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份也是最后一份“工作”
这是奴隶社会的第 3559 篇文章
题图:文中插图来自 Pixabay
作者:张惠雯,生于70年代末,祖籍河南。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2010年后移居美国,现居波士顿。曾两次获得“新加坡国家金笔奖”中文小说首奖,以及“首届人民文学新人奖”、“上海文学奖”、“中山文学奖”、”首届曹雪芹华语文学大奖”等多个国内文学奖。已出版短篇小说集《两次相遇》《在南方》《在北方》《飞鸟和池鱼》《蓝色时代》,散文集《惘然少年时》。
大学毕业后我回国了一段时间,回来以后,还没有决定找什么工作,仍在商学院给那位教授做学生助手。有一天下午,我走在一座办公大楼的楼道里,遇见了我以前的论文导师,他问我有没有在找工作,我说还没有开始找,他说有个新成立的国大和美国一所大学合作的研究所,他在里面任职,如果我愿意留在学校里工作,他可以推荐我。就这样,工作像是从天上掉了下来。而且,那位教授为我争取到了相当高的薪水,按照 2000 年的汇率,我的月工资大约相当于一万七千元人民币。
他们给我的头衔是“研究工程师”(Research Engineer),我的教授为我规划的职业之路是工作两年,然后考一个在职的研究生或博士生学位,升为 Research Fellow。遗憾的是,我完全没有沿着这条安全的职业之路走下去,我这一生对许多事都是半途而废,注定会让很多关心我、对我抱有期望的人失望。只有一件事,只有一件事是我经历了很多波折、打击都没有半途而废的,这对我来说总算是个安慰。
不过,在我人生中第一份职业的初期,我还是很“积极向上”的,甚至带着一股想要脱颖而出、令人刮目相看的初生之虎的小小野心。我刚刚毕业,是所有研究人员里面最年轻的研究工程师,和其他印度、中国的研究员相比,我的英语说得不差,而且,我总觉得其他人都是只会对上级点头的 Yes man,而我自己却有一堆很有创意的“主见”。
很明显,当年的我还不懂得什么叫谦逊、稳重、老成。我曾本着在学院时学的“畅所欲言”精神,在会议上批评所长主导的一个大研究项目是不切实际的;无论是所长还是主任还是别的什么教授,如果我对他们的话有疑问,我就会当场说出来,还觉得这会对他们的帮助,是对我这份薪水负责;对其他人只会点头称是、低头做笔记、把所长和董事们的话当成金科玉律的听命态度,我非常不屑……我那时候多么充满书呆子气!我想我给予别人的印象是乳臭未干、不知天高地厚。
其实,我只需要根据安排,做好我那一小部分工作就行了,但我却为了对得起自己那份薪水,做了一些额外的工作。我把我的疑问、我自以为有助于改进项目的意见提交上去。我总是得到礼貌的、鼓励性质的回复,但在下一次开会的时候,我会发现项目还是在按照原来的方向走,不切实际或是不符合效率的弱点仍然还在那儿,我的意见没有发挥任何作用……渐渐地,我明白了,我只需要老老实实地做上面布置给我的任务就行了,即便我认为这个任务没有任何意义、是在朝一个错误的方向走。时间会慢慢教会我,老板就是老板,上司就是上司,他们不一定喜欢有主见的下级,相反,他们往往喜欢听命的人。
