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到处都是坑,那么不如做直投?
今天,微信给我推送了一篇“美国投资移民劝退”的文章,作者是律师,观点是EB-5到处是坑,与其花钱办EB-5,投资打水漂,不如做直投。
就美国规矩而言,美国律师不能做投资建议,如果你翻下自己的律师协议,律师们都会加上这么一条,自己不是投资顾问不能给投资建议,规避自己的责任。
当然,如果不是美国律师的话,没有问题。
就EB5Sir个人而言,我同意作者大部分论据,EB-5到处是坑,而且美国房价在高点积聚的投资风险很高,更何况有哈德逊这种案例:哈德逊往事。
但是,并不能因为EB-5区域中心项目到处是坑,就得出该去做直投,或者办L1/EB-1C的结论。
上周,有投资人咨询我对办直投项目的建议,我的答案是否定的。
原因有三:
1. 地域
直投项目,通常需要人口密度,基本只适合城市。如果选择直投,就选择了城市项目,排期吃亏。
2. 就业
我们都知道,一个基本概念:
直投项目,除了只能计算直接就业,数用工人头。
而区域中心项目,可以用经济模型计算就业,包括直接就业、间接就业和衍生就业。
这还不是最关键的。
最关键的是“就业维持期”,也就是说一个项目要证明产生的永久就业,要证明多久,这个就业产生了多久。
区域中心项目,就业是经济模型计算出来之后,就被认为是2年期以上的永久就业了。哪怕项目失败,破产、停工等,也不影响已经创造出来的就业被移民局认可,不影响今后的I-829获批。
而直投呢,最安全的恐怕还是在I-829递交之时,项目还在开业中,还能给移民局提交所雇员工的W2表,也就是就业还在维持中。听说,移民局的审批政策有所放宽,直投项目也与区域中心项目一样,仅仅需要证明创造了2年就业即可。不过,这点EB5Sir并没有看到移民局的明文确认,只是坊间律师案子交流,暂时未能证实这是普遍适用的移民局审案尺度。
现在还好,如果排期出现,那么你要想办法一直维持自己直投项目的经营,维持就业到I-829递件那一刻,才能放心确保自己的绿卡,想想那头得多大。
3. 门槛
骗子入行,也是有门槛的。
区域中心门槛高,弄个区域中想对而言,费时间,费钱,自己区域中心获批都得一年左右,还要请律师写项目文件,好点律师还都不便宜,兜里没点钱行骗都难。
直投不一样,有张嘴,注册个公司,写个PPT,印几张彩页,就可以开门迎客了。
前段时间,一个投资人转给我一段聊天记录,某直投项目方说了一堆EB-5区域中心问题,然后推出自己的一个什么看着就七拼八凑的直投项目。
L1/EB-1C也一样,骗人的起步门槛低,随便可以张罗一个。
因此,即便区域中心和直投项目都有坑,就比例而言,直投要大很多。
只不过直投项目都比较小,遇到骗子也激不起多少水花,没啥大动静,大家知道的不多。
4. 目标
上面说的#3点,是自己投资到别人运作的直投项目,容易遇到骗子。
那么,如果自己投资呢?
不是不可以,但是,你要考虑到自己投资,是否有能力在美国经商,同时为了绿卡,你还要满足移民局的创造就业要求。
那你恐怕要同时追逐两个目标。
一个是创办自己的企业,一家至少是能够盈利不需要自己再不停垫钱的企业。
另一个是,创造就业,哪怕企业经营状况不好,也要继续投钱,继续维持,以实现创造就业,确保绿卡获批的目的。
不知道哪国谚语说的,不要同时追逐两只兔子。
5. 现实
大多数EB-5直投项目,都是单个开店经营的项目。
理想很美好,大品牌连锁店,有一套开店经营的方法论,能保证每家店都能正确选址,确保每个门店都能经营良好,能盈利能保证用工和绿卡。
现实很骨感,再大的品牌都需要面对Location、Location、Location这一关键问题,一旦选址失误就会导致生意出现问题。
这点,N年前就有做直投项目的朋友给我介绍过,很难确保每个店都能成功,大品牌都是如此,更别说小品牌了。
而EB-5是有局限性的,一旦选址失误,换地方经营,你的商业计划是否能被移民局认可,更何况出了TEA呢?这么多实际问题,并不如纸上谈兵来得那么容易。
最后,EB-5很多坑我赞同,但是因此要求做直投,我是万万不赞同的。
附,EB-5基础知识系列:
当前EB-5的三大潜在风险
选项目,就选I-956F获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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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分配与排期形成|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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