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国际化:从不可预知的变局到“风险共担”
作者 | 高树
来源 | 高树在远山
地缘政治恶化、世界经济重构、逆全球化兴起……当前不确定时代下,律师行业忧虑加重,此时探讨律师的国际化布局,似乎也有了一丝不确定的意味,充满了非对称风险。
然而人类的未来本就是不可预测的。正如著有《黑天鹅》一书的风险管理理论学者塔勒布所说,要践行“风险共担”的原则,应对现实世界中的不确定,因为不承担风险,才是最大的风险。
上月中旬,深圳举行了首届全球2023华语律师大会,华商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执行会长高树发表演讲,谈到有关新兴经济全球化和律师国际合作话题,引起不少行业人士关注。
全球化与逆全球化博弈,
为华语律师打造逆袭时空?
我一直认为,法律语言是最好的国际语言。
当前复杂变幻的国际国内大环境下,法律服务的国际化耐人寻味。国际化由明向暗、由面到点,全球各个行业处于深度调整期。对中国律师而言,这个节点给了我们很多困惑,但也给了我们一些机会,机会是指可以在这个阶段迎头赶上。所以此时不应该犹豫不决,放慢国际化的脚步,应该走得更快,更稳,继续加强推动力度,构建新型的律师国际化格局。
为什么这么讲?通常来看,经济全球化的实力和该国法律服务的全球化实力成正比。目前国内律师业在国际化布局分几种情况,有的是加大全球布局力度,有的是局部布局,有的是观望,要看清形势再下手。
中国现在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们的律师国际化布局是必然要走出去,与经济实力相匹配,这里有一个误区是有人认为目前国际形势复杂,对于国际化要“以退为进”,然而现实是不进则退。
其次,地缘政治冲突加剧,明面上国际化、全球化受到了高度的阻碍,不管在经济、政治、文化、科技领域,包括法律服务市场等,全球相当于在重新建立壁垒和藩篱。以前是面对面的交流,现在可能变成了点对点,国际化的概念发生了扭转,越发暗流涌动。点对点的国际化仍在进行中,这样的新态势可能还将持续,短期不会中断。
要清晰认识的一点是,全球化和逆全球化的博弈过程中,世界很多国家在发展中遭遇了一系列问题,可以发现,很多问题实际上是共性的,逆全球化潮流如果演变下去,对全人类都将造成伤害。过去几十年,大家互利共赢,打通产业链,现在很难有一个国家或地区能独立于其他经济体,所以地缘政治冲突加剧,但全球化的进程虽受挫但不会被终止。
另外从行业现状来看,国内法律服务市场内卷,实际上国际法律服务同样也内卷得厉害。这样内卷的结果是,行业没特别多的新意,很多人可能心态有所懈怠。
然而内卷之下,有一个现象必须充分关注,内卷是一种信息的叠加和交换,在这些过程中,可能新的形势、新的面孔、新的态度、新的方式将诞生。而这种变化或许发生在局部,但却是一个新的突破口,在一些地区或者国家产生一些不一样的东西,成为当前内卷市场下的增量。
从全球价值链重构
看新型律师国际化模式
律师身处时代洪流下,我们要随着形势的变化来调整战略布局,调整脚步。用一个形象的比喻来说,以往的世界发展模式是古典音乐,我们跳舞的舞步节奏可以慢慢来,而现在舞曲一下子换了,你再用以前的舞步不但跟不上节奏,反而乱了自己的脚步。
国际法律服务也是如此,现在可以说非但是舞曲节奏变了,甚至曲风、内容全变了,此时很多人可能自乱了阵脚,而找到了自己舞步节奏的人,将脱颖而出。
律师国际化的一个很好样本是“一带一路”,2023年是“一带一路”倡议十周年,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成立五周年,我作为执行会长,尝试讲一下发现了当前新型律师国际化的模式,下面与大家分享。
以产业带为基础和纽带,加强法律服务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业链的集聚和融合,一直是联合会的目标。很多年前我就提过,律师业做大做强,律师业本身一定要产业化,成为产业链集聚和融合的一环,结合得越紧密,律师业的基础打得就越牢。如今全球价值链重构,律师业的国际化也要升级。
新型经济全球化有几个明显的变化。一是产业结构发生调整,全球都面临着供给侧改革的问题。二是区域经济发展协同也在调整,全球价值链重构进程加快,以往印象中的新兴与传统领域、老牌工业强国和新一代,同样在调整和重塑。
经济流动性节奏放慢,经济周期越来越短,也就是说,我们将面对越来越多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的因素。这个时期,律师的国际化定位已然发生改变,我们从单向变成双向、甚至多向合作。
华语律师大会上,我提到推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与产业链的深度聚集和融合,保持存量,提升增量,正是这个逻辑。
法律服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业链的结合,要变成一个双向双重的过程。以前我们的理解是,为引进来和走出去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而现在更重要的方面是,我们的律师业还要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律师、律所深度交流融合,这也是我称为新型经济形态下的新型律师国际化模式。
以往律师服务企业,属于单向的过程,很多时候服务完一单或者一家就结束了,我们与产业链的关系并不紧密。全球经济波动时期,这类存量业务逐渐减少。
而现在我们要有一个双向的意识,与企业建立合作,同时与沿线国家法律行业建立合作,从静态转变为动态,构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的新生态,两地律师业的结合,相当于1+1>2。
我们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越来越具体,如10月联合会公布的369项合作清单,具体的项目顺利落地需要双方或多方律师的协作,在新型模式下,建立起双向或多向保护机制和保障机制,才能让产业链落地更快更精准,更有稳定性和确定性。
国际律所“虎视眈眈”,
究竟是竞争还是竞合?