我明白了一个机构(尽管只是个单纯的学术研究机构)也有各种利益的纷争、人事的分化,即所谓的“办公室政治”。例如,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从这个“群”被拉进那个“群”之中的,因为之前我根本不明白这是两个不同的、有冲突的群,等我发觉不太对的时候,另一个群已经认定我“叛变”了。我工作的地方已经是个相对单纯的地方,但它还是让我认识到了人的某些复杂性,这是生活早晚要教会我们的。我相信如果我愿意花点儿时间去考虑这些关系的复杂性,把握它并参与其中并不难,但我又认为让这些蝇营狗苟、鸡毛蒜皮的东西进入思考甚至改变自己的行为是得不偿失的。
当我终于明白只要乖乖地做上司要我做的东西之后,我的工作反而很清闲了。我发现我做的研究甚至大部分人在做的研究都了无意义,我们的目的在于把拨给我们的研究经费花掉,至于其成果是否真有意义,很少有人考虑这个问题。
我每天早上八点按时起床,九点左右乘公车到学校,在工程系餐厅吃早餐或打包早餐和咖啡带到办公室里吃。九点半,我开始工作,首先是查看老板和同事们发的电子邮件,大家抄送来抄送去,确保工作上所有的琐碎都进入到每个人的意识里。查看、讨论、回复邮件大约会占用一个小时,然后才开始进行自己那部分工作。终于等到了 12 点,开始考虑午饭吃什么。12 点半和同事们一起去餐厅吃午饭,两点钟回到办公室开始下午的工作。下午通常会有会议,而会议对我来说就是休息,因为会议上大部分话都是不必听的话。拖拖拉拉的会议结束后,回到办公室再次开始工作、再次查看邮件,直到傍晚六点半,外面逐渐收敛、泛黄的光线透过厚厚的玻璃窗照进办公室里,和青白色的灯光交融在一起。我开始收拾东西,沿着肯特岗上长长的红砖阶梯走到电脑中心的公车站,挤进一群学生和工作人员当中焦虑地等待……生活如此固定、重复、一成不变,没有困难但也无可期待。我发现和繁重的工作相比,空虚而乏味反而更让人疲惫,它是一种可怕而无意义的消耗。
我们研究所搬到新办公楼之前,在工程学院有个临时的办公地方。我当时和一位印度的博士,还有一位英国名牌大学毕业的中国女硕士分享一间办公室。这时候我已经知道,他们俩属于两个有纷争的“群”,群主分别是我们所里的大老板和二老板,而他们又都是两位老板最信任的助手之一,因此有点儿各为其主的意思。他们之间几乎不怎么说话。而大概他们都知道我是糊糊涂涂的中间派,于是,他们各自的交谈对象就是我。
过了晚上六点,如果我还在办公室加班的话,我就开始边听音乐边干活。我一开始以为他们会反对,但那两个沉默寡言的人没有一个反对。有一天晚上,那位女士已经离开了,男士也不在,我就在办公室的电脑上听 Bee Gees 的老歌。听到 Words 这首歌的时候,男博士突然回来了,平常很严肃的他竟露出一副天真的兴奋神情,说:“哦,你自己在偷偷享受音乐?请把声音开大一点儿,这是我最喜欢 Bee Gees 的歌。”然后,他坐在他的办公桌前,开始跟唱,刚开始声音很小,慢慢地声音变得很大,让我非常惊讶。我发觉同一个人在不同时刻会截然不同,这回应了我在什么地方读过的一位作家的观点:一个人是变化无穷的,在精神上是无限的,而科学对这种无限性束手无策,只有文学在试图捕捉这一无限中的各种可能,试图描绘变化的轨迹。
我们搬到新的办公室之后,我和那位女士的关系越来越亲密,这仿佛是自然而然的事,因为我们都是中国人,而且我们有些共同的爱好,例如晚饭后到咖啡馆喝杯咖啡,或是到某个安静的酒吧,坐在路边要杯鸡尾酒或随便什么饮料聊天、消磨时间。在研究所的其他中国同事看来,这是很奇怪的、西化的习惯。我这时发现我以往对她的看法是错误的,我曾把她看成是一个拘谨、古板而有点儿乏味的人,但事实上,她的幽默感比我敏锐得多。有时候,她的一句冷笑话能让我笑上一个下午加一个晚上,不是一直傻笑,而是想到就会心地笑起来。她仿佛刻意用“疏离”的外表掩藏她宽容、对人慷慨的优点,似乎这些优点倒让她不好意思承认。
