嘻哈的起源
克莱夫· 坎贝尔,摄于2014 年
1973年8月11日晚上,在纽约布朗克斯(Bronx)的一处简易公寓楼前聚集了一群年轻人,他们每人手里都拿着一张卡片,上面登了一则小广告:塞德维克街1520号(1520 Sedgwick Avenue)举办家庭舞会,女士每人25美分,男士每人50美分。
流行音乐史学家们一致认为,这一天就是嘻哈乐的诞生日,而这场舞会的主人,当时年仅18岁的克莱夫·坎贝尔(Clive Campbell)就成了名正言顺的“嘻哈之父”。但实际上坎贝尔一年前就开始办这种舞会了,而嘻哈文化更是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在布朗克斯生根发芽。相比之下,“嘻哈”(hip-hop)这个英文单词直到1979年才第一次进入大众视野,成为一种被音乐圈普遍认可的音乐类型。
所有这一切,都和布朗克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是位于纽约曼哈顿岛北边的一个人口密集的小区,历史上一直是美国黑人的聚居地。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民权运动让居住在这里的黑人有了发声的勇气,而最先开始站出来表达自己的是一群街头画家。他们把公寓楼的外墙当作画布,在上面创作个人作品,这就是“涂鸦”(graffiti)的起源。
第二个登场的是街头舞蹈家,他们随身携带一块橡胶垫和一台便携式磁带录音机,把布朗克斯大街上的每一块空地都变成了简易的舞台。他们的舞蹈动作完全是自创的,充满了高难度的杂技动作和挑衅式的肢体语言。他们的装扮也都别具一格,其中蕴含的嘻哈美学直到今天依然是国际时装界的一股重要力量。
1980 年,美国纽约第 42 街,一名少年拿着他的盒式音箱
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街头涂鸦还是街头舞蹈,它们都和街头帮派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早年的布朗克斯黑帮盛行,他们按照所住的街区划分势力范围,最早的街头涂鸦其实就是帮派们的地标。黑帮之间的冲突一开始是靠武力解决的,但后来大家意识到暴力只会导致两败俱伤的局面,于是改用“比舞”的方式一决高下。嘻哈舞蹈之所以带有特别多的体操动作,原因就是为了方便比赛。
第三个登场的是唱片播放者(DJ),他们同样有着很深的帮派背景。原来,当年的布朗克斯黑帮们除了“比舞”之外,还开始比谁办的舞会质量更高。那时的舞会大都是在布朗克斯的露天篮球场上进行的,哪家的舞会质量最高,就能吸引到最多的舞迷。坎贝尔就是在这股舞会风潮中出的名,因为他拥有一套功率超大的音响设备,发出的声音震耳欲聋,其他的舞会DJ根本不是他的对手,因此当时大家都尊称他为“赫拉克勒斯”(Hercules),也就是希腊神话里的大力士。而他给自己起的艺名叫作DJ Kool Herc,可以按照字面意思翻译成“酷力士”。
2000年7月,克莱夫·坎贝尔在英国布莱克浦演出
这位“酷力士”之所以那么酷,和他的成长经历密不可分。坎贝尔出生于牙买加首都金斯顿,并在那里生活了十年。这个小岛国距离美国非常近,可以收听到来自美国南方的广播信号,所以牙买加人很快就迷上了美国的黑人音乐。可惜因为太穷,早年的牙买加音乐人买不起乐器,也没有地方录音,所以当地的舞会只能用美国音乐唱片来伴舞,这么做要比请乐队便宜。
再后来,一些有头脑的商贩把运货卡车改装成了“流动音响”(Mobile Sound System),开着它去乡下举办临时舞会,借机卖货。随着下乡的商贩越来越多,彼此之间的竞争也日趋白热化。商贩们最先比的是谁的音量更大,后来又开始比谁收藏的舞曲唱片更多,以及谁在播放时的衔接技术更好,能让舞曲节奏一直延续下去而不间断。再后来,一些有创意的牙买加音乐人不再满足于单纯播放来自美国的舞曲唱片,而是想办法把唱片里的各种声音元素提取出来,再按照当地人的口味进行特殊处理,这就是采样、混音和混响等DJ技术的起源。
“酷力士”就是在这种环境里长大的,自然对这些音响技术了如指掌。移民美国之后,“酷力士”把他在牙买加学到的音响技术带到了布朗克斯。他主办的露天舞会素来以声音劲爆而闻名,因为他购置了一套当时最顶级的音响设备,包括一对传奇般的“麦金托什2300”(Macintosh 2300)单声道功率放大器,以及一对发烧级的“舒尔”(Shure)柱形音箱。他给自己这套音响取名为“力士帝王”(Herculords),在当年的布朗克斯可以说是无人能敌。