对于一带一路国际化法律服务,不只中国律师业在关注,随着全球法律服务市场的收缩,国际上的大所同样也很感兴趣。不少人担心,这是否意味着未来竞争态势越来越激烈?
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和很多人不一样,有句话叫每天都在进化的对手是不可战胜的,与此同时,每天都在进化的市场是不朽的。
国外律师同行关注一带一路国际化法律服务,我认为这是一件好事。未来可能有竞争,但是合作大于竞争,处于同一个市场,他们也将积极建立保护机制等,形成良好的合作生态。我们要摒弃冷战思维,现在并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而是你好我好大家才能好。
再从现实层面来看,涉及产业链的国际化法律服务,包含了不同法系、不同经济社会背景等,也不是一家律所或是几家律所能够搞得定的。国外律师和我们一起投身进去,实际上是互补、均衡的合作关系,远非只有竞争。
多元国际化法律服务的生态建立起来,对我们来说大有好处。
我担任联合会执行会长五年多,对律师国际化的推进有比较深的感触。过去,概念化的想法比较多,普遍模糊,探索的动力也不够。我认为重中之重是要以项目为依托去落地,不能让概念化的东西存在于想象力里。
第二是不能就律师业谈律师业,我们应该有共同体的认识,将律师业与其他法律服务业整合,促成横向和纵向生长的态势,才能不断把国际法律服务体量做大。
还有一个是在产业国际化和法律服务国际化高度融合的大趋势下,我们现在不能单靠一家律所或是一部分律师去做这些事。如今世界瞬息万变,只靠部分人,就算能量再大,本事再大,很难在时代面前推动起一股潮流,太势单力薄。如果一群志同道合的人去推动同一件事就不一样,特别是在全球深度调整期,极有可能将一种理想变为一种现实。
国际法律服务新蓝海,
自危机中诞生?
华语律师大会在深圳举行,将业界的目光聚焦到了深圳法律服务市场。深圳律师的国际化,一些新的改变正在发生。
过去40多年,如果用一句话形容深圳律师的国际化,那就是起了大早赶了晚集。几十年前,深圳律师业已在强调国际化,然而回过头看,步伐迈得偏小,尚未形成一个真正的大规模国际化格局。
深圳律师的国际化目光看得不远,主要原因还是大家对于走出去的动力不那么迫切。这几十年法律服务市场生机勃发,大部分律师觉得做国内业务就足够了,不像深圳企业走出去那么急切。
不过现在国际化浪潮的机遇乘风而来。深圳是大湾区的核心引擎,地缘决定了更频密的国际交往。其次法律服务从单边单向走向多元化,这意味着仅仅做某一段或是某一个区域的业务,未来很难吸引到客户。此时恰好也在律师行业重新洗牌时期,深圳2万多名律师在大浪淘沙下,正慢慢浮现一批有国际眼光、国际胸襟、更高层次专业化的人,相信这一批人、一批律所能够走出去。
对于走出去的律师而言,蓝海在哪里?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际法律服务的一些业务端受到了影响,尤其在非诉讼领域,有一定萎缩,然而在红海倒逼之下,也有蓝海。此前我们留意到钱伯斯的调查报告,以2022年为例说,一些业务不乐观,而新的形势也催生了新的蓝海,如数据保护与隐私,海关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等。
全球建立壁垒的时刻,危机和机会并存。接下来若干年内,由此延伸出来的新业务形态,如反垄断、反倾销、反洗钱等等,将呈正增长趋势。另外,新兴知识产权领域,如海洋生物科技等,我们预判也将增长。
对有意布局国际化的律师而言,先人一步挺进蓝海,自身或可迎来爆发式增长,与此同时也能在国际上发出中国律师的声音,特别是在争议解决领域。
目前全球国际争议解决上,我们提供的服务相对较少,在几大经济体的仲裁调解组织里,中国人比例很小,不补上这块短板,律师国际化势必将大打折扣。在我看来,商事调解很符合当前国际环境下的发展态势,即非对抗,调解完大家不是敌对,还能继续同行向前走。我希望国际上的调解机构中,我们的人越多越好。
将律师的国际化布局看作是非对称风险,那么多元合作、打造新型新生态这一场实践,就是“风险共担”。
敢于承担风险的不确定性,是勇气也是希望,正如2023年6月,华为孟晚舟在上海世界移动通信大会所说,“在征服星辰大海的道路上,注定要经历顶峰与低谷的交替,也注定要经历白昼与黑夜的轮回。”因为一切不可知、不确定,只会使舵手更加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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