因为她故作严肃的样子非常有趣,我就喜欢故意做一些事情让她可以“谴责”我,我就像个小孩儿一样对这种惹恼他人的把戏乐此不疲。我知道这位在世界上最保守的国家待了太久的女士非常在意餐桌上的礼貌,于是,我和她吃西餐的时候,故意让刀叉乱响成一团,这时候,她就会坐直身子、微微皱起眉头,盯着我看两三秒钟,然后一字一顿地说:“Mind your table manner(注意你的餐桌礼仪)。”得到预期的效果,我立即反唇相讥,讽刺她是“古板的英国乡村女教师”。她则会马上自觉扮演起她的角色,用英语告诫我说“不要像小孩子一样行事”,要注意 discipline。我则告诉她 discipline 是极端狭隘的,只适用于军队。她说我像法国人一样傲慢无礼,我说她像英国人一样僵冷虚伪……这样的假争吵在乏味的工作中总能带给我们俩很大的乐趣。
这位朋友强烈维护隐私感的嗜好以及她的洁癖,在研究所里是人所共知的。在我到研究所之前,她原本有一位十分要好的朋友,即便是这位朋友也未能获得我后来得到的殊荣:造访她的住处。她自己单独地租住着一栋组屋,从来不允许人去她的住处。她这位密友曾提议去她家看看,她立即毫不留情地拒绝了。但我这个不拘小节的人不知道如何改变了她这个“原则”,大概我在无数次假争吵中对她“冷冰冰、端空架子、傲慢自大”的毛病(我认为是被英国人教坏的)进行了猛烈抨击,使得她稍微有些动摇。总之,有一次,我竟被邀请去她的住处坐坐,还在那儿吃了一顿由她亲自准备的简单晚餐。
这个转变也是有其过程的,例如,我第一次被邀请的时候,只被限定在客厅和厨房活动,至于她的卧室,简直就像一间密室一样不容人踏入。但慢慢的,这个原则也松动乃至改变了。这位十来岁就被送到英国去的姑娘,被我顽固地重新灌输了关于朋友之间应该“亲密无间”的中国观念。有一次,她甚至悄悄告诉我她认为恰当的、“低调”的穿衣哲学:“如果你戴了一条夸张的项链,就不要再戴一顶设计感太强的帽子了;当你披了披肩,就不要再系一条装饰性的腰带。穿得简单顶多会让人显得失礼或是单调,但穿得过火却会让人显得可笑。”我发现她说得很对!
在工作方面,我相信我给她的多半是坏影响。因为,一向认真、拘谨的她,后来养成了无视他人目光、下午四五点和我一起跑到文学院餐厅吃下午茶的习惯。我们总是叫两杯咖啡,分享一块点心(通常是蓝莓Muffin),半个小时吃完,再回去工作。一开始,她怀疑这是怠工、偷懒,我告诉她说,这是为了更有效地工作,而且是很人性化的,难道一个头脑发昏、腹中饥饿的人能做出来什么有意义的东西吗?她认为我解释得很有道理。过了一段时间,她快乐地对我说:“现在我一到四点多就想着去吃蛋糕、喝咖啡了,我发现你说得对啊,每次吃完回来我都觉得更有精神了,效率很高。”
工作以后,我生活上最大的变化就是花钱的习惯改变了。我还是个大学生的时候,我的全部学费是由新加坡教育部支付的,此外,他们每个月发给我们一笔小小的零花钱,这笔零花钱付了住宿费用和餐费、交通费用之后剩余不多,除了一些额外的生活花销,剩余的我们通常积攒起来,买假期回家的机票。在我认识的这批奖学金学生当中,无论家境优越与否,大家都是靠自己,没听说谁向国内的家人伸手要钱,包括我们当中的几个有名的“纨绔子弟”。大概那时候还没到“拼爹时代”,或者国内的风气对海外学生影响不大,独立还是可引以为自豪的一种品格。握着手头这点儿钱,我们花费时必须养成精打细算的习惯,及至工作之后,每个月一下子多拿了五六倍的钱,长期的“压抑”就很容易变成泛滥,当然,这也和人的性格有关,并非每个人都会变成我们这样……
