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普通北京市民眼中的《繁花》
文|原版二姐
原著和剧集
2014年春节假期的最后一天,为了逃避回公婆家吃饭,我谎称单位加班,早上9点多就到了公司,坐在没开空调的冷冰冰的办公室里,就着一杯热水,读了六个小时的《繁花》。那本书是我跟部门同事借的,本来打算过几天看上几眼就还给他,结果一看就上瘾了,后来没搂住,还是自己买了一本。这十年间数次整理书柜,处理了好多书,《繁花》这本怎么也舍不得断舍离。
是写得真好啊。很多人读不下去是因为它用上海方言写的,我倒是毫无问题,一点儿不耽误理解,看到后来脑子里自动出现了上海发音。那些文字要是用老北京片儿汤话来念,可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了。
小说《繁花》是广度深度都够。说它是上海的「清明上河图」也可以,甚至当一本上海版的《红楼梦》来看,也不算太牵强——表面是饮食男女,内里是山河岁月。往大里说,有时代变迁;往小里说,各种鸡零狗碎、日常生活,市井小民有的,公司白领有的,时尚有的,美食有的。金宇澄老师还会画画,书里有他手绘的各种插图。他连时髦的衣服都会画。简直不要太热闹。
过去,带着小时候建立起来的读书观,容易把宏大叙事和日常琐事对立起来,现在觉得小说里那些宏大叙事都融进了每一个鸡零狗碎当中,每一个人物的每一个行动加在一起,就是时代的滚滚洪流。
小说《繁花》开篇有一场盛大的捉奸,哎呦那个活灵活现啊,所以一说王家卫要拍《繁花》,我低级趣味爆发,就很期待他怎么样去表现那一场捉奸,那种完全是很市井的故事。但刚看前几集的时候,我觉得这不是金宇澄的《繁花》,这是王家卫的「黄河路往事」。
小说有三个男主角,沪生、小毛、阿宝,沪生和小毛在电视剧里全部消失不见,尽管我认同影视剧是导演的作品,不能要求他完全照搬原著小说,就好像一个茄子,离开了菜市场,在每个餐厅里做成什么样,那是厨师自己的手艺,但三大男主角只有这一个,还是觉得有挺大的缺失。
直到看到一篇文章,墨镜王自己说,「我们没有能力还原足本的《繁花》」,看到这一句话的时候,我就觉得放下了。其实看到十集左右的时候我就不纠结了,再想一想小说里很多东西,有一部分是不宜用电视剧来表现的。还有一部分,怎么讲,贩夫走卒那种,我觉得那不是王家卫的长项,王家卫即便是拍一个种地的或者是卖菜的,他也一定会加上小资滤镜,要拍得美。所以,他只留下阿宝这一条线,把其他都拿掉,是合理的,也是他最擅长的。所以现在,我觉得,王家卫他做对了。
我就不当它是电视剧《繁花》,它是电视剧《黄河路往事》,这个往事挺好看,我也不亏。
四位主演
演员自然是《繁花》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尤其是四位主演。
宝总,初代大款,钻石王老五。
《琅琊榜》《伪装者》,我通通都没看过,去年看了一部他演的电影《不虚此行》,他演一个给别人写悼词的人。但那次看电影忘了戴眼镜,眯着眼睛啥也看不清,总体对胡歌印象还不错。
这次看《繁花》,第一也几乎是唯一的印象就是——胡歌太帅了。第一集换上西装那场戏,完了,我什么都看不见了,只看见他帅。然后,我就只看见他帅,别的什么都没看见。这是很大的问题。肯定是我的问题。
直到大结局播出的那一天,我中午特地出去吃了一份干炒牛河,美其名曰「宝总牛河」,是真的为这个人揪心了,特别不希望他破产。到了晚上7:00多,发了条朋友圈,说要「跟江浙沪人民一起打响宝总保卫战」。在上海的前同事给我留言说:「你这个首都人民也如此关心宝总啊?」我想这个时候,观众是没有地域之分了,正如弹幕所说,「《琅琊榜》怕他病重,《伪装者》怕他暴露,《繁花》又怕他破产」,人民太为胡歌操心了。
当时,弹幕还发起了一个投票,你认为宝总有没有可能绝地反击,在那一集开始的时候,选择「能」的人占93%;到了快水落石出的时候,这个比例变成了94%。最后两集,在点开视频之前我心里也隐隐紧张,怕他一夜返贫,所以你说这个角色塑造的成功还是不成功?
