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每日邮报》6月30日文章,称美国人正在抛弃智能手机,越来越多的美国人开始拿起智能打电话、发短信的“傻瓜机”,以免陷入“僵尸模式”。傻瓜机因此走俏,全年全美傻瓜机销售量高达280万台,文章称傻瓜机用户们觉得自己变得更加平静,也更多地将精力投入现实生活。
我们不相信“智能手机的世界”会重回“傻瓜机时代”,但它反映了智能手机对人类生活形态的过度改变的确包含了一些破坏性,甚至导致了人类的异化趋势。有感于此分享郑先生2018年写的这篇文章,让我们警觉智能手机对自己现实生活的负面影响,回归安宁健康的生活。互联网产生以来,已经导致了哪些深度卷入互联网的社会产生全方位变化.互联网所产生的影响不仅是对现存事物的冲击,而且很多事物需要被重新定义。“假新闻”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传统上,社会之所以成为社会,是因为人们对事物具有共识,即共同的认知,而共识则是建立在经验基础之上的。例如,只要人们对这个苹果具有“苹果”这个经验共识,他们就不会把苹果视为橘子。但“假新闻”则有效改变了这个事实,它提供了“另类事实”,即接受“假新闻”的人会把苹果理解成橘子。也就是说,“假新闻”并不假,只要读者以为是真的,它就是真的。因此,“假新闻”也会发生实作用,从而改变现实。传统上说,思想就是力量,在互联网时代,“思想”可以是假的。互联网可以使得任何事物和人发生异化,把原来的东西异化成另外一种东西。促成事物和人的异化的力量,历史上一直也是存在着的。例如,马克思就认为资本主义导致人的异化。此外,各种宗教和技术也经常导致人的异化。但从来没有一种东西,能够像今天的互联网这样促成事物和人的剧烈异化。道理很简单,因为互联网是最适合人的本性的一种技术。这里可以借用社会心理学的一个概念,即self-righteousness(中文大致可译为“自以为是”,“自以为正确”)来描述这种异化过程。这里,“自以为是”是一种自我道德优越感,相信自己的信念、行为和所属,优于社会上的大部分人。具有这种感觉的人往往不能容忍其他不同的观点和行为。宗教上的“异教徒”概念便是这样一个极端。社会心理学家认为,这个社会心理的存在表明人类的不完美性。人类从来不存在不犯错误的时候,一旦获得展示机会,人类就会这么做,这类似精神心理学家弗洛依德所说的人类的自我防卫机制心理。一些学者认为,这种社会心理可能起始于原始社会实践,因为生存的需要,各原始部落需要用这种心理强化内部的认同。之后发展起来的宗教也是如此。近代以来所产生的各种政治意识形态,也可被视为这种社会心理的产物。互联网所具有的特点则有效地满足了人类的这种自以为是的心理需要。但有一点非常不同。无论是原始部落时代、宗教时代还是意识形态时代,这种社会心理都发生在社会层面,即满足群体或者集体的需要。然而,互联网时代,这种“社会”心理发生在人这个“个体”层面,首先满足“个人”的需要,满足群体的需要是次要的。这是互联网具有分散性、分权性、个体化、个性化、民主化等强化人的“个体性”的所有特点。互联网对个体的影响至少可以从个体、群体和个体的环境几个方面来理解。在个体层面,每一个人都可以实现“自以为是”。在互联网上,每个人都可以进行“自我选择”,找到虚拟的“另外一个我”或者“同伴”。互联网上的选择无须传统那样的强迫,而是自愿的。因为互联网上的选择实在太多,个体几乎可以选择任何他所需要的,总能找到“自我”。也就是说,对个人来说,人的本质和表现形式似乎不再由任何外在的环境(其他人和事物)来界定和作为媒介,而是由人本身的选择来界定,由人本身来表现。例如,一个个体可以在任何时间改变自己的性别,在一个场合可以表现为男性,在另一个场合可以表现为女性,或者其他的性别。不管什么性别,其都能够找到“同伴”。这种完全自由的选择结果,就是不同虚拟群体的形成。在互联网时代,人们已经形成一个个小圈子,或者朋友圈,“团团伙伙”。“人以群分”的理想在互联网时代充分实现了。这些群体都有很强烈的群体意识,并且因为同一意识里面的互相竞争,群体意识不断向极端方向发展和强化,最终导致群体意识的激进化。最典型的就是类似“伊斯兰国”那样的组织,人们可以为了一个“意识”而牺牲自己的生命。“伊斯兰国”自然是一个反面的例子,但实际上,各种圈子例如“明星圈”(包括政治明星、娱乐明星、体育明星等)、“言论圈”(各种概念)、“学术圈”(各种“黑社会”性质的小圈子)都是如此,只是程度不同罢了。每一个圈子都是一个“自我服务”的小团伙,似乎其生存和发展和其他的圈子毫无关联一样。每一个小圈子在巩固自己的时候,会把自己从整体社会分离出来,把自己孤立起来。尽管在真实的社会里面,也有“人以群分”的现象,但各个“群”之间是互相关联的和互动的。经济学里面的劳动分工理论很形象地说明了这种现象。不过,在互联网上的“群”犹如“单体‘无性’繁殖”现象一样,可以离开其他的“群”而暂时存在。再进一步,无论是个体还是群体,他们所处的商业环境更是强化着“反社会”性质。