当他通过办舞会赚到了一些钱之后,便又请专人定制了一套功率更大的音响系统,取名为“不负责任”(Not Responsible)。他是这样解释这个奇怪的名字的:“每次我放起那套音响系统,都会有很多东西从桌子上掉下来摔碎,或者干脆被震碎,所以总是有人要我赔偿,因此我给这套系统起了这样一个名字,表明我不会对你的财产损失负责。”
“酷力士”不但音响技术独树一帜,而且他放的唱片也相当独特。他不但会播放当时热门的迪斯科舞曲,而且还会播放很多黑人的疯克乐(funk)。这些音乐原本并不是专门为跳舞准备的,主要还是以唱为主,只是在歌手演唱间隙会来上一段器乐独奏,有点像是爵士乐表演的即兴段落。这时人声和主要的旋律乐器都暂停,只留下贝斯和打击乐。这样的段落在爵士乐术语里被称为break,可以按照字面意思翻译成“间歇期”。
2008年1月15日,人们走进纽约市布朗克斯区塞德维克街1520号,这座建筑被许多人认为是流行“嘻哈”音乐风格的发源地
“酷力士”很快注意到,舞场上总会有一些歪戴着帽子的黑帮小混混,他们不轻易下场,而是专门等一段舞曲播放到间歇期的时候才酷酷地进场献艺,为大家表演嘻哈舞蹈。后人将这种舞蹈称为breakdance,其中break又有“打碎”的意思,于是早年的中文乐评人将其翻译成霹雳舞,把跳这种舞的人称为霹雳小子(break boy)。这个名字后来随着一部同名电影的走红而深入人心,成了嘻哈文化的象征。
可问题在于,普通唱片里的间歇期往往都特别短,霹雳小子们还没玩尽兴就结束了。于是“酷力士”到处寻找间歇期长的唱片,牙买加乐队“伟大的手鼓乐队”(Incredible Bongo Band)的成名曲《阿帕奇》(Apache)就是这样被他发掘出来的。这首曲子不但间歇期特别长,而且低音很足,特别适合霹雳小子们展示舞技。
不过,这样的唱片非常罕见,舞会上不能总是播《阿帕奇》啊!有一天“酷力士”突发奇想,决定用两台唱机把同一首曲子里的间歇期接在一起,延长时间。正好他妹妹所在的学校快开学了,于是坎贝尔决定在自家公寓楼的娱乐室举办一场收费舞会,挣点钱帮妹妹买文具。他精心挑选了几张间歇期比较长的舞曲唱片,在间歇期开始的地方做了记号。那天的舞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他开始连续不断地播放这些间歇期,一张唱片放完了就立刻转到第二台唱机上接着放。那天到场的霹雳小子们都玩疯了,这个玩法也很快传遍了整个布朗克斯区。
音乐史学家们一致公认,这场舞会是“霹雳节奏”(break beat)首次在公众面前亮相,标志着嘻哈文化的三要素(涂鸦、DJ和霹雳舞)第一次整合到了一起。相比之下,如今大家最为看重的饶舌乐(rap)最早是以霹雳节奏的附属品的形式出现的,在早期嘻哈文化中的地位并不高。
回头看,嘻哈文化的诞生其实就是一场由技术推动的艺术革命,受压迫多年的黑人族群借助这场艺术革命终于获得了表达的自由。
2023年8月12日,嘻哈音乐诞生50周年之际,人们在纽约市布朗克斯区塞德维克街 1520 号附近举行庆祝活动
先说涂鸦,这其实就是绘画艺术在摩天大楼和便宜涂料的帮助下进行的一次平民化实验。在此之前,一个画家必须经过多年的专业训练才能让自己的作品被艺术掮客们注意到,并在后者的帮助下进入画廊,被更多的人看见。但遍布纽约的建筑立面给平民画家们提供了免费的画廊,喷涂式颜料罐的出现则极大地降低了画画的门槛,让那些有想法的人可以不用经过冗长而又繁琐的基本功训练便能脱颖而出。
再说霹雳舞,这同样是舞蹈艺术的一次平民化实验,它把现代都市的任何一小块平整的空地都变成了潜在的舞台,让那些拥有天赋但没有时间和金钱进行正规舞蹈训练的普通人有了展示自己的机会。
DJ文化则是对音乐创作模式的一次根本性的反叛。在此之前,一个具有音乐天赋的人要想成为一名音乐家,除了必须经过长期艰苦卓绝的训练之外,还得受制于唱片工业的种种限制,包括购买录音室时间与寻找合作伙伴,等等。但是,双唱机混音设备的出现彻底解放了音乐家的想象力,从此一个有想法的人只要学会了打碟技术,就可以用此前已经出版的成千上万张唱片作为原材料,提取出其中的音乐元素,并将其任意组合成属于自己的新音乐,整个过程不需要与任何人合作,一个人在家里就可以完成。
从某种意义上说,“酷力士”在五十年前的那个布朗克斯家庭舞会上发明的不仅仅是嘻哈音乐,而是一个全新的音乐创作理念,如今盛行的电子乐就是这一理念所结出的又一颗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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