闺蜜说,甭管有的没的,王家卫拍出了胡歌的帅,这就是墨镜王最大的功德。闺蜜曾经梦见过胡歌,跟胡歌演戏,说片场只有他们两个人,她还问胡歌台词背得怎么样了。闺蜜说醒了以后十分后悔,就俩人还聊什么戏呀。
对于唐嫣演的汪小姐,坦白讲,在第19集之前,每天我都要动摇一下子,原因就是唐嫣。在沪语版中,汪小姐太聒噪了。上海姑娘说话都那么跟嚷嚷一样吗?语速快、声音大,太吵太闹了。一个活泼的风风火火的姑娘,不一定说每句话都跟炸了锅似的吧?她的嘶吼嚷嚷演绎法只有在面对组织调查的时候,才是正确的。被冤枉,她是真急了,急了谁不嚷嚷啊。
等到自己出来单干,也是被生活毒打过了,整个人就「收」了,安静了,小声了,不响了,一下子就对了。
这个女孩子知道,她心里最盼望的那段感情不会有结果,从此她要成为她自己的码头,为了这句誓言,为了给自己争口气,也是豁出去了,她心里有多痛,有多苦,她就有多猛、有多勇、有多拼,从汪小姐到小汪再到汪总,后半程唐嫣几乎是脱胎换骨,突然间进步很大。
以前似乎有一搭无一搭地看过几眼唐嫣演的一个古装剧,她演萧燕燕,那真是,算了不提了。加入「王家卫受害者联盟」三年,恭喜唐嫣终于有了能拿得出手的代表作。
另一位女主角马伊琍,不知道为什么,作为观众,我一直不那么喜欢马伊琍,但这次发现她演得相当好。PAPI酱饰演的菱红离开上海出去闯世界,她回去包了两万块钱,目送她上出租车这一段,把我弄哭了。咱实事求是地说,这个人物演得不错。
周围的朋友里,喜欢玲子的人也是最多的。在很多时候,我们喜欢一个角色,往往就会把它跟演员本人联系起来。玲子从执迷不悟、抱有幻想,到绝然抽身,重打鼓另开张、走出夜东京的一条新路,这种想明白之后就不拖泥带水的方式,应该就是她在广大女性观众当中引起共鸣的主要原因吧。
剧里马伊琍换了那么多次衣服,我觉得她穿上最好看的,就是那身纯白色的厨师制服。干脆利落、肩线清楚,穿上以后腰身板正,不像其他那些花红柳绿的贵价服装,这一身雪白的制服上身,你就知道她没有什么花花心思了,就是搞事业。当然广告另说,她每天出来穿的那件巨丑的羽绒服,广告主怎么想的也不知道。
关于辛芷蕾,我只想说,李李太美了。比金玉妍美一万倍。皇上没福。《庆余年》里也有她吧?记得是个有点愣的角色,大大咧咧的。
把辛芷蕾拍得这么美,功劳还是王家卫的。辛芷蕾的脸,在普通广告里,那就是一大盆白面一样,但是在王家卫的镜头下,又有立体感又高级还有智慧,恐怕辛芷蕾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原来我长得这么美?
