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生效前,建议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做好这些准备
一晃三十载,自1993年《公司法》首次出台实施以来,《公司法》已经历了四次修正、两次修订。
1
1999年,《公司法》第一次修正
明确了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设置及监督权,体现了国家对高新技术股份公司上市的支持。
2
2004年,《公司法》第二次修正
删除一款“以超过票面金额为股票发行价格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3
2005年,《公司法》第一次全面修订
4
2013年,《公司法》第三次修正
确立了注册资本认缴制,并相应修改条纹表述,同时删除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及注册资本验资制度。
5
2018年,《公司法》第四次修正
对公司回购股份制度进行完善,允许上市公司为维护市值回购股票。
6
2023年,《公司法》第二次全面修订
2023年修订后的新公司法共15章266个条文,在2018年公司法13章218个条文的基础上删除了16个条文,新增和修改了228个条文,其中112个条文涉及实质性修改。
此次修订主要涉及如下几个方面:
1. 为资本市场提供了多种新工具,其中的类别股制度、无面额股制度、授权资本制等制度设计有助于推动资本市场的繁荣发展。
2. 为公司治理提供了更多的选择,譬如可选式公司治理的安排为中小公司提供了更为灵活方便的治理结构选择。
3. 强化了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的规范。
4. 进一步强化对股东权利的保护。
5. 对国有企业从专节规定变更为专章规定。
目前,行业内已有大量文章对修订后的《公司法》进行解读,但大多数都是站在律师视角对条文进行分析,而这次,我们特别分享了某国内顶尖律所合伙人律师精心制作的干货内容——《新〈公司法〉重点条款解读》(附68页PDF“公司法修正对照表”)。
该干货内容为96页PPT文档,主要是站在公司和商务人士角度,对四大部分内容进行详细梳理。
一是通过公司法的历次修改,系统介绍了我国公司法的变迁和此次修订概要;二是站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的角度,结合公司日常事务中的实践情形,对新《公司法》的主要修订内容进行解读;三是从实务层面出发,对公司章程中需要修改的内容进行梳理;四是总结了新《公司法》生效前,股东必须做的10件事情,为股东保障自身权益提供一些建议。
干货文档预览
(总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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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修正对照表预览
(总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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