军当庭说:“这种经营模式是医药行业的惯例,不是谁想出来的,激烈竞争情况下,不这么做就生存不了,其他医药企业也都是这样做的,尤其做针剂的,他的临床费用要高于我们几十倍,我们是中成药,针剂企业一支针剂可能卖5、6块钱,卖出去卖到60、70多块钱,这些钱最终干嘛了?那就是给了医生,包括市场的业务人员,这叫临床费。”、“我那时候当董事长,收一个企业,他的产品一年卖3个亿,他得给市场拿1.2亿回扣。不返费用就竞争不了。”、“企业上市以后就是公众公司,你给市场返临床费,给医生的回扣(无法入账)。账内体现就出窟窿了,审计不也漏馅了吗?所以只能账外循环。”
三、经济纠纷还是职务侵占?
孙军说:“我确实主观上没有一点儿侵占挪用企业资金的想法,就是因为股东个人有矛盾造成今天这个局面。我对企业付出这么些年,我连自己孩子的房产都抵押了,我和我爱人也给企业提供担保,没有我金宝药业发展不到今天。我作为上市公司董事长,我有权利把我自己的资产钱借给企业使用,让企业发展受益,多交税,员工能开工资,我也有权把钱收回来,何况还是企业正常还我的,关键我一分也没多收,我要给企业造成损失了也行,我要有私心我把自己的钱都能要回来啊。”
◀
END
▶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