互联网具有强大的推送功能。一旦一个个体或者群体选择了某一种商品或者某一类人,互联网就会向他推送同样类型的或类似的商品和人,并且永无止境地推送。这无疑强化着这个选择者对一个事物或者人的认同,结果,必然导致“只知道这个,不知道有其他”的局面。在所有这些过程中,人类的异化是显然的。今天,现实世界越来越区域化和全球化,但互联网平台上的人则越来越变得自我禁锢起来,在“互联”表象的背后则是“互不相连”;现实世界的社会越来越多元化,但互联网上的人则变得越来越具有单向性。个人的单向选择,群体和环境的强化,使得人越来越远离其本源。今天,一个类似“井田”那样的网格化社会已经形成,实现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理想状态。互联网足够强大,每一个人几乎都可以营造自己的“城堡”,或者寻找自己希望进入的“城堡”。当每一个人都有了一个自我营造的“城堡”,并且和其他“城堡”老死不相往来的时候,人的社会性就消失了;并且因为人人都可以这样,社会也随之消失。不仅如此,在这个过程中,人的自我规定最终走向了反面,即人完全被其他人或者事物规定,并且这个规定并无自己的参与,因此被完全异化。这里可以举人的消费为例。在传统社会,消费就是根据自己的需要消费,需要什么就消费什么。但今天阿里巴巴时代的消费是真的自己所需要的消费吗?对现在的消费者来说,答案并不明确。在很大程度上,实际上消费者是被消费的,他们所消费的东西并不是他们自己真实需要的。这是典型的“供给侧”所刺激的消费,即提供消费品的人所设定的消费。在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一个人可能还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推送者早就知道了他需要什么,并且已经把这份需要送到了眼前。很显然,这种情况不仅发生在消费领域,互联网时代的其他领域例如政治领域也是如此。人们选择加入或者被邀请加入某一个政党例如共和党或民主党,他们这样做只是因为他们认同的一种“理念”。在政治领域,如果人们不去关注社会的实际情况,不去关注其他人的言语,必然造成自说自话的局面。如果留意西方互联网政治,人们不仅不难看到这种现象,更不难理解这种现象。政治人物是这样,公共知识分子是这样,普通人物也是这样。因为“群”之间老死不相往来,随着“群”的实现和强化,“群”之间的冲突不可避免。互联网上的“群”要么互不接触,一旦接触,比如发生冲突。今天的互联网上的语言(包括图像“暴力就是这种情形。有时候,互联网上的暴力还可以直接转化为实体社会的暴力。这种现象可以被改变吗?马克思所提出的资本时代的人的异化命题,尽管仍然存在,但通过政治民主化和资本本身的转型(即从原始资本主义到福利资本主义的转型)得到了缓解和控制。这个转型过程和人类的知识转型是相关的。人类有理想和价值,这些理想和价值通过人类的行为(无论是政府政策还是其他组织行为)得以实现。不难发现,每一次技术转型所带来的是人类思想体系的转型。一方面,新的思想体系必须反映技术的变化,另一方面,新的思想体系的出现,表明人类对新技术的消化和控制。但互联网时代则不一样了。互联网促成的人的自我异化是没有任何其他因素可以相比的。至少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人类可以消化和控制互联网。没有人可以改变互联网现状,所看到的都是人被互联网改变。这非常明显地表明在思想精英或者哲学精英角色的变化上。近代以来,思想或者哲学都是领先于时代的变化的,但在互联网时代,思想和哲学不仅不能领先变化,而且远远跟不上变化。迄今为止,没有思想家或者哲学家理解互联网这个时代的人的存在意义。道理也很简单,思想和哲学的本质是系统性,而互联网的本质是碎片性、分散性和分离性。如果要领先变化,思想家和哲学家就必须“凌驾于”这个时代之上,给普罗大众施加一种世界观或者价值观。但这样的情况在互联网已经不可能了。为了产生影响,思想家和哲学家首先也必须把自己碎片化,转化为“流量”。在这个过程中,并不是思想家和哲学家改变了现实,而是互联网改变了思想家和哲学家。在很大程度上,互联网世界犹如赌场:赌场理性有效地吸走了赌徒的钱财,使得赌徒在赌博过程中快乐地死亡;而互联网也理性有效地吸走了互联网沉迷者的智力,使得沉迷者在沉迷过程中愚昧地“死亡”。如果没有奇迹,互联网所主导的人类发展方向很难逆转。但这是一个异化的过程。除非重新定义“人”,这个过程的结果必然是“非人”。当技术主宰人类的时候,或者人类成为技术的附庸的时候,人类会是怎样的呢?(来源:喜读斋碎语)如果你不想错过内容,记得点下“赞”和“在看”,这样,每次新文章推送,就会第一时间出现在你的订阅号列表里了~添加徐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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