一个观点,不一定对,但杠就肯定是您对:导演能把女演员拍得漂亮固然很重要,可以说相当重要,但是不是第一重要和唯一重要?每一个人物脸部的镜头都要用伦勃朗光,是不是太满太顶了?至少对我来说,看一部电视剧,我更想看到的是她把生活表现到了一个什么程度,把人物塑造成了一个什么样子。也许只有我们老年观众才这么矫情,墨镜王这次其他方面做得不错,所以也就不纠缠这个问题了,养眼挺好,不长结节。
配角天团
因为之前很少看国产剧,所以《繁花》里的绝大部分配角,我都是陌生的,这也带给了我一种巨大的惊喜。每天按时追,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配角天团太优秀了。
所有的配角都那么出彩,这是王家卫的本事。包括那些超级客串,很多在他们本人各自的领域内,都是天花板级的人物,比如著名京剧演员史依弘老师。她演玲子的邻居,只是一开门露出来一张脸,惊鸿一瞥。我最早听说史依弘这个名字,是我妈告诉我的,她是戏迷,她要说谁好,那基本上就肯定挺好的。后来我慢慢地才知道,史依弘老师在京剧界有着非常崇高的成就。
还有同是超模出身的佟晨洁,至真园潘经理,那么一张平淡的脸,在美艳的李李面前,一点都不怯场,从来就没有输过阵,是谁也不能忽视的那种存在。曾美慧孜演的敏敏,聪明、拎得清,有野心,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跟对了人,忠心不二,配得上她的名字一个敏字。没有想到初看小白兔一样人畜无害、背后使手段的梅萍,是选秀出来的王菊。还有中国前女友、白月光专业户杜鹃,唱歌的黄龄,都演得很好,特别是黄龄,把金凤凰的女老板演得活色生香。
可以说,因为这些配角,整个的观剧过程,没有一分钟是浪费的,他们也没有一分钟的表演是无效的,感觉这个剧给的量特别足,秤压得高高的那种。
嚣张粗俗格局不大的卢美琳,范湉湉也演得不错。金老板意外坠楼身亡,那一段范湉湉脸上的表情,吃惊、错愕、难以置信、伤心难过、不舍、一语成谶的懊悔等等复杂的心理,最后汇集在一起,变成了她流下来的一行眼泪。那一瞬间,我是真的心疼卢美琳了。从一开始追剧,万万没有想到,我会因为卢美琳而难过。刚要同情她,下一秒就是她按着小江西的脑袋往墙上撞,那种愤怒、仇恨、那种爆发,那种反应,很准确。弹幕提示说,她知道小江西跟她老公的事儿,从范志毅踢她老公那天她就知道了。然后是金美琳的生意每况愈下,最后去求李李帮忙未果,不可一世的卢老板娘,落寞地离开了她征战厮杀多年的黄河路,那一回眸,那一种凄凉,是很戳人的。
爷叔游本昌老爷子,我就不夸了,各种公众号都夸出花来了。老爷子可以了,演过济公,这又演了「耶稣」,弹幕说,要成功,不仅要有贵人相助,贵人还要鼎力相助,并一直鼎力相助。祝老爷子健康长寿。
最大的惊喜是范志毅。一个职业足球运动员,脱口秀说得不输给职业脱口秀演员,这演个电视剧,又演活了一个工厂领导。汪小姐离开工厂要回到27号的时候,范志毅目送她的背影离去,他的眼里真的有光。看到一个访谈,范志毅说没有台词,要上去表演吵架,还不许他说「册那」,现场观众听了都笑死了。唉,想了一下,确实剧里他一直都没有说这个上海话里我们经常会听到的词。其实我不认为那是一句骂人话,那其实就是个感叹词。
范志毅多才多艺,跟我家栋梁(我先生)聊起来,栋梁说,范志毅最出名的不是踢足球,是后来接受电视采访,骂后辈球员的那句「脸都不要了」。
《繁花》到底是什么剧?
