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新质生产力 | 王振耀: 从救灾帐篷功能定位看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的升级路径
在高质量发展阶段,为发展新质生产力,高质量的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支撑已成为趋势。本文以公众较为熟悉的我国救灾帐篷的功能为例,来探索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升级的路径。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救灾帐篷与国际上通用的帐篷还有较大差距。对救灾帐篷实现功能升级,这牵涉到发展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的路径问题。要想破除现实难题,还需从三点工作出发:一是转变社会理念、二是支持进行比较研究、三是在年度招标中进行试验性改革。
从救灾帐篷功能定位看生产性和
生活性服务业的升级路径
最近,国家突出强调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的重要性。的确,在高质量发展阶段,为了发展新质生产力,特别需要高质量的生产性服务业的支撑,而改善民生,如果缺乏生活性服务业的发展,也会遇到相当大的障碍。
仅以大家较为熟悉的我国救灾帐篷的功能为例,来探索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的升级路径。因为,救灾帐篷的平生与使用,是两大类服务业的紧密结合。
众所周知,我国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一项重要措施就是迅速向灾区运送救灾帐篷以安置灾民。在本世纪初,一般年份,往往都要使用三万顶以上的救灾帐篷,遇到特大自然灾害,如汶川大地震,就向灾区发放百万顶以上的帐篷。由于救灾帐篷通常由中央财政采购,全国建立有中央救灾特效储备库,救灾帐篷也有统一的标准,生产与使用的过程都比较规范。大家所熟悉的帐篷颜色为蓝色,小的单帐篷的价格通常不到二千元,一般用钢管支架,还有用于巩固的绳子和地钉,结构相当简单。几十年来一直沿用,过去的标志是加上“民政救灾”字样,现在则改为“应急救灾”,其他结构与功能还依然沿袭,大家已经习以为常。
这样的救灾帐篷,在高质量发展阶段,有没有改进的空间呢?其实,与国际上通用的救灾帐篷比较,差距就相当大了。最主要的,就是帐篷的功能太简单了,它只是能够起到挡风避雨的作用,即使板凳和简易的床板,也都没有配备。
在2008年汶川救灾过程中,世界多个国家支援灾区的帐篷多达20多万顶,各种帐篷无奇不有,让人大开眼界。当时,价格最贵的帐篷达是德国捐赠的到20万元以上,这类帐篷只需启动开关,就立即自动打开成为一所小型战地医院,包括手术台并其他相应的设施。俄罗斯的帐篷则包括有大型的指挥部帐篷、厕所帐篷,发达国家的帐篷往往包括简易的床与毛毯、包括锅碗瓢盆等。这种救灾帐篷发放到灾民手中,大家很不适应,灾民甚至不愿意要那些附属的物品,只希望要简易的帐篷,基层干部还为如何保存这些物品而发愁呢!
更为有意思的是,在汶川灾区,基层收到发达国家支援的帐篷,一律要求签字,因为保质期为一年,超过以后需要及时报废,基本上是一次使用品,不需要回收。而我国的救灾帐篷当时没有报废标准,还是按照“新三年、旧三年,修修补补又三年”的老传统处理,鼓励地方及时回收。如果回收不全,还要承担名义上的“国有资产流失”责任。客观上,一次大灾之后所使用的帐篷,回收起来确实相当困难,成本也很高。在汶川灾区就发生过这样的现象,基层干部希望我国的帐篷也能说个保质期,哪怕长点也行,国外的是一年,咱们是不是二年?没有这个标准。使用起来相当尴尬!现在,通过网络可以查到,已经有了救灾帐篷的储存年限标准:框架式单棉帐篷为6年,指挥帐篷为10年。那么,在灾区使用以后的期限呢?2023年9月,青海省出台了《青海省救灾物资回收和报废实施办法》,其中规定,“对帐篷等原值较高的回收物资,能修尽修、能补则补,零配件缺少、损坏、丢失的,能拼装组合的要尽量组合重装,最大限度提高救灾物资回收率和循环利用率。”从公开的信息看,全国还是没有明确标准。
根据我国的救灾实践,现在的救灾帐篷,需要不需要将其功能和标准升级呢?其实十分需要。别的不说,仅仅固定帐篷的地钉,钉在地上,露出地面有一尺多高,在灾区就经常划伤人们的腿;厕所帐篷、医务帐篷以及与之连带的床、凳等,在灾民生活中都十分需要。所以,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救灾帐篷功能的升级需要是相当紧迫的。
怎么升级呢?这就要牵涉到发展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的路径问题。支持现有救灾帐篷的服务业本身就是一个系统,即,制定有一个简单的帐篷标准,每年由政府来组建一个招标小组,建立起严格的招标程序,竞价招标,专家评标,往往以价格便宜为重要的指标。这里既没有帐篷的研究机构,也缺乏国际性的帐篷标准比较,更不用说拥有较为系统的帐篷设计机构了。就是说,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的支持系统,即使在救灾帐篷的生产领域,也并不发达。在这种情形下,行政系统如果要进行突破,可能也是举步维艰。如果单个企业要做改进,更是难上加难。
怎么破解这一难题呢?从现实条件看,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位的是要转变社会理念。大家需要有提升救灾帐篷功能的意识,这就应当进行平和讨论,在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和专家学者与生产商、基层代表等之间展开专题对话,逐步达成共识,提升我国救灾帐篷的功能标准。不然,如果大家还认为灾民只能是凑合性的最低标准,不愿意在救灾帐篷功能升级上进行投入,那是不可能有任何改进的;
第二,需要支持进行比较研究,特别是鼓励专业性机构如国家减灾中心和有关研究机构开展应用性研究,建立起档案库,进行系统性、持续性的观察与分析。真正培养出救灾帐篷研究的专家队伍并制定出多种类型的救灾帐篷标准,也可以开展一些地方的示范性试验;
第三,在年度招标中进行试验性改革。应当将一些功能更为实用的高质量的救灾帐篷按照标准进行小批量生产,纳入招标项目之中,同时在救灾过程中进行混合性使用,逐步推广,才能使我国救灾帐篷的功能真正与世界接轨。
救灾帐篷功能的升级尚且如此复杂,其他领域,可想而知,确实需要全社会耐心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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