那两年里,我和我在绿园时期的室友确实面临着这样的问题,花费失去了节制。我们过着一种相对于我们的收入而言过于奢侈的生活。新加坡大部分五星级酒店的高档餐馆和咖啡馆,我们都列入日程表,逐个造访。每个周末,我们都在设计一场购物、下午茶、晚餐、餐后咖啡或饮酒的盛宴。我们喜欢去良木园吃英式下午茶,我们有时到瑞士酒店顶层的餐馆吃饭,我们喜欢晚饭后去浮尔顿酒店的大厅里喝杯咖啡,如果仍然意犹未尽,我们就散步到莱佛士酒店,在那个绿树成荫、凉风习习的庭院酒吧里喝鸡尾酒,我们也经常去瑞士酒店的 Somerset Bar 或是新加坡河畔的南桥酒吧去喝酒、听爵士乐……我们那时买了不计其数的新衣服,我们比赛花钱的地方很多,除了衣服,也积攒了大量的唱片和书。在两年后,当我决定辞去工作时,发现我的银行账户里只剩下相当于我一个月工资的存款。我惊诧、迷惑不解、生自己的气,可为时已晚,我相信接下来我得为我之前的奢侈生活付出代价了。果真,我的钱很快花光,我得为生活发愁了。
我不能说我为那段生活后悔,我觉得那种“千金散尽还复来”的勇气,那种把自己拥有的东西全部挥霍掉、不为未来经营的无所顾忌,和热情而有些盲目的青春倒是相匹配的。在那个时代,我们东游西荡,忙着把手里还握着的东西消耗掉,把充沛的精力无端地燃烧掉,我们不知疲倦,但也不知去向……
在我辞职之后不久,我那位在研究所共事的挚友也辞职了。她和我一样开始做自由职业者。有段时间,我们曾为同一家物流公司做少量的兼职工作。我有时候叫她下午到我住的地方一起工作,反正带着电脑就行了。我们这时候开始实践“穷日子穷过”的智慧。她下午来的时候总会捎一袋从果菜市场上买来的新鲜而又便宜的水果。水果的种类根据季节而定,山竹下来的和时候买山竹,红毛丹的季节买红毛丹,有时候在卖切片水果的小贩儿那里买几种切好的水果:凤梨、蜜瓜、西瓜等等。我们工作到中途,就吃她带来的水果,休息一会儿,像我们当年在国大工作时候下午喝咖啡、吃蛋糕一样。晚上则一起去我家附近的咖啡店吃潮式白粥,叫四样小菜(我通常坚持叫一条鱼补补脑子)。每当我们叫的小菜一碟碟摆上桌子,我的朋友就快乐地说:“我每天晚上就等着和你吃这顿‘大餐’呢!”因为她很懒,早上和中午只是吃面包、鸡蛋打发。她有一颗单纯、容易快乐的心,对生活的要求几乎比我还简单,她可以连续两餐吃面包加花生酱,但我做不到,吃得不好会让我垂头丧气、怨天尤人。于是,令人无不遗憾的是,在我生活拮据的那个时期,我也没有消瘦过。
我和她经常一起盼望着到月底领到公司的那张数额不大的支票。拿到支票以后,我们就去某个心仪已久的餐馆,不计成本地吃一餐,以庆祝发钱。然后,我们依旧很多个下午一起工作、中途吃水果休息,晚上一起吃清粥配小菜。有她的陪伴,我感到这种稍嫌窘迫的日子也没有那么糟糕。
那个时候的我就像卡尔维诺的小说《城里的风》和《离乡背井的爱情》里的主人公,生活有点儿无着落,也看不到任何前途。我知道我是个离乡背井的异乡人,我可以回家,但也许有更多的理由让我留在这里。我喜欢一个人在这城市的角落里随处走着,感觉有点儿失落、茫然,但对一切都保持着敏感,对风、对树、对路上走过的人、对一栋楼和楼上的一扇窗……我支配着自己的时间,早上起得很晚,夜里也读书到很晚,读到一篇好小说就激动万分。我有时觉得那时候我是很快乐的,最重要的是,对生活不知妥协,也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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