王家卫是一个优秀的导演,但也不能说王家卫拍的一切都是对的。包括这个剧里面,我也有疑问。前几集的时候,那个活宝魏总跟宝总争范总的订单,也不问人家有多少件,反正就是我出价比宝总低,我一个没做过生意的也能知道,你卖人家八十万件货和卖人家五万件货,那价格肯定是不一样的,咱魏总也不问,上来就说我包了。这个我没太想明白。
还有一个争论是:《繁花》到底是什么剧?刚开播那几天,很多评论说《繁花》的色调风格等等像谍战剧。我没怎么看过谍战剧,不知道谍战剧是什么样、应该什么样,其实我并不认为一定要给它归什么类,它就是讲了一群人在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这故事讲得不错,我觉得这就够了。
总有人说王家卫是形式大于内容,我觉得对王家卫来说,形式就是他的内容的一部分,这是他的招牌、是他的核心竞争力,我们看王家卫很大程度上就是看他的形式,他的光影、他怎么摆弄镜头、怎么跟别人不一样。假如一个厨师能做出独一份的菜,你就去吃就行了,不用非要给他归到八大菜系里面具体是哪一种菜系。
甭管是商战剧还是言情剧,《繁花》最最打动我的部分,是人与人之间有情有义的那些地方。
从一开始,弹幕就各种嗑CP,宝总跟他的三个女人们,到底他跟谁好了,弹幕一直嗑,我觉得有点没劲。岁数大了,他们之间那种若即若离、似有似无的关系,我一点都不愿意费心去理解,没兴趣。反倒是几位女性之间的互相帮助、扶持、鼓励,还挺打动我的。无论是金花把珍藏的邮票送给汪小姐,还是玲子去至真园吃饭,相当于找李李做了一次咨询,还是玲子和菱红之间有吵有闹、冰释前嫌,汪小姐公司初开,玲子送了礼物,后来她们彼此帮衬介绍人脉等等,说起来也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儿,就是女生之间这些来来往往,我觉得比什么「他爱不爱她呀」「他是只爱她一个人吗」,比这些有意思多了。
不仅仅是女生之间的互相帮助扶持,包括像范总,最后跟汪小姐去深圳,帮着她各种找关系那几场戏,董勇确实演得特别好,一开始还有一点觉得他是兑现对宝总的承诺,到深圳了帮汪小姐去找厂子,几乎要跪下来求人,演到那儿就觉得他真的是把汪小姐当成朋友那样来帮,这种关系特别可贵。还有他跟汪小姐吃饭的时候说下海就是要拼命地游,要保命,不能把自己淹死,这是第一位的;第二位的是能划拉着什么就算什么,也都是肺腑之言。最后他回老家,汪小姐跟他说江湖再见,他坐在那个小破车上,看着汪小姐像看着女儿一样,也是眼里有光的。
还有两个情节是表现金花和汪小姐的师徒情,那两段,也是看得我眼泪汪汪。他们每个人,当他们眼里有光的时候就会特别打动我。那种光代表了人和人之间的情义,那是奢侈品,到现在也是。
宝总对这些女生,算得上有情有义,但是这个情,是交情的情还是爱情的情,还是棋逢对手、惺惺相惜,不管什么情,好像都离男女之情那个情差这么一点,但是关系这个事儿吧,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差那么一点,它就不是。排骨和年糕再在一个饭盒里,那也排骨是排骨,年糕是年糕,爷叔这句才是金句,比三个钱包论醍醐灌顶多了。
所以到最后,繁花三美都去搞钱搞事业了,嗑什么CP啊,墨镜王这就是告诉我们,只有经济独立才能带来最大的安全感。
图源剧集《繁花》
关于上海和北京
我觉得中国有两个城市,是每一个中国人或多或少的都会跟它有一点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个是北京,另一个就是上海。很长一段时间,舆论场上,大家也爱拿这两个城市的人较劲,制造出一种彼此瞧不上的感觉。
这两座城市的人的确有很大不同。上海人精细,那可不好糊弄,北京人差不多行了,过得去就得。
举个例子。我公公是上海人,几年以前,我父母和婆婆还都在的时候,有一年除夕,我们两家一起在外面吃饭,餐厅说吃够多少钱送红酒,也不是什么值钱的红酒,然后餐厅就把这事儿给忘了,没提也没送。我公公就不干了,找他们理论,说你们说好送为什么没送?餐厅后来是给补上了,还说了好多客气话。回家以后,我妈跟我说,觉得我公公大可不必,过年弄得不愉快不值当。你说我公公做得不对吗?并没有,餐厅没有遵守承诺是餐厅的错误;我妈不对吗?也没有,我妈图的是聚在一起开开心心,别有什么不高兴的事儿影响情绪。都有道理,就是不一样。一个上海人,一个标准的北京人,他们在这些小事上的处理方式就很不同,不能说谁不好,只是说他们不一样。
但有一点必须承认,包括这次的《繁花》,也充分展示了上海的商业文明,这种「商业文明」也是上海一直以来的标签,现在叫时尚,我们小时候叫洋气。洋气哦,比时髦有分量。对于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中国人,每个人都多多少少受到这种文明的影响,也包括北京人。
在我小时候,70年代,人民普遍都生活不富裕,如果邻居家有谁能去上海出差,那可是一件令人艳羡的肥差,那时候他们从上海带回来的「伴手礼」,是四分钱一条的泡泡糖,什么牌子我忘了,红色包装纸,要是出差的叔叔或者阿姨给你一条泡泡糖,足够美上好半天。那一条细细扁扁的泡泡糖,肯定是不舍得一次就吃完的,通常会把它分成四小节,每次只嚼一节,嚼在嘴里都没味了,都舍不得吐,经常是头一天嚼过了,用糖纸包起来,第二天再嚼一天吹一天泡泡。真的,我们小时候就是这么吃泡泡糖的。
那个年代,上海的产品,又好看质量又好。我小时候四川的六叔来北京,给我在西单商场买了一双上海产的黑色丁字皮鞋(有点类似于现在的玛丽珍鞋),可喜欢了,穿了好多年。
大概是1997年左右,我和栋梁去南方五省一市跟团旅游,最后一天有几个小时自由时间,让我们逛逛南京路。我们好像进了一个百货商场,是叫一百吗还是什么,记不清了。卖丝袜的柜台,营业员跟我巴拉巴拉说了好半天,我一个字都听不懂,我就跟她说我听不懂。那个营业员立刻就切换到了标准的普通话频道,又跟我推销了一遍。上海话和普通话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语系,当时我就挺佩服她的,所以对上海印象特别好。
那一天的南京路上称得上车水马龙,栋梁站在马路边,满头大汗地吃了一碗鸭血粉丝汤。我就在旁边看着他吃,然后跟他说我要吃麦当劳。年轻的时候就这么傻。
还是那次在上海旅游,有一天下午是带我们去的城隍庙,团里绝大部分人就在城隍庙吃了一些小吃,我家栋梁带我去了南翔馒头店,60块钱一位,我们俩花了120,应该算是吃了一顿正宗的上海小笼包吧?那天还吃了什么我都不记得了,就记得店里的姑娘们全都特别洋气漂亮,真的是肉眼可见的洋气,没有人像我一样穿个牛仔裤运动鞋,那天真的是有点自惭形秽了。
后来大概在2000年代初又去上海出差,有一次是宠物展,很多上海人带着狗去参展,那天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上海人民养的狗全都打理得非常干净体面,而且每一个人带狗出来都拴绳。咱有一说一,在2000年代初的北京,遛狗拴绳不是每一个养狗人都能做到的,而且北京人民的粗放性格,也体现在养狗这件事上——那个时候,北京街上很多白狗,那白毛跟地皮一个色儿(当然现在进步很多)。
那次出差离开上海的时候,我们十几个同事在去机场之前,在一个弄堂口吃了一顿简餐,就是摊主大姐现给我们做的菜肉炒饭,那是我今生吃到的最好吃的上海菜肉炒饭。此后在北京,不管什么样的上海餐厅,无论有多高级,都没有那天那顿菜肉炒饭的味道,也许是因为不像那天那么饿,也许是因为没有那天的弄堂,也没有那天的夕阳。
再去上海出差,是北京奥运会那一年。那次出差赶上一个周末,我到处闲逛,路过一个院子,有漂亮的小洋楼,里面应该有office,还有一个餐厅,餐厅是欧式的腔调,我想进去转转,服务生不让,我说那我就在您这儿吃饭吧。我点了一份鹅肝,还有什么菜,忘了,反正那一顿午饭,花了二百多块钱。等我点完菜,再跟服务生说,我想上楼看看,他说您随意,三层四层大概什么样还给我讲了讲。反正上海呢,就是你只要把钱花了,该给你的服务都会做得特别好。以前我认为这是缺少人情味,现在觉得没有什么不对。
上海的那种商业文明,也体现在对食物的态度上。
《繁花》里的宝总泡饭,精华和裉节儿都在那几碟小菜。上海人民在这些地方特有办法。泡饭好吃吗?我小时候的开水泡饭就是就点咸菜,什么榨菜、酱瓜之类的,那肯定是没有宝总那几小碟来的美味丰富。我结婚以后在公婆家生活了四年,这四年当中,每天的早饭都是面条,但是每天的面条都不一样,因为每天都有不同的浇头,尽管那浇头就是前一天晚上的剩菜。到公婆家吃四年小面条,我都没有吃腻过。我妈家就不一样了,我妈家煮面条就是卧一个鸡蛋,在碗里放一点酱油、香油放点醋,从锅里盛一勺汤,所以那个面条没有变化,永远那么吃,永远那个味。人家说「妈妈家的味道是世界上最好的味道」,对此我从来都不同意,因为,婆家的饭菜确实比我妈家做得好吃多了。
九十年代,繁花落尽
关于《繁花》,很多人看完都在感慨,感慨那个一去不复返的、火热的90年代,那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年代,普通人究竟什么样?
以我为例,1992年,我大学毕业后进了一家事业单位,干了三年,每天做着上班就头疼的工作。记得第一年我的工资大概是每月105块钱,是没有转正的工资,转正之后也没多少钱。当时的消费观就是,既不挣钱也存不下钱,但是也不负债,没有胆量像剧里描写的上海人民,敢于攒上几个月的工资去买一件梦特娇的T恤衫,但也不至于不敢花钱。大概是1994年还是1995年的春节,发了300块钱过节费,前脚拿到三张美丽的人民币,转脸就在回家路上进了一个商场,花299块钱,买了一条很浅很浅的水绿色的鄂尔多斯羊绒围巾。
剧里描写的股市风云,那时候我和我的父母,都对股票没有任何的认识。有一次我爸单位好像是员工可以认购原始股,我爸也不懂,就跟着同事们随大溜买了800块钱的,回家跟我妈说起来,被我妈呲儿了一顿,我妈觉得钱就应该放到银行,谁也偷不走,还有利息。后来我爸就把那800块钱给拿回来了。其他的同事们是不是有了翻倍的收益,我不知道,我爸好像也没有问过。
我亲身体会股市的那种激荡、刺激,已经是很多年之后了。我是2015年那个大牛市的时候进股市的,那时候无脑买,买什么都涨,上午10:00买进,下午1:00就涨。那年五月下旬正跟闺蜜大哈尼在外面玩儿,本来中午准备喝啤酒,一看哎呀又涨了嘿,那改喝香槟吧。那种牛市会给新股民一个错觉,就是股市永远涨、永远会涨,不用学习,看不懂K线没关系,你就看哪个公司名字好听或者他代码是你的吉利数字,瞎买都能涨。当然,故事的结局也是可以想见的,目前装死装好几年了,并且准备继续装下去,装到下一个牛市来的时候再说。前提是被活埋的那些股票都不退市,去年已经非常荣幸的有一支股票退市,前期投入原地蒸发。
所以说,要说我像谁,我像那些追涨的散户:只要一买,就把自己活埋了。
再说回火热的九十年代,我赶上了吗?那肯定不像黄河路上,那些人是立在潮头的,我可能是潮水涌过来,在岸边被水推着咕涌了一下吧。1995年,我辞掉了事业单位的工作,去了一家民营单位,终于做上了我喜欢的文字工作。休完婚假我就去新单位上班了,跟谁也没说,连我家栋梁都不知道。是在他发现我作息时间异常之后,我才跟他说我换工作了。换就换了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再说,这是我自己的事儿,跟你有什么关系?对,我当时就是那么想的。虽然我没有能力和胆量下海去经商,但在年轻的时候选择喜欢的工作,而不是一味求稳妥,也算是赶上了时代的红利吧?因为如果是现在,除去年龄这个致命的原因以外,我大概率也没有胆量做出这种选择了。
记得当年看小说《繁花》,看完之后,一心想着给《繁花》改名,给它改成《繁花落尽》。总觉得它有一种悲凉的底色,当然,每个人看法不同,我大概属于悲观主义者,繁花开时没有多久,落尽倒是用了绵绵不绝的时间。
但这次看电视剧的大结局,跟当年读完小说之后的感觉还挺不一样的。最大的感受是王家卫老了,柔软了。可见变老也不一定是绝对的坏事。剧里的那些人,他们完成了在黄河路的这一段故事,不等于他们的人生就完了,他们是起程走向下一段人生。每个人也都差不多,走完一段路就走下一段呗,只要人还活着,总能开始新的路。
当然,最后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宝总在川沙的那块地,是不是卖给迪士尼了?所以玲娜贝儿又被称为